服務對象
A. 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生物醫藥科研項目的進一步開發和轉化研究。
B. 企事業單位研究人員合作開發生物醫藥項目。
C. 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生物醫藥科技企業或合作開發生物醫藥項目。
D. 留學人員與園區公司建立虛擬協定開發企業。
E. 企業需要藉助園區"孵化器"基地的設備或技術平台進一步開發項目。
F. 擁有設計新穎、技術水平高、深遠的潛在套用價值的行業獨創性早期項目。
服務功能
A. 物業服務:
向入住的科技型企業提供生活、辦公、研究、轉化的必要設施和服務,以租借的方式使用。租金以現金或折價入股的方式結算。
B. 項目管理:
孵化項目或合作開發項目的項目評價、組織開發、監督管理。
C. 技術交流:
定期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進行專題講座、科技論壇、企業交流等活動。
D. 技術支持:
為入住的企業提供必要實驗技術的培訓、指導和合作。
E. 商務交流服務和管理、市場、信息等培訓。
F. 文秘服務:
G. 諮詢服務:
組織各方面的專家形成一個孵化器專家群,為入住企業提供企業發展計畫、研究和生產協作計畫、成果鑑定、成果推廣、市場開拓計畫、融資計畫等諮詢服務。
H. 經費申請:
幫助企業立項爭取國家和地方有關政府部門的各種發展資金支持,包括火炬計畫、新產品開發計畫、國家重大科技計畫項目、中小型科技企業基金、新藥基金和各級科技項目計畫。
I. 風險投資:
由政府和孵化器、以及自願參加、支持孵化器發展的企業共同組織項目種子基金、風險投資資金,促進企業科技的發展和項目轉化。
J. 法律、財會:
和專業法律、會計事務所聯合建立諮詢服務,可以對相關業務進行諮詢或託管。
服務方式
A. 項目協定合作開發:
項目方和園區公司協定項目所屬權及成果收益分配的比例,在園區孵化器基地內開發。
B. 投資合辦:
由入駐企業或科技人員與園區公司共同進行企業合作或項目合作,共同享有企業或技術成果。
C. 企業服務:
為入駐企業提供低價位的專業場地、設備租賃,以及孵化服務。
提供設備
中心開放實驗室提供設備清單: 待定
經費支持
A. 種子基金:
協助入住企業或入住項目申請上海市科委的種子基金。
B. 創業基金:
在園區內部或與相關風險投資機構(先驅者生命共同基金)設立“聚科創業基金”。
C. 上海市醫藥產業投資基金:
協助入住企業或入住項目申請杭州市醫藥產業投資基金
D. 國家科研資金:
E. 其他基金
獲得榮譽
2019年10月9日,上海聚科生物園區被授予“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稱號。示範基地有效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