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港工業區

上海老港工業區

老港是中國第一枚火箭升空的地方。老港工業區是1995年經原南匯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區級工業區。經過幾年的努力,園區歷經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軌跡,並於2006年經國家發改委第66號公告正式成為市級工業區“浦東空港工業區”的重要板塊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上海老港工業區
  • 地理位置:上海市
  • 占地面積:4平方公里
  • 建立時間:1995年
  • 地位:成為浦東空港工業區的重要板塊
  • 主導產業:IT產業和現代裝備製造業的配套
園區介紹,基本概況,主要經濟指標,開發建設情況,主導產業,園區政策,

園區介紹

2010年1月,老港工業區劃入金橋出口加工區實施聯動發展。 隨著兩個中心建設的逐漸深入,地處兩港之間的老港區位優勢日益凸顯:距洋山深水港12公里,距浦東機場8公里,距中國商飛總裝基地僅2公里,與臨港新城產業園隔河相望;鎮工業園區主幹道拱極路連線兩港大道、G1501和S32高速,同發路延伸至滬南公路,與園區周邊的滬通鐵路、輕軌16號線等更成了極為便捷的交通體系,而老港也成了連線兩港樞紐通道上的交通要塞。再加上,金橋開發區已在臨港設立了產業基地,作為同是大金橋板塊的老港工業區將能更好地實施聯動發展。
完善的基礎設施,獨特的地理位置,全程“保姆式”服務,將使老港工業區既能充分利用現有的各類資源,又能依託大金橋的平台,積極培育節能環保、大飛機項目配套產業。相信在園區上下的共同努力和社會各界的關心下,老港工業區的未來更美好。
老港,中國第一枚火箭升空的地方。隨著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上海洋山國際深水港的開發建設,迎來了千年難求的發展機遇。
老港工業區為上海市南匯區區級工業區,規劃面積8平方公里,首期開發5平方公里。位於上海浦東國際機場與上海洋山國際深水港之間,北距浦東國際機場11公里,車程10分鐘;南距上海洋山國際深水港18公里,車程15分鐘;距市中心45公里,車程45分鐘。工業區主幹道拱極東路與緊貼工業區東西兩側的兩港快速幹道和A30(遠東大道)郊環線相接,良港路直通滬南公路。工業區周邊擁有四通八達高等級公路網和正在規劃建設的城市輕軌、浦東鐵路、磁懸浮,組成了海陸空立體交通體系,連線大上海,通向世界各地。空港新城、海港新城、臨港綜合產業園、科教園區、老港產品物流分拔園區緊緊環抱老港工業區的周圍。
工業區內道路、給排水、供電、通訊、天然氣、排污設施的基礎設施配套齊全。
工業區以IT產業的配套和現代裝備製造業的配套為主導產業。優先吸引電子元件、半導體元件、電線電纜、船用配件,汽車零部件等產業。
優越的區域環境設施,獨特的地理位置,為創業投資者提供一條龍“保姆式”服務,將使老港工業區既可依託富有廣闊的各類資源,又將具有獨一無二的自由發展空間。
老港工業區,21世紀中外企業家的搖籃。

基本概況

老港工業區地處兩大國際港中間,處在建設的空港新城、惠南新城、臨港新城環抱之中,並與即將興建的上海國際產業園區接壤僅一河之隔,遠東大道、滬南公路、大治河、中港河和規劃建設的“兩港”快速幹道、沿海高速公路、城市輕軌、浦東鐵路、“兩港”運河構成了十分便捷的交通網路。在工業區的東側“兩港”快速幹道將使工業區擁有兩個通向國際的通道。往北是浦東國際航空港,向南是國際洋山深水港。在工業區的西部,規劃建設的浦東鐵路及其客貨流轉中心,又會把老港工業區推向廣闊的內地市場。

主要經濟指標

2009年園區實現工業總產值23億元,工業企業利潤總額1.6億元,上交稅金總額1.7億元。截止09年年底,園區吸引外資項目17個,累計契約金額0.2億美元。

開發建設情況

工業區內基礎設施已達到“七通一平”:道路、給水、供電、通訊、天然氣、雨污水的排放,工業區具有35 千伏安變電站兩座,5000門機房一座,日排污能力15萬噸的污水處理站及排污管網,日供氣量10萬立方米的天然氣。

主導產業

工業區規劃主導產業:以IT產業配套、現代裝備製造業配套及海洋產業特色的高新技術為主的主導產業,輔以電器配套、汽車零部件產業。

園區政策

1、對新辦的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所得稅,所得稅稅率按國家和政府有關規定計征。
2、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於該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於五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准,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交納所得稅的40%稅款,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直接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者先進技術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交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3、根據政府部門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被確認為“產品出口企業”或“技術先進企業”後,經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以下幾種優惠:
⑴產品出口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企業出口產品銷售額達70%以上的,可以按照現行稅率減半交納企業所得稅,免徵地方所得稅。
⑵技術先進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可以延長三年減半交納企業所得稅。
⑶凡以徵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兩類企業”,可以根據土地等級享受土地使用費減免的優惠待遇。
4、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股息匯出境外,免徵預提所得稅。
5、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經營在十五年以上的,經企業申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批准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企業所得稅按15%稅率徵收。
6、對投資於直接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捕撈業而銷售自產產品的企業,免徵增值稅。
7、經確認為鼓勵類的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自用生產設備,免徵關稅及增值稅,採購國產設備可以退還增值稅並抵免企業所得稅:,
8、經確認為鼓勵類、產品出口型企業、先進技術企業、外商投資研究和開發中心的外商投資企業,因技術改造可以自有資金進口設備及零部件、配件、免徵進口關稅及增值稅。
9、對內資註冊企業,可採取“特事特辦、一事一議”的方法面談商洽,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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