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中心概況
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於2016年1月由上海市教委正式批准為上海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的總體建設目標是圍繞國家海洋經濟重大發展戰略和上海市經濟發展戰略需求,以套用經濟學科為依託,以交叉學科為支撐,以人才集聚和團隊合作為抓手,立足上海、服務全國、面向國際,通過若干年的建設,最終將本中心打造為國家海洋經濟發展戰略諮詢智庫,全球海洋經濟研究領域優秀人才的培養和匯集基地以及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的對話平台。
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的近期具體建設目標是:(1)通過良好的機制體制設計,匯集國內外優秀人才,形成一支結構合理、具有合作與創新精神、國際化的學科團隊;(2)將中心建設成為能夠為學校海洋、水產、食品三大主幹學科提供有力支撐、海洋產業特色鮮明的研究中心,大幅提升我校套用經濟學學科在全國的影響力和競爭力。(3)形成包括海洋經濟資料庫、海洋產業戰略研究年度報告、海洋產業經濟專題研究報告、研究論文和專著等組成的系列研究成果,使中心成為政府海洋產業決策部門的積極諫言機構,全球海洋產業戰略研究溝通交流平台,積極促進和提升我國在海洋經濟高等教育領域的國際化形象和水平。
二、研究中心的組織架構
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具體負責研究中心的人、財、物管理,並組織完成其建設任務。下設管理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秘書組和三個研究團隊。
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管理委員會為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的決策機構,主要由依託單位和主管單位相關負責人共同組成,每屆任期三年。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研究中心的管理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負責中心的日常運行。
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為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的專業指導機構。學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確定本研究中心的發展方向,並為其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外公開招標項目的評審等。
三、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團隊
(一)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1:長三角區域海洋產業協同發展戰略
該研究方向將對接國家的海洋產業發展戰略,尤其是圍繞以上海為中心的長三角地區海洋產業發展戰略需求,研究海洋產業的發展規律,揭示區域海洋經濟(尤其是長三角地區海洋經濟)協同發展的機制。
重點研究:長三角地區海洋產業的比較優勢;區域布局及其對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影響;海洋產業發展對長三角地區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的作用等。
研究方向2:海洋產業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戰略
該研究方向將對接國家總體生態經濟戰略及全球環境戰略,研究海洋產業生態化發展趨勢,海洋產業發展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互動關係。
重點研究:海洋產業發展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海洋產業結構變遷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動態影響;氣候變化、環境污染等因素對海洋產業發展的影響;海洋產業綠色化、生態化的路徑和機制問題等。
研究方向3:海洋產業國際合作戰略研究
該研究方向將對接國家的“海上絲綢之路”戰略,圍繞國際貿易投資規則、國際合作機制、國際產業轉移等因素,研究海洋產業的國際化發展問題。
重點研究:“海上絲綢之路”節點國家海洋產業的發展現狀、特點及其發展規律;主要海洋國家海洋產業的國際比較;海洋產業國際轉移規律;海洋產業的國際合作機制及制度安排等。
四、研究中心的建設內容
(一)體制、機制及制度建設
為了保障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的順利運行,本中心將在機制、體制及制度建設方面採取以下措施:
1.實行主任負責制。研究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下設秘書組,設常任秘書1名;
2.成立管理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等機構;
3.制度建設上,實施績效考核制度、人員柔性流動制度、與國內外相關機構的信息溝通機制、項目遴選機制、成果定期報送制度。
4.實施績效考核制度。中心將實施人員績效管理,建立以貢獻和質量為導向,以獲得政府和社會決策諮詢任務、省部級及以上的科研項目、高級別國內國際學術刊物發表論文、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人文社科成果獎勵、培養的研究生獲得上海市優秀論文等成績為標準構建績效評價體系,對中心成員進行定期考核評估辦法。
5.建立人員柔性流動機制。本研究中心將根據考核結果,對團隊成員進行激勵與淘汰,實現人員的柔性流動,吸引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加入中心,最佳化人員結構,促進人才流動和聚集,確保研究團隊的高水平與活力。
6.建立與國內外相關機構的信息溝通機制。加強我校與國家海洋局、農業部、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海洋局海洋戰略研究所、中國海洋經濟信息中心、上海市海洋局、國內有關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建立協同創新研究機制、信息溝通機制、數據與資料共享機制。與此同時,中心將加強與國外海洋經濟領域的高校和研究機構、高端智庫的合作與交流,促進學科建設的國際化。
7.建立項目遴選機制。中心將建立以科教人員為主、政府管理人員為輔的學術委員會,跟蹤我國及國際海洋經濟發展需求,遴選研究任務,編制、公布年度研究項目,以校內團隊與校外團隊申報相結合形式進行遴選。
8.建立成果定期報送制度。中心將按年度定期向國家、地方政府部門徵集決策諮詢任務,並定期中報送相關決策諮詢成果,推動成果及時轉化。
9.建立數據、資料信息管理制度。中心將加強數據、資料信息分類管理,嚴格實施機密數據、資料信息的保密工作,積極向媒體、社會公眾、國際社會開放、傳輸經政府部門審核可公開數據、資料信息。
(二)團隊建設
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將堅持以研究方向為引領,以科研項目為依託,以研究成果為標準來培養人才、打造團隊。
1. 以現有團隊為基礎,柔性引進與固定編制引進相結合,最佳化學科團隊
從國家海洋戰略尤其是海洋產業發展戰略需求出發,設立兩類(即項目類和日常類)專家及特別顧問等崗位,建立以任務和項目為核心的團隊建設機制,向國內外公開招聘,吸引高層次的專家與校內團隊進行整合,共同組建團隊。
2. 實施“人才+項目”模式,推動領軍人才和青年創新人才的培養
以項目研究為抓手,實施“人才+項目”的培養模式,促進學科交融、人員合作,提升整體團隊研究能力和水平。對於決策諮詢報告被政府部門採納、承擔省部級及以上的科研項目、在高級別論文、獲得省部級級以上人文社科成果獎勵、培養的研究生獲得上海市優秀論文等情況進行合理激勵與跟蹤培養。
3.以研究方向為引領,對核心團隊進行長期支持
堅持以研究方向為引領,以成果考核為基礎,在上述重點研究方向中分別支持1支學科團隊,通過自籌資金等方式滾動持續支持,以此帶動人才隊伍建設,以實現打造“有基礎、有潛力、研究方向明確、學科水平一流”的創新團隊之目標。
(三)人才培養
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依託現有的經濟學與管理學碩士、博士點,多方籌資,吸引更多的優秀碩士和博士加入到本中心的學科建設工作中,並在工作中對其加強培養。與此同時,中心將依託現有博士點,吸引博士後進入中心從事專項研究工作,促進人才梯隊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