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環境生態與修復研究所

海洋生態與環境修復研究所是針對國際海洋科學的發展趨勢和國家需求,於2009年7月成立的。本研究所主要關注海洋生態系統關鍵生物生產過程,海洋環境演變及其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以及受損海洋環境修復等領域,開展中國近海浮游植物、浮遊動物及海洋微生物種類組成與數量變動,海洋污染對近海環境質量的影響及其生態效應,近海富營養化形成過程、機制及對策,近海受污海域生物修復等方面的研究。

一、 概況
海洋生態與環境修復研究所是針對國際海洋科學的發展趨勢和國家需求,於2009年7月成立的。本研究所主要關注海洋生態系統關鍵生物生產過程,海洋環境演變及其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以及受損海洋環境修復等領域,開展中國近海浮游植物、浮遊動物及海洋微生物種類組成與數量變動,海洋污染對近海環境質量的影響及其生態效應,近海富營養化形成過程、機制及對策,近海受污海域生物修復等方面的研究。
本研究所依託於上海海洋大學,現有研究人員2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0人,講師5人。現任所長為何培民教授,學術委員會主任為丁德文院士。
目前本研究所具體研究內容主要在“近海生態環境監測與環境毒理研究”、“海岸帶受損環境生態評估與評價”和“近海富營養化生態修復技術”3個方面。海洋生態環境與修復研究所將立足知識創新、面向國際前沿、滿足國家需求,與時俱進,為我國的海洋科學事業做出貢獻。目前本研究所承擔了國家水專項、國家海洋局重大專項、國家海洋局公益項目以及上海市教委、科委等多項項目,特別在海洋環境修復做出了許多開創性貢獻,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提高了我國在該領域的國際影響力。
二、 實驗室管理
第一條:研究所實行主任負責制和學術委員會評審制。
第二條:主任全權負責研究所的業務,行政管理工作,實驗室主任在海洋科學研究院領導下全面負責組織領導實驗室的科學研究、學術活動、人員聘任、財務開支、行政管理等工作。實驗室主任和副主任應成為團結、協作、管理能力強的領導班子,為各方面優秀人才到實驗室工作創造良好的科研條件,爭取多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第三條:研究所由主任、副主任和若干成員組成,在主任領導下負責研究所的業務、行政工作,下設研究室,負責處理各自的研究方向。
第四條:研究所實行固定編制與非固定編制相結合的人事制度。根據精幹高效、層次合理的原則核定實驗室的固定研究人員與非固定研究人員編制,並制訂有效的政策和措施穩定科技隊伍,保證實驗室的開放與正常運行。
第五條:研究所設立獨立的學術委員會,是研究所的學術評審機構,由9名左右高水平的國內外同行專家組成,並儘可能地吸收外部門和相關學科的專家參加,本單位的專家人數不應超過總數的三分之一。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主管部門聘任,任期由主管部門決定。
學術委員會為研究所學術指導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確定實驗室的研究方向和中、長期規劃,審定研究課題與開放課題,評價學術和科研成果,協調開放事宜等,對實驗室實行學術領導。
第六條:本研究所對國內外實行開放。通過接納國內外優秀研究人員來本實驗室開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工作,促進學術思想和人才的交流,繁榮我國的科技和教育事業。
三、 研究方向與研究團隊況
目前,研究所設有3個研究方向:
近海生態環境監測與環境毒理研究:主要研究海洋生態環境常規監測技術、海洋環境和生物毒素快速檢測技術、海洋環境毒理與生物檢測技術等。
海岸帶受損環境生態評估與評價:主要研究海岸帶養殖海區生態與環境評估與評價、海岸帶排污口監測與損害評估與評價、洋山港海洋生態系統監測與評估、海岸帶地貌變遷與土地利用評估與評價、海岸帶管理和風險評價等。
近海富營養化生態修復技術研究與創新:主要研究赤潮、綠潮分子生態學與監測、近海富營養化與赤潮和綠潮爆發機制與控制、近海富營養化生態修復與資源化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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