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方案內容,
簡介
晨報訊 昨天,上海召開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試點部署會,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於司法改革的決策部署,對先行試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拉開了上海司法改革的序幕。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姜平出席會議並強調,司法改革是中央事權,上海司法改革試點體現和執行的是中央精神。各級司法機關和廣大司法幹警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市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從大局和整體格局上正確看待司法改革試點,堅定信心和決心,精心組織,重點突破,積極穩妥推進改革試點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組織保障,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更好地激發司法隊伍整體活力,更好地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力爭早日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成果。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白少康主持會議。市高院院長崔亞東,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旭介紹了法院、檢察院系統推進改革試點工作的安排。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王瑜傳達了韓正同志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秘書長王教生就全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進行了部署。
方案內容
據了解,上海試點方案的總體內容為:
■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
劃分人員類別,核定法官、檢察官員額。突出法官、檢察官在司法工作中的主體地位,把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分為法官、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三類,分別占隊伍總數33%、52%、15%的員額比例。實行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管理。設3-5年的過渡期,逐步推行嚴格的分類管理制度,建立以法官、檢察官為核心的人員分類管理體系,不斷最佳化人員結構,促進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發展。
■健全法官、檢察官及司法輔助人員職業保障制度
建立以專業等級為基礎的法官、檢察官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建立分級管理的司法輔助人員薪酬制度;細化法官、檢察官延遲申領養老金辦法,建立符合法官、檢察官及司法輔助人員職業特點,有別於一般公務員的司法人員職業保障體系,增強法官、檢察官的職業榮譽感和使命感,為依法公正履職提供必要的職業保障。
■完善司法責任制
推行主審法官、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凸顯主審法官、主任檢察官在辦案中的主體地位;建立健全司法機關辦案組織,實現辦案組織專業化、扁平化;建立辦案人員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對司法權力的制約監督,形成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和監督機制。
■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省級統一管理的體制
組建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完善法官、檢察官遴選、晉升的辦法、條件和程式。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尊重司法規律相結合,落實“統一提名、黨委審批、分級任免”的制度安排,改革現有法官、檢察官管理制度,形成全市法官、檢察官省級統管的管理新格局,打造高素質的司法隊伍,有效減少外部干擾,提高司法公信力。
■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經費省級統一管理的機制
建立經費統一管理機制,將各區縣法院、檢察院作為市級預算單位,納入市級財政統一管理。建立資產統一管理機制,區縣法院、檢察院各類資產,由區縣劃轉市相關部門統一管理。建立市級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全市司法機關財、物的機制,形成符合分類管理要求的經費分配體系,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提供可靠保障。
據悉,上海確定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二分院及徐匯、閔行、寶山區法院、檢察院等8家單位先行開展為期半年改革試點,在試點基礎上2015在全市推開。
●司法人員分為三類
法官、檢察官,占33%
司法輔助人員,占52%
行政管理人員,占15%
●統一管理
法官、檢察官省級統管;法院、檢察院經費省級統管
區縣司法機關作為市級預算單位,納入市級財政統管
●8家單位先行試點
包括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檢察二分院;徐匯、閔行、寶山區法院、檢察院等
上海司法改革試點“路線圖”明晰
法官、檢察官試點從優秀律師中選拔
當前,上海司法改革試點工作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已經明晰:從即日起,上海在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二分院及徐匯、閔行、寶山區法院、檢察院等8家單位先行試點;2015年一季度,上海全市將全面推進司法改革試點工作。
為了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上海已經成立司法改革試點推進小組及辦公室,全市三級司法機關也相應成立推進小組和辦公室。同時,上海正開展司法人員和職業保障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籌備組進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加快推進從優秀律師中公開選拔法官、檢察官。
改革必然觸及利益,改革也必須觸及利益。上海政法機關負責人舉例說,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省以下司法人員統管等試點工作,核心問題都是“人”的問題。例如,當前司法機關的法官、檢察官人數比例,與實行“員額制”的目標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法官、檢察官長期套用公務員的管理模式,沒有充分體現司法規律和職業特點。這些問題,都必須通過改革試點加以解決。
“改革就是要趟深水區、啃硬骨頭,不可能一蹴而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姜平表示,上海司法改革試點工作就是要根據中央的總體部署,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為全國的司法體制改革擔當“探路先鋒”。司法改革試點是中央賦予上海的光榮任務,上海一定會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