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產專修學院團委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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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團委學生會以“自我管理,全心服務”為工作指導思想,認真執行貫徹上級黨委、團委、學生會指示精神,將本學院學生工作落到實處。提高我院團委學生會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提高我院團委學生會幹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院團委學生會內部管理機制,建設一支良好的學生骨幹隊伍,更好地開展各項工作,更好地發揮團委學生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真正體現“團結進取,求實創新,服務同學”的宗旨。

基本介紹

團委學生會簡介,組織構成,主席團,秘書處,組織部,監察部,社團聯合會,宣傳部,學習部,體育部,文藝部,生活部,規章制度,宗旨和任務,會議制度,例會制度,獎勵制度,懲罰制度,活動制度,考核制度,部門及職責,

團委學生會簡介

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仰與主流價值觀,把“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和諧、誠信、高效、至善”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之家”、“師生之橋”、“幹部之校”的作用,以求實創新、開拓進取的精神,引領青年風尚,塑造活動品牌,拓展服務平台,錘鍊組織內涵,努力實現凝聚同學、服務同學的組織目標,全面助力同學的成長成才。

組織構成

主席團

副書記 1名
主 席 1名
副主席 1名
秘書長 1名

秘書處

秘書長 1名
秘 書 2名

組織部

部長 1名
副部長 1名
幹事

監察部

部長 1名
副部長 1名
幹事

社團聯合會

部長 1名
副部長 1名
幹事

宣傳部

部長 1名
副部長 1名
幹事

學習部

部長 1名
副部長 1名
幹事

體育部

部長 1名
副部長 1名
上海房地產專修學院團委學生會
幹事

文藝部

部長 1名
副部長 1名
幹事

生活部

部長 1名
副部長 1名
幹事

規章制度

宗旨和任務


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溝通學院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繫,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協助和促進學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會議制度


第一條:團委學生會會議分為主席團及團委委員會會議、部長級會議、全體會議、各部門民主生活會(工作會議)、其他會議。
第二條:各類會議的召開,應提前告知團委辦公室,以便登記和考勤。
第三條:部長級以上會議由團委辦公室負責統一通知;各部門民主生活會(工作會議)應提前告知分管副主席、副書記,並由各部門負責人安排專人通知與會人員;其他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召集人落實專人通知。
第四條:所有會議均要求與會人員準時參加,與會人員須本人簽到,由團委辦公室監督執行並做好考勤記錄。
第五條:無正當理由,不可遲到、早退,與會人員如不能到會必須提前請假。主席團、團委委員會成員請假應由團委書記或學生會主席批准;其他部長級幹部請假應由分管副主席、副書記批准;幹事請假應由各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的人員應在會前將請假事宜告知團委辦公室,事後須交一份書面請假條至團委辦公室,並安排人員代替自己列席會議。
第六條:每次會議,團委辦公室要做好相應的會議記錄,並及時向有關人員傳達會議內容。會後應安排專人打掃、整理會場,保持會場的整潔,維護團委學生會形象。
第七條:團委辦公室所記錄的請假、遲到、早退情況作為評選優秀部門、優秀幹部、幹事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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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會制度


第一條:主席團與各部部長定期召開委員會議,各部部長須向大會匯報本部即將要開展活動的情況。
第二條:主席團成員每次需提前10分鐘到會,各部部長、副部長及委員需提前5分鐘到會。第三條:學生會定期召開全體委員大會,對近期時間的工作進行總結,同時落實階段工作的安排。
第四條:各成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每次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的成員須持請假條向上級幹部簽字後交予辦公室,會前辦公室須向大會報告到會情況。
第五條:各部部長保證每周組織一次部門例會(各部可酌情處理),確保部門工作順利進行,同時做好乾事鼓勵工作,關注成員成長。

獎勵制度


第一條:團委學生會獎勵實行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第二條:工作開展順利,取得較好成績的部長級幹部,由分管副主席、副書記提名,經主席團團委委員會會議討論後,在學年末評選為優秀幹部,給予適當的物質與精神獎勵,全院通報表揚。並在換屆選舉時,給予優先考慮。
第三條:工作認真負責,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團委學生會安排的各項工作的幹事,經所在部負責人提名,經部長級會議討論後,在學年末評選為優秀幹事給予適當的物質與精神獎勵,通報表揚,並在換屆選舉中優先考慮。
第四條:所有的獎勵材料統一由團委辦公室收集、匯總,所有學生幹部、幹事獲得的榮譽都將歸入個人檔案。
第五條:拉贊助採取提成的方式給予獎勵。贊助如為現金,按現金的10%提成,如為物品,按物品的10%提成,提成將在贊助金到位後及時兌現。

懲罰制度


第一條:團委學生會以獎勵為主,懲罰為輔。
第二條:懲罰方式分為口頭批評、口頭檢討、書面檢討、團委學生會內部批評、勸退、開除團委學生會(全院通報)。
第三條:在團委學生會工作過程中實行主要負責人問責制(依次追究幹事、副部長、部長、分管副主席或副書記、主席或團委書記責任),對造成事故者由責任人承擔其後果,並給予處罰。
第四條:關於例會、其他會議及活動:一學期內連續三次請假(公假和重病除外)或遲到十分鐘及以上者按無故缺席計(有原因且及時請假除外)。對無故缺席或者不參加團委學生會的集體活動者,第一次給予口頭批評,第二次在例會上作口頭檢討,第三次給予書面檢討並通報批評,第四次撤銷團委學生會一切職務(全院通報)。對於因缺席造成的工作失誤,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第五條:對違反學生會其他制度及學校規章制度者,將視其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第六條:對無故不完成或者拖拉工作任務、藉故推脫工作者,情節較輕者給予學生會內部批評,造成重大責任事故者給予勸退處罰。各部門須及時上交各種材料,無故遲交累計兩次將給予主要責任人內部批評,累計三次將給予主要責任人勸退處分。
第七條:被嚴重警告或通報批評者將取消學生會內部一切評優評先資格。
第八條:所有的懲罰材料統一由團委辦公室收集、匯總,辦公室應及時向即將達到制度規定上限的部門及個人提出警告。

活動制度


第一條:開展活動時,各部門成員應準時到達指定地點,若因事無法到達者,應提前向負責人請假(與會議請假制度一樣),活動中由辦公室做好考勤記錄。
第二條:工作分配時,各部門要服從統一安排,不得有意推脫,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本部門具體分工。
第三條:各部門應按照布置的任務進行工作並按時完成,部門之間應相互協作,當其他部門需要幫助時,在不妨礙本部門工作的情況下應及時給予幫助。
第四條:活動結束後,各部應該在主要幹部的安排下對活動場地進行清理工作,未明確表示各部可以解散時,各部成員不得早退。
第五條:活動中,宣傳部應積極收集材料,兩天內寫出通訊稿並發布在學院網站上;活動結束後,宣傳部應及時整理好收集的活動材料交給團委辦公室保管。
第六條:各部門舉辦部門活動應在活動前寫出策劃並向分管副主席、副書記匯報;開展活動應及時聯繫宣傳部配合活動新聞報導;並在活動結束一周內由主辦部門寫出活動總結,連同前期材料一起交給辦公室保管。
第七條:集體活動時所有幹部必須佩帶工作證,外出活動必須佩戴工作證和校徽。

考核制度


第一條:學生幹部在正常工作中(包括值班、大掃除、具體活動)無故缺勤超過20%者,給予警告處分,並由本人向主席團提交書面檢討;無故缺勤超過30%者以上且平時工作不認真者,給予除名處分。
第二條:學生幹部在日常工作中請假達三次者按缺勤一次計;缺勤達五次者給予警告處分,並由本人向主席團提交書面檢討;情節嚴重者給予除名處分。
第三條:為充分發揮學生會幹部的良好帶頭作用,凡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會成員,一經發現,給予除名處分,凡有違反學生會各制度的學生會成員,將嚴格按照本制度給予批評及處分。

部門及職責

團委書記崗位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貫徹落實學院和上級團組織的檔案、制度、通知和各項決議。
三、制定和完善團的工作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四、制定團委年度、學期工作計畫,並督促執行。
五、定期召開團員代表大會和團委(擴大)會,研究、部署和總結工作。
六、加強基層團組織建設,推進團的工作規範化和標準化。
七、協調與上級團組織、學院各部門和基層團組織之間的工作。
八、指導起草團委工作計畫、總結、簡報、決議等檔案材料。
九、組織開展團員思想政治教育,指導做好入黨推優工作。
十、組織開展各類科技創新活動、校園文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十一、指導院學生會和學生社團開展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做好團青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比和表彰。
十三、指導做好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四、指導做好團青宣傳陣地和活動場所的管理。
十五、承辦和落實上級團組織交辦的事項。
十六、負責對重要工作部署貫徹情況的檢查和督辦。
十七、組織開展團青工作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後提出調查報告。
十八、做好專兼職團青幹部的教育、培訓,做好部門員工的日常管理和績效考核。
十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團委副書記崗位職責
一、建立和完善團的工作制度。
二、協助書記制定團的工作計畫和工作安排。
三、組織做好團員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四、組織做好團委的日常工作。
五、指導和協調各團支部開展工作。
六、組織開展好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和第二課堂活動。
七、按照程式做好入黨推優工作。
八、做好各團支部和學生幹部的教育、培訓、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做好大學生素質拓展活動的具體實施和認證工作。
十、指導學生會、學生社團按照章程開展工作。
十一、掌握基層信息,了解團員動態,做好經驗推廣。
十二、協助書記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和督辦。
十三、協助做好學生幹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五、書記外出期間,代行書記職責。
團委組織部工作職責
一、指導各基層團組織認真落實好“三會一課”。
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學習和主題突出的團活動。
三、組織做好年度團員教育評議工作,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
四、定期組織召開各班組織委員工作會,研究部署團的組織工作。
五、制定組織部工作計畫,定期開展學生幹部理論培訓和團學幹部業務培訓。
六、組織做好各班團組織、團幹部和團員學生的考核、評比、鑑定和獎懲工作。
七、按照程式做好入黨推優工作。
八、指導各基層團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實踐活動,並做好活動部署、考核、成績鑑定、總結和表彰工作。
九、負責團員的團籍註冊、團關係接轉、團費收繳和團員證辦理工作。
十、負責團委工作信息及數據收集、匯總、統計、上報工作。
十一、負責團組織和團員基本情況的年度統計的填寫和上報工作。
十二、積極開展團建創新,對團的組織建設提出計畫和意見。
十三、承辦部門領導交付辦理的工作任務。
十四、負責學生會的外事活動。
十五、負責學生會大型活動的禮儀接待工作。
十六、定期、不定期為學院家庭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和社會實踐機會。
十七、為學生會活動的開展爭取校外企業、商家的經費支持。
十八、加強與兄弟院校學生會的聯繫和合作。積極對外聯繫,推廣宣傳我院學生會形象。
團委宣傳部工作職責
一、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開展形式多樣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勢教育活動。
二、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和第二課堂活動。
三、圍繞學院黨政工作要點,結合共青團實際提出團的宣傳工作計畫。
四、指導各班團支部開展宣傳工作,定期召開各班團宣傳委員工作會。
五、加強團的宣傳陣地建設,定期編髮宣傳信息和出刊專題宣傳欄、黑板報,指導學生通訊社和廣播站開展工作。
六、抓好團的宣傳隊伍建設,加強對團的宣傳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
七、指導院學生會和學生社團按照章程開展工作。
八、負責團的大型集會和競賽活動的氛圍營造工作。
九、負責團委的固定資產和工作檔案的管理。
十、負責團的各類大型會議、活動影、像、文字材料的收集、匯總、歸檔。
十一、做好團的宣傳報導工作,與上級團組織和有關媒體建立聯繫,積極開展對外宣傳。
十二、承辦部門領導交付辦理的工作任務。
團委監察部工作職責
監察部作為院的監督部門,其監察的範圍是院團委、學生會各部門的所有成員。監察部有權在工作時間內,隨時隨地對任何一個部門或者任一成員進行監督、詢問。其職責是記錄、監察並反映院團委、學生會的日常工作情況,督促團委、學生會成員遵守規章制度,促使團委、學生會保持高度的紀律性、組織性。保證團委、學生會日常工作協調有序地進行,其職責具體如下:
一、管理,監察簽到、值班情況。
二、在每次例會之前記錄請假人的名單(可抽查其情況是否屬實),並監督例會簽到和核對人員出席情況,若有無故缺簽者需於當日公布並做記錄留檔。
三、在每次活動開始前,記錄下在工作活動中的人員配置、安排,並留檔。如有分配不當應及時提醒,而針對個別事假未能參於工作者,可進行適當的詢問,調查。活動開展時,監察部須保證每次都有人在場,記錄簽到及所有成員的工作情況。對於活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或者不足須當場記錄下並向老師反應。
四、督促團委、學生會成員的工作期間的儀容儀表和行為舉止。若有發現成員於工作期間穿拖鞋、穿背心或在辦公室值班工作時攜帶零食等不良現象,應及時提醒。
五、學生會成員每次活動工作時,督促其佩戴工作牌。若有無故不戴,應給予提醒和教育。
六、每個星期向團委老師反映近期工作情況和工作中暴露的不足,並提出建議。
七、期末時,監察部需對所有成員寫考評,客觀、真實的反映成員一學期的工作情況。
八、監察部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監察部作為一個監督部門,同時也受其他部門的監督,其他部門如對監察部有意見或者建議,皆可與監察部說明,或向老師報告。
學生會主席職責:
1、負責學生會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開學生會全體會議及學生會幹部會議,聽取有關工作匯報,討論制定學生會工作計畫,部署相關工作。
2、向學生會全體會議匯報學生會工作情況。
3、參加有關校務會議,並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會議精神。
4、代表學生會向學校匯報工作情況和學生會成員思想動態,聽取學校有關工作部署。
5、制定相關工作方針、路線,提出有效工作指導思想。
6、帶領主席團成員制定相關工作制度。
7、學生會主席對全體學生會幹部成員負責。
8、學生會主席在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力時無條件接受學生會全體成員的監督。
9、指導、幫助、檢查、督促各部門工作,協調各方面關係。
10、及時採納學生會各成員的有效建議,常與各成員之間進行心理溝通和工作交流,必要時對成員進行思想教育。
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做好學生會有關工作。
2、明確職責,直接抓各主管部門的各項工作和活動。
3、向主席匯報自己的工作,學生會各部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4、完成主席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協助各部長做好各部日常工作。
5、擬定工作方案,進行相關工作部署,提出自己的工作建議、觀點及學生會發展方向。
6、及時糾正主席之不足,向主席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議。
7、主席不在時受主席委託執行主席職權。
學生會秘書長職責:
以處理學生會日常事務為工作中心,協調各部門的關係,促進學生會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1.整個學生會運行的統籌安排協調工作。
2.擬定學生會章程,監督各部門工作,並在其中起協調作用。
3.學生會資料檔案管理:各部門進行人數統計,如有人員變動,各部門必須自動上報秘書長處備案。各部門上交的計畫書,總結書最後也需交由秘書長統一保管。
4.學生會賬目財務管理:報管學生會的財務及相關的發票及款項申請交由老師過目後保存。
5.完成學生會日常事務,包括辦公室、經費、檔案、學生會財產、檔案列印派發、信件收發等管理工作,落實學生會內部制度的執行。
學生會學習部職責
學習部通過各種活動,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提高同學們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廣大同學的專業技能,同時拓寬同學們的知識面,為廣大同學創設一個優良的求學環境。
1.組織各類學術討論、學術競賽、學術報告會等活動,營造良好的校園學術氛圍。
2.監督其下屬機構的工作進程。
3.檢查各班的學習情況,監督各班學習制度的執行。
4.幫助同學解決在學習中遇到的困難,發揮溝通教與學的橋樑作用。
5.領導和指導各班學習委員的工作。
學生會文藝部職責
文藝部遵循當代大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開展集知識性、藝術性、民眾性為一體的文娛活動,提高學生的藝術修養和欣賞能力,豐富同學們的課餘生活,推動校園文化藝術的發展。
1.負責組織學生的各項文體活動,創造機會鍛鍊同學們的文娛才能,提高文體素質。
2.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全校性的文娛活動。
3.開展校園文化藝術方面的各項活動。
4.與兄弟院校開展文娛聯誼活動。
5.領導和指導各班文娛委員的工作。
6.監督和指導各文藝類社團開展活動。
學生會生活部職責:
生活部在部長領導下,協助學院後勤開展工作,指導、協調各班生活委員開展相關工作。
1、貫徹執行學院有關學生公寓教育管理的決定和指示,收集並反應學生的意見、建議。
2、組織學生開展各項活動,引導廣大同學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培養優良的學風、校風。
3、協助宿管科維持宿舍紀律,適時處理突發事件,保障公共設施安全。
4、組織學生搞好宿舍衛生和內務,開展文明宿舍評優活動。
5、每周組織各班生活委員檢查全院學生公寓以及各班教室衛生,對不文明現象及時糾正。
6、搞好公寓文化建設,負責公寓文化的宣傳報導,開展黨團組織進公寓工作。
7、協助樓管嚴格執行學生宿舍有關管理規定,嚴禁外來人員留宿,嚴禁酗酒、賭博、打架、鬥毆,嚴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小商販進入學生宿舍區出售商品。
8、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學生會體育部職責
1、掌握和回響學院的文化體育工作方針和動向,配合各種全院性大型賽事,結合廣大同學的需求,舉辦豐富多彩的課餘體育活動,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文化生活。
2、組織形式多樣的體育活動和比賽,如:健美操比賽、拔河比賽、籃球賽、足球賽、排球賽等。以此帶動全院的健身運動,提高全體同學的身體素質。
3、加強與兄弟院校在文體工作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為不斷提升學生會的形象和影響力做出貢獻。
4、做好本部門各類活動的計畫、總結、活動情況記錄等檔案歸檔工作。
5、負責各類比賽中道具及資產的使用管理。
6、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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