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2020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現將《上海市2020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機構: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 時間:2020年5月28日
報考條件,報名範圍,考試時間、科目,考試成績管理辦法,報名相關事宜,監督管理及違紀處理,考生須知,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2020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方可報名。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與評審相結合)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阿雅應付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報名範圍

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相關院校在讀學習)、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繳邀熱費結束前一個月),並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科目

本次考試日期定於2020年10月11日,具煮付贈體安排如下:
(一)初、中級: 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高級: 9:00-12:00 經濟理論與巨觀經濟政策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考試成績為非滾動管理,各級別考生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懂蜜辨勸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報考高級者無需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報考高級者網上信息顯示為審核通過)後,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於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的《網上報名指南》。
2017、2018、2019年度在本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不變的,憑報名系統歷年檔案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後,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現場審核。以往年度在外省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2016年度及以前在本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級別變更的考生、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須按要求辦理現場審核。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4日10:00-6月14日16:00,網址為審計署入口網站導航欄“公共服務”欄目下“審計考試”項目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列印並保存報名表。
考生應按要求上傳報名照片(首次註冊的考生必須預先下載並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並保存後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後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已在報名系統註冊過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報名照片將用於准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名時須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同時務必牢記註冊用戶名及登錄密碼。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並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成績無效等後果拜敬民的,責任自負。
(三)現場審核時間為2020年6月12日-6月14日(每天9:00-11:00,13:30-16:00),報名諮詢核查點(以下簡稱報名點)地址為:
上海市審計培訓中心(黃浦區陸家浜路1388號,製造局路進)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應自備口罩,進入報名點時須出示“隨申碼(健康碼)”綠碼,並自覺配合體溫測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煮霉少。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懂虹章定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等進行審核,考生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列印後,由單位人事部門對報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報考人員攜帶單位初審合格並加蓋公章的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上海市居住證或社保繳費信息(非上海戶籍人員提供)、職稱證明(報考高級者提供),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到以上報名點辦理現場審核手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複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複印件。
現場提交審核材料同時,還將核驗考生本人學歷(學位)和居住證或社保繳費信息,請考生提前關注“學信網”微信公眾號、下載手機“隨申辦市民雲”和“上海人社”APP,通過證書編號和實名註冊方式查詢,並於現場提供實時電子數據信息用於比對核驗。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並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後及考試後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覆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四)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於現場審核24小時後,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審核情況,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高級資格考試無需繳費,僅需查詢審核情況即可)。如超過48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繫報名點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查詢核對)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17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繳費平台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進行網上繳費。
考生繳費後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報考高級者為資格審核通過),並重新列印報名表備用。由於網路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後,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於重複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應於2020年9月28日10:00-9月30日16:00在報名網站下載並列印准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准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後的准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報名點聯繫。
(六)初級和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45元。高級資格考試不收費。考生可於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報名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監督管理及違紀處理

(一)考試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在核驗、受理舉報等過程中,考試行業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要求考生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應積極配合、及時提交。
(二)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三)考生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並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於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後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違紀處理”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後還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考生須知

(一)2020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在審計署入口網站的“審計考試管理平台”上公布。
(二)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生可於2020年12月中下旬通過報名網站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於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列印。
合格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後四個月左右,屆時請關注考試院網站領證通知。
2017、2018、2019年度在本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不變的,憑報名系統歷年檔案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後,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現場審核。以往年度在外省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2016年度及以前在本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級別變更的考生、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須按要求辦理現場審核。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4日10:00-6月14日16:00,網址為審計署入口網站導航欄“公共服務”欄目下“審計考試”項目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列印並保存報名表。
考生應按要求上傳報名照片(首次註冊的考生必須預先下載並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並保存後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後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已在報名系統註冊過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報名照片將用於准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名時須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同時務必牢記註冊用戶名及登錄密碼。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並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成績無效等後果的,責任自負。
(三)現場審核時間為2020年6月12日-6月14日(每天9:00-11:00,13:30-16:00),報名諮詢核查點(以下簡稱報名點)地址為:
上海市審計培訓中心(黃浦區陸家浜路1388號,製造局路進)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應自備口罩,進入報名點時須出示“隨申碼(健康碼)”綠碼,並自覺配合體溫測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等進行審核,考生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列印後,由單位人事部門對報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報考人員攜帶單位初審合格並加蓋公章的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上海市居住證或社保繳費信息(非上海戶籍人員提供)、職稱證明(報考高級者提供),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到以上報名點辦理現場審核手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複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複印件。
現場提交審核材料同時,還將核驗考生本人學歷(學位)和居住證或社保繳費信息,請考生提前關注“學信網”微信公眾號、下載手機“隨申辦市民雲”和“上海人社”APP,通過證書編號和實名註冊方式查詢,並於現場提供實時電子數據信息用於比對核驗。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並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後及考試後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覆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四)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於現場審核24小時後,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審核情況,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高級資格考試無需繳費,僅需查詢審核情況即可)。如超過48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繫報名點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查詢核對)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17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繳費平台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進行網上繳費。
考生繳費後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報考高級者為資格審核通過),並重新列印報名表備用。由於網路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後,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於重複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應於2020年9月28日10:00-9月30日16:00在報名網站下載並列印准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准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後的准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報名點聯繫。
(六)初級和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45元。高級資格考試不收費。考生可於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報名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監督管理及違紀處理

(一)考試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在核驗、受理舉報等過程中,考試行業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要求考生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應積極配合、及時提交。
(二)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三)考生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並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於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後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違紀處理”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後還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考生須知

(一)2020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在審計署入口網站的“審計考試管理平台”上公布。
(二)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生可於2020年12月中下旬通過報名網站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於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列印。
合格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後四個月左右,屆時請關注考試院網站領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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