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實施方案

《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實施方案》是上海市農業委員會2011年4月18日發布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實施方案
  • 發布文號:滬農委94號
  • 發布單位: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 發布時間:2011-4-18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實施方案
農林水利

法規內容

各區縣農委、市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做好2011年商品有機肥和專用配方肥推廣工作,現將《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實施方案》下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執行。
2011年4月18日
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實施方案
今年是第四輪三年環保行動計畫實施的最後一年,深化和普及測土配方施肥工作,推廣使用商品有機肥和專用配方肥,仍然是郊區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舉措。為了進一步做好2011年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推廣數量
(一)商品有機肥。2011年商品有機肥推廣數量20萬噸,其中,糧田稻麥及經濟作物等計畫推廣12萬噸,蔬菜計畫推廣8萬噸,推薦畝用量為150-500公斤。(分解計畫詳見附表1)
(二)專用配方肥。2011年專用配方肥料(bb肥料)推廣數量4萬噸,其中,糧食作物專用肥計畫推廣3萬噸,蔬菜專用肥計畫推廣1萬噸。(分解計畫詳見附表1)
二、實施範圍
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套用範圍重點為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示範區、糧食高產創建示範方(片、帶)、標準菜園果園、專業合作社、科技示範戶,以及設施糧田和設施菜田等。
三、質量要求
(一)商品有機肥。按照有機肥登記審批的生產工藝和原料要求生產,經一定周期發酵,達到均質化、無害化、腐殖化。游離水分為≤32%、ph值為5.5-9.0,其它質量指標應符合農業部《有機肥料標準》(ny525-2002)。。
商品有機肥生產企業,要依據產品質量要求,以消化處理本市畜禽糞便、保證使用安全為宗旨,規範生產,確保質量。城鎮垃圾、污泥、工業廢棄物等含有重金屬、病原菌、寄生蟲卵、環境激素等有害物質,不得作為輔料使用,以確保農業生產安全。積極鼓勵企業利用稻麥秸稈生產。引導企業和用戶按需訂單生產使用高效優質商品有機肥,並試行優質優價,產銷對接,定額補貼。
(二)專用配方肥。專用配方肥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內在質量和產品標識等要符合摻混肥料(bb肥)國家標準(gb21633-2008)、復混肥料(複合肥料)國家標準(gb15063-2009)規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推廣套用
1、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各區縣要根據推廣計畫和重點推廣區域,認真制訂本區縣實施方案,落實計畫指標。充分發揮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範基地和糧食高產創建示範方等區域的示範作用,並依據茬口布局、作物面積,及時將推廣計畫落實到位。
2、擇優選擇供肥企業。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實行政府採購制度。考慮到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產品的特殊性,各區縣應在區縣採購辦指導下,根據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在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前提下,可採用多種形式,擇優選擇具備供肥資質的生產企業,有序做好供肥工作。
3、科學制定肥料配方。根據農業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規程要求,以及“大配方、小調整”的原則,科學制定專用肥料配方。結合近年來專用配方肥料套用情況,以及田間試驗、耕地地力等,經過專家諮詢論證,確定2011年享受市財政補貼的糧油、蔬菜等經作的專用配方肥料配方共18個(專用配方肥料配方見附表2)。區縣如增加新的配方,需經過田間試驗,經專家論證會確認,報上海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批准後,方可列入配方肥補貼目錄。
4、不斷規範工作程式。各區縣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主要包括推廣任務分解、質量檢查檢驗、數量簽收確認,以及憑證建檔等制度,並規範推廣運作程式,強化現場質量驗收和質量追溯,做到肥料推廣事先層層有安排,貨到後有質量驗收和簽收(蓋章)認可,確保推廣數量足額、質量達標。
5、切實加強技術指導。各級農技推广部門要通過技術培訓,以及發放《使用技術須知》、製作專用配方肥施肥建議卡等,把技術規範落實到位。要指導農民適時適量、科學合理使用商品有機肥,提高推廣套用效果;測土配方施肥項目區要免費為農民提供測土服務,幫助農民選擇配方肥料品種、確定施肥數量和施肥時期,指導農民改進施肥方式。
6、強化績效評估工作。各區縣要繼續深化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使用的績效評估工作,商品有機肥重點在最佳化生態環境、改良農田土壤、提高作物單產、改善農產品品質,以及節支增效等方面,設計並開展試驗,掌握量化的對比數據,並做好試驗示範書面總結;專用配方肥要結合配方肥料比較試驗,選擇本地區套用的配方肥料品種進行比較試驗,展示配方肥料的肥效情況;同時,要注意收集總結好的經驗和典型,不斷完善配方肥料使用技術,引導廣大農民科學合理施用專用配方肥料。
(二)質量監管
1、堅持產品質量入市把關。各區縣通過建立健全產品質量責任制度,立足於把好本區縣範圍內的產品入市的質量關,通過對企業規模、生產過程的考察了解,以及對產品的現場驗收(即企業主輔料來源、數量,檢查發酵是否完全,包裝是否符合規範,產品濕度是否過高,是否存在短斤缺兩情況)等方式,嚴格把好入市產品的質量關。同時要及時掌握用戶對產品的質量反饋情況,包括濕度、雜質、嗅覺等指標,切實提高合格產品的市場占有率。
2、強化肥料產品質量抽檢。一是全市產品質量抽檢。在主要作物用肥高峰期,對本市各種商品有機肥料、專用配方肥以及相關生產原料,每年集中抽查不少於4次。二是市場產品質量飛行抽檢。根據本區域商品有機肥料、專用配方肥推廣套用情況,各區縣農技中心負責市場產品質量飛行抽檢,全年組織2-3次。三是強化現場質量驗收制度和質量追究制度,用戶單位在接收貨過程中,要對每批肥料進行現場驗貨,並且填寫完整現場驗貨單,區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四是加強產品質量檢測服務。對未建有實驗室或者有實驗室但無檢驗人員的企業,市、區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提供技術指導和委託產品質量檢驗服務,幫助企業及時掌握產品質量動態。
3、加大對假冒偽劣產品打擊力度。嚴厲打擊摻雜使假行為,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及時公開產品質量抽檢結果,對經統一抽檢認定為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一律責令其停止銷售並及時處理已售不合格產品,並根據有關規定加以處罰,市、區縣肥料質量監管部門要督促企業整改,落實整改措施。
(三)行業自律
按行業自律要求,本市農業廢棄物行業協會、肥料生產經營行業協會等要切實加強企業生產過程質量監管和經營自律。
1、加強生產技術培訓。指導和幫助企業開展生產技術培訓,組織企業開展技術交流,不斷提高企業生產水平。督促入圍企業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開承諾本企業產品質量標準和工藝生產流程,並確保所提供產品符合《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
2、督促企業建章立制。圍繞產品質量保障體系,督促企業要落實專職技術人員,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生產流程、操作工藝、產品包裝、質檢檔案等進行全過程規範管理和實施質量追溯制度。
3、組織技術工藝研究。及時了解並掌握面上生產質量動態,組織企業進行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推廣,促進企業提高生產效率、科學縮短生產周期,確保產品質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級農業部門要把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工作作為推進上海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最佳化細化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紮實有序地推進工作。並不斷完善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補貼政策,按“兩級政府,兩級管理”的原則,積極爭取區縣政府的配套補貼和給予推廣工作經費的支持。
(二)加強管理,規範運作。各區縣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檔案管理制度,確保資料、憑據檔案的真實完整;各區縣要按照公開公正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推廣工作的透明度,肥料推廣任務分解和補貼資金核撥要嚴格執行公示制度;要嚴格相關操作程式,補貼資金的撥付必須經過區縣農委和財政共同審核,並由區縣財政或區縣農委根據實際供貨數量直接撥付供貨企業;要在規範的前提下儘量減少補貼資金撥付環節,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到位和專款專用;加強對補貼資金使用的審核和抽查監督,發現問題嚴肅查處;農業技術推广部門要明確職責,做好公益性技術服務,禁止在推廣過程中向企業收取技術服務費用。
(三)加強考核,確保實效。各級農技部門要把2011年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和監管工作作為年度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加強督促檢查,並定期通報推廣使用情況,及時反映工作中的問題,總結典型經驗。各區縣農委、財政在每年12月底前,將年度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總結及補貼資金使用情況上報市農委、市財政局。
附表:1、2011年各區縣(單位)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推廣任務分解表
2、2011年度糧油、蔬菜等經作專用配方肥料推薦配方
附表1:
2011年各區縣(單位)商品有機肥推廣任務分解表
單位:噸
區縣商品有機肥專用配方肥計畫數量其中計畫數量其中糧經蔬菜水稻蔬菜閔行11500450070001200300900嘉定1800012000600040003200800寶山5000300020001300600700浦東325002150011000570039001800奉賢1250045008000320022001000松江1800012000600037002900800金山290001600013000430031001200青浦23000150008000500040001000崇明240001200012000680058001000光明食品集團2500018000700048004000800上實集團15001500///合計20000012000080000400003000010000
附表2:
2011年度糧油、蔬菜等經作專用配方肥料推薦配方
序號建議配方肥料類型推薦使用作物142%(24-8-10)摻混肥水稻等242%(26-6-10)摻混肥水稻、二麥等345%(25-8-12)摻混肥水稻、二麥等425%(10-5-10)復混肥水稻和蔬菜等525%(12-7-6)復混肥水稻、油菜、二麥等642%(14-16-12)復混肥水稻等糧油作物742%(21-10-11)緩釋型摻混肥水稻等845%(18-18-9)摻混肥小麥等952%(21-13-18)(含cl)摻混肥蔬菜(茄果類)1045%(21-6-18)(含cl)摻混肥蔬菜(葉菜類)1145%(15-15-15)(含s)摻混肥蔬菜(通用型)1245%(15-15-15)(含s)復混肥西甜瓜等1345%(25-10-10)(含cl)摻混肥芹菜等1450%(30-8-12)(含cl)摻混肥玉米等1542%(15-10-17)(含s)復混肥西甜瓜等1642%(28-5-9)(含cl)緩釋型摻混肥玉米1742%(24-8-10)緩釋型摻混肥水稻等1845%(15-10-20)(含s)摻混肥果樹等
1、42%(24-8-10)配方建議用在前茬麥油綠茬;
2、42%(26-6-10)配方建議用在前茬西甜瓜等經濟作物茬;
3、45%(25-8-12)配方建議用在崇明地區;
4、崇明和北片農場建議增加2%znso4微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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