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2月18日,上海市體育運動委員會(簡稱市體委)成立。市體委作為領導全市體育運動的政府職能機構,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體育工作,領導和管理市屬體育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體育運動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54年2月18日
- 簡稱:市體委
- 性質:政府職能機構
委員會簡介
委員會組成
委員會發展
"文化大革命"期間,體育系統組織機構遭到嚴重破壞。1970年,原國防體育協會所屬的上海市射擊、無線電、航海(含海模)、划船、航空、空模、傘塔跳傘、機車8個俱樂部及雷鋒中學(滑翔學校)全部被撤銷。同時被撤銷的還有舉重、擊劍、射箭、摔跤、腳踏車等項目的優秀運動隊和上海棋社、上海體育科研所、上海市體育俱樂部和上海市青少年體育學校等一批體育事業單位。
"文革"結束後,1978年8月,整改後的市體委機關行政機構為2室6處,即辦公室、人事處、訓練處、軍體處、群體處、競賽處和基建財務處,並設黨(團)組辦,行政編制為80人。
1983年第五屆全運會後,市體委機關處室進行調整、保留了辦公室、人事處、群體處、競賽處、科教處;原訓練處、軍體處、基建財務處分別改稱訓練一處、訓練二處、計畫財務處;增設外事處、綜合處、黨委辦公室。1984年8月,市體委機關共有11個處室,行政編制92人。
1988年5月,市體委機關再次調整,綜合處併入辦公室,增設宣傳處;成立機關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增設監察室。1990年12月,市體委機關共設11個處室,即辦公室、訓練一處、訓練二處、競賽處、科教處、計畫財務處、外事處、群體處、人事處、黨委辦公室、監察室、行政編制97人。市體委直屬單位20個,體育系統幹部、職工、運動員、教練員總計4075人。
2000年5月上海市體育運動委員會改為上海市體育局,配置為7個職能處(室),即辦公室(外事處)、民眾體育處、競技體育處、科教處、人事處、計畫財務處、法規處(政策研究室),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黨委辦公室與紀委合署辦公。 定編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