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務
一、社會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行政區劃管理、邊界管理、地名管理、社團管理、民辦非企業管理、婚姻管理、殯葬管理等。
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工作,主要是街道(鎮)政權的規範化建設、居(村)委會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等。
三、為軍隊和國防建設服務的工作,主要包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烈士褒揚、退伍軍人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和服務管理等。
四、維護和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權益方面的工作,包括對貧困人口、鰥寡孤獨、老弱病殘的社會救助等。
民政工作從業務構成上看,是對社會事務實施管理的工作;從主體對象上看,是依法保護、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生活的保障性工作;從基本職能上看,是為經濟發展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的服務性工作;從特點上看,它具有政治性、社會性、民眾性和多元性的特點。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本區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三、負責擁軍優屬和優撫工作,負責革命烈土的審核報批和褒揚,負責國家機關因公傷亡人員和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的評定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民眾優撫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土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承擔上海市金山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軍隊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工作的計畫及實施方案;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和開發工作。
五、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核查、上報並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代表區政府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六、負責社會救助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和社會互助活動;管理社會福利募捐活動。
七、研究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居民委員會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指導居(村)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的建設;指導、扶持社區服務的發展。
八、負責婚姻和孤兒收養管理工作;負責國內和涉外以及涉港、澳、台婚姻登記,查處和處罰違法婚姻,管理婚姻服務機構,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國內收養登記和涉外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九、負責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殯葬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擯葬工作政策、措施,推行殯葬改革。
十、負責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村(居)民委員會建設,指導全區村(居)民委員會的工作;承辦區域內行政區劃變更、行政邊界勘定和邊界爭議的調解處理;指導開展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工作。
十一、研究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類福利設施建設和福利事業單位及敬老院的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體系的建立與發展。
十二、指導社會福利企業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監督實施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標準認定和審批工作。
十三、負責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指導救助站的管理工作。
十四、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指導本區社會福利彩票的發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社會福利資金籌集、使用方案,並參與監督福利資金的使用。
十五、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老齡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承擔老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指導老齡事業服務中心的工作。
十六、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七、領導區社會團體管理局。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社會科:救助保障工作,做好全區城鎮社會困難戶的救濟補助工作及其他人員的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全區農村貧困戶的調查,落實扶貧政策、扶貧措施,指導、督促各鎮做好農村扶貧救濟工作,保障全區扶貧對象的基本生活。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核查、上報並發布災情,管理和發放好救災款。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代表區政府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做好老年人各項服務措施的落實及社會福利院,各鎮、街道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協調、接收和管理“三峽”移民工作。
地址:金山區新城區龍山路555號(區公共服務中心大樓4-6樓)
郵編:200540
優撫科:負責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負責國家機關因公傷亡人員和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的評定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民眾優待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承擔金山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做好來金海訓部隊後勤保障工作。
地址:金山區新城區龍山路555號(區公共服務中心大樓4-6樓)
郵編:200540
雙退辦: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軍隊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工作的計畫及實施方案;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軍隊兩用人才的培訓和開發工作。
地址:金山區新城區龍山路555號(區公共服務中心大樓4-6樓)
郵編:200540
基政科:研究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居民委員會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指導居(村)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做好對村(居)委會的換屆改選,組織村(居)委會幹部的培訓,推動基層民主政治的建設;指導、扶持社區服務的發展,認真調查研究,向區政府提出調整行政區劃的建議,辦理本區行政區劃變更事項和鎮、街道、村(居)委會設定報批手續;協助有關部門調解、處理區內邊界糾紛、做好與鄰區、縣的勘測定界工作。
地址:金山區新城區龍山路555號(區公共服務中心大樓4-6樓)
郵編:200540
募捐辦: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指導本區社會福利彩票的發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社會福利資金籌集、使用方案,並參與監督福利資金的使用。
地址:朱涇鎮臨源街620號
郵編:200540
老工辦: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老齡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承擔老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指導老齡事業單位的工作。為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樂服務。
地址:金山區新城區龍山路555號(區公共服務中心大樓4-6樓)
郵編:201500
社團局:負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籌備審批、成立審核、年度驗檢,指導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查處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地址:金山區新城區龍山路555號(區公共服務中心大樓4-6樓)
郵編:200540
局屬單位
金山區社會救助事務受理中心:
職能:掌握、檢查、督促、協調、落實全區各類社會保障對象的救助幫困工作。
地址:金山區新城區龍山路555號(區公共服務中心大樓4-6樓)
郵編:200540
金山區革命烈士陵園管理所:
職能:紀念先烈,教育人民。做好烈士褒揚和烈士陵園設施管理,收集整理烈士檔案資料,充實陳列室史料。
地址:金山區新城區龍山路555號(區公共服務中心大樓4-6樓)
郵編:200540
金山區救助管理站:
職能:負責轄區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棄嬰接收移交及受理“110”救助電話等。
地址:石化六村641號郵編:200540
金山區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
職能:為軍隊離退休幹部提供休養住所與相關服務。搞好老幹部服務管理,落實兩個待遇。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發揮老幹部作用。
地址:朱涇鎮臨源路620號郵編:201500
金山區老年事業服務管理中心:
職能:為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樂服務。
地址:朱涇鎮臨源路620號郵編:201500
金山區婚姻(收養)登記中心:
職能:承辦全區結(離)婚登記、發證、諮詢、查檔、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婚姻調解、收養登記等工作。
地址:朱涇鎮臨源路620號郵編:201500
金山區殯葬管理辦公室:
職能:管理殯葬事宜,推進殯葬改革。負責對本區殯葬行業的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
地址:朱涇鎮臨源路620號
郵編:201500
金山區福利企業管理辦公室:
職能:負責對全區社會福利企業的指導、協調、監督、服務。
地址:朱涇鎮臨源路620號
郵編:200540
金山區社會福利院:
職能:做好託管老年人的防病、康復、護理、服務、住養、日托等服務。
領導信息
時建英 局長、副書記 負責區民政局行政全面工作。
兼任區雙擁辦主任、區老工辦主任。
分管辦公室(行政執法)、計畫財務(征地養老)、社會福利企業管理、福利彩票、行政監察工作,協助書記工作。
陳惠良 書記、副局長 負責區民政局黨委全面工作。
分管黨委辦,分管雙退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協助局長工作。
朱紅兵 副書記、紀委書記 負責區民政局紀委工作。
分管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群團工作,協助書記工作。
黎仕忠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雙擁優撫、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社工隊伍建設、區劃地名、勘界、殯葬管理工作,協助局長工作。
華文軍 副局長 黨委委員 負責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兼任區老齡辦副主任。
分管婚姻和收養管理、社會福利工作,協助局長工作。
陳代英 副局長、區社會團體管理局局長、黨委委員
負責區社會團體管理局工作,協管辦公室(行政執法)工作,協助局長工作。
曹士章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救災救濟、社會救助、居民經濟狀況核對、流浪乞討救助管理、社會慈善工作,協管福利彩票工作,協助局長工作。
辦事指南
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辦理項目 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辦理項目說明
一、辦理機構上海市救助管理站、各區縣救助管理站二、 辦理地址、聯繫電話和時間(一)上海市救助管理站受理地址:府村路500號
(二)聯繫電話(三)上海市救助管理機構見一覽表三、辦理時限(一)受理時間:全年無休,24小時受理(其中網上求助受理時間為8:30~16:30)。
(二)受助對象留站時限一般不超過十天。四、申辦對象資格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五、 辦理依據(一)《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六、投訴監督不當行政行為投訴電話:(市局執法監察處),(市局信訪辦)。
違法違紀行為投訴電話:(市局監察室),(市局信訪辦)。 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2003年,市民政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民政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積極開展收容遣送轉救助管理的機構變更、業務調整、人員培訓、設施改造和各項規章制度制訂等工作。全市建立救助管理站20個,初步形成了以市救助管理站為中心,覆蓋全市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網路。慈善救助。為充分發揮民間機構參與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慈善救助,倡導社會公眾積極支持救助管理工作,2003年10月,市民政局在浦東、靜安區開展慈善救助服務試點,並在試點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推廣。至2004年1月底,全市區縣均成立了民間慈善服務社,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導、民間參與、社會支持的良好態勢。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