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會團體監察總隊是上海市社會組織團體管理局直屬機構。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民間組織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 負責對本市市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民間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違法案件的查處。
(三) 負責對本市區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民間組織涉嫌重大、複雜或跨區域違法案件的查處。
(四) 負責對本市非法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民間組織實施查處和取締。
(五) 負責對本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民間組織按章程自律和規範化建設實施監察。
(六) 負責對各區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民間組織執法監察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 承擔市民政局(市社會團體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執法監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