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

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原名上海市旅遊協會)成立於1990年3月。 是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上海市促進行業協會發展規定》的精神而組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
  • 原名:上海市旅遊協會
  • 成立時間1990年3月
  • 重組時間2000年1月
協會簡介,協會任務,業務範圍,活動原則,組織機構,

協會簡介

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
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於2000年1月進行重組,原上海飯店業協會、上海國際旅行社協會、上海國內旅行社協會、上海旅遊教育協會均歸屬上海市旅遊協會,成為其不具法人資格的分會。2004年3月進行換屆,根據滬府辦發[2002]1號檔案精神,更名為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該社為本市從事旅遊開發、飯店、國內旅行社、國際旅行社、旅遊景點、旅遊教育、旅遊團隊接待單位、水上旅遊和旅遊信息等企事業及其他相關經濟組織自願參加組成、實行行業服務和行業自律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營利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下轄七個分會,現有會員1300餘家。
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的行業業務主管部門是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協會業務主管部門是上海市社會服務局;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

協會任務

(一)宣傳、貫徹國家關於旅遊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促進上海旅遊業的發展;
(二)根據會員需要組織行業人才、技術、管理、法規等培訓,開展信息交流,提供法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諮詢服務,舉辦會展招商以及產品推介等活動;
(三)制訂本行業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推動行業誠信建設,維護行業公平競爭和良好的市場環境;
(四)參與制訂修訂並組織實施本市旅遊行業相關技術標準、質量標準、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準則,參與行業資質認證;
(五)協調會員與會員,會員與行業內非會員,會員與其他行業經營者、消費者及社會組織的有關經營關係,代表本行業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
(六)參與政府有關本行業改革、發展及旅遊市場發展態勢的課題調研和成果推廣活動,參與政府舉辦的有關聽證會以及與本行業利益相關的決策論證,向有關部門提出有關發展旅遊業政策的意見和立法的建議;
(七)根據法律、法規授權或受行業主管部門委託,開展行業統計、行業調查、行業檢查和評比、發布行業信息、公信證明、價格協調以及本行業市場準入的規範和管理工作;
(八)組織會員開展國內外旅遊業務交流和合作;
(九)蒐集、發布國內外旅遊行業信息,依照有關規定創辦刊物、網站,編制行業信息資料;
(十)承辦行業主管部門委託和轉移的工作,接受政府購買服務。

業務範圍

行業培訓,資質認證,業務諮詢,信息服務,質量評估,行業評比,會展招商,旅遊推介,國內外合作與交流。

活動原則

(一)本會按照核定的章程開展活動,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二)本會開展活動,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利益;
(三)本會不以協會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如以舉辦的經營實體名義開展活動,則不與本行業內的企業爭利;
(四)本會開展活動時,遵循 “自主辦會”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做到工作自主、人員自聘、經費自籌。

組織機構

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每屆任期四年。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其職權。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和秘書長組成。協會秘書處作為理事會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為團體會員制。凡本市旅遊行業內的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以及與旅遊行業相關的經濟組織等,承認和遵守協會章程,均可申請入會。
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根據需要設立以下分會,分別進行有關專業活動: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飯店業分會、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旅行社分會、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旅遊教育分會、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旅遊景點分會、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接待旅遊團隊推薦單位分會、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水上旅遊分會和上海市旅遊行業協會旅遊紀念品分會。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