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紅十字會關於做好2010年紅十字救護員和現場初級急救培訓工作的通知》是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市政府要完成的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實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0〕8號)和《上海市紅十字會關於印發<關於落實2010年上海市政府實事項目——完成2.5萬名“紅十字”救護員和25萬名民眾性現場初級急救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紅髮〔2010〕60號)的要求而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紅十字會關於做好2010年紅十字救護員和現場初級急救培訓工作的通知
- 編號:滬教委體〔2010〕30號
- 類 型:通知
- 發布單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簡介,培訓對象,組織辦法和要求,教材,
簡介
滬教委體〔2010〕30號
各區縣教育局、紅十字會: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市政府要完成的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實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0〕8號)和《上海市紅十字會關於印發<關於落實2010年上海市政府實事項目——完成2.5萬名“紅十字”救護員和25萬名民眾性現場初級急救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紅髮〔2010〕60號)的要求,今年將重點對本市校外教育機構人員開展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培訓對象
校外教育機構(上海市科技藝術教育中心、各區縣青少年活動中心、區少年宮和少科站等)工作人員(已獲得相關證書者除外)共約1500人。
組織辦法和要求
1.培訓工作應納入所在區縣紅十字會的培訓計畫,由區縣紅十字會直接下達名額,校外教育機構做好人員組織工作,按要求分批參加培訓。在完成規定課時和內容並通過考核後,可獲得市紅十字會頒發的“紅十字救護員”或“現場急救普及培訓”證書。
2.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此項工作納入教師培訓體系,加強指導、督促和管理,進行工作總結,並將書面總結報送市教委體衛藝科處。
3.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推進將現場初級急救及防災自護知識納入中國小校相關專題教育和中學生軍訓內容。
教材
採用市紅十字會統一編印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