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創建於1984年11月,地處國家級旅遊度假區、上海唯一的山林勝地——著名的佘山腳下,是一所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的成人政法院校,隸屬上海市委政法委,由上海市司法局直接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 創辦時間:1984年11月
  • 首任院長:李庸夫
  • 隸屬單位:上海市委政法委
發展變遷,辦學思想,首任院長:李庸夫,成立背景,學院簡介,

發展變遷

1985年11月初,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的基礎上興辦了上海法律專科學校,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與上海法律專科學校實行“兩種建制、一個實體,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這種特殊的體制也獲得了批准
1993年,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與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繫結合,成立上海大學法學院,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辦學體制,自此以後,初步構建了專科、本科、研究生及非學歷培訓等多層次的教育體系,建設成為功能齊全、設施完備的高等法學教育基地。
2004年9月,在上海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即將迎來成立20周年之際,經上海市政府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為獨立設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與上海大學分道揚鑣,獨燕而飛,從而實現了其從成人教育向本科普通高等教育的歷史性轉變。新院校名“上海政法學院”,上海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之名從此不復存在。

辦學思想

學院的辦學指導思想是: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為上海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優質的法律人才、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首任院長:李庸夫

李庸夫,男,中國共產黨黨員,上海政法學院創始人。 1927年生於河南省孟縣,1997年6月23日因突發心臟病搶救無效逝世。
李庸夫1942年8月,就讀與河南孟縣縣立師範學校,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1943年參加八路軍,同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6年後,他先後擔任孟縣公安局秘書股股長等職,參加了土地改革、渡江作戰等。
建國後,李庸夫先後在福建省、華東公安部、最高檢察院任職;1965年調任上海市委辦公廳秘書長。1983年,經歷了“文革”浩劫的李庸夫主持市司法局工作,擔任局長、局黨委書記和上海市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在1984—1986不到兩年時間內,他在青浦的野馬浜創建了上海政法學院前身——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和上海法律專科學校,兼任院長和校長。
墓志銘:興學之初,原野擎畫,篳路藍縷;籌措資金,殫精竭慮;召募師資,求賢若渴;於法治建設百廢待興之際,為各界培訓法律幹才近萬人;銳意進取,屢樹業績,不斷開創司法行政新局面。公一生襟懷坦白,剛正無私,為國司法,嘔心瀝血,為黨辦學,卓識遠見。今公雖乘鶴西去,然風範猶存。謹此永志。

成立背景

20世紀80年代,上海市司法局的領導同志深感當時政法幹部隊伍大多是由軍隊專業人員構成,具有大專學歷特別是法律大學學歷的人員所占比重很低,尤其是監獄管理系統中連受過中,等專業教育的人員也很少,這種狀況跟當時改革開放形勢的需要很不適應。這種狀況是由於1957年“反右鬥爭”以後用民眾性的社會管制代替某些有關對象的監獄服刑,1959年“大躍進運動”中產生的那種中國將很快進入共產主義社會的急躁冒進思潮衍生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導致全國法律院(系)停止招生繼而更是裁撤機構,特別是“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砸爛公檢法”等長達二十年的歷史原因造成的。
根據當時上海法律院系在本市的招生數量(當時上海市主要就是復旦大學法律系和復校不久的華東政法學院等想全國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生),短期內無法改變這種狀況;同時,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上海市對律師的需要量也將大為增加;尤其是政法系統那個某些特殊專業工作如監獄管理工作、對在監人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國家安全工作等等,都不是一般法律專業的本專科畢業生所能很快勝任的。
要想迅速地解決這些矛盾,唯有立即建立與本市政法實際工作部門密切聯繫、能夠依據政法實際工作的客觀需要而設定一些特殊專業的政法高等院校及中專學校,從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兩個方面著手加速人才的培養。但是,這又面臨兩個問題:一是當時全國和上海市的財政資金都很緊張,二是興辦本科院校需要國家教委批准,必備的條件也很高;但興辦專科院校則只需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批准即可。
面對上述情況,上海市司法局黨組和司法局行政領導班子果斷決策,在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員會的大力支持下,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由本市司法局系統(包括由司法局領導的勞改局系統——後來改稱監獄管理局系統)自籌土地和前兩期基建資金,於1984年建成中專二年制的成人大專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原定只在政法系統在職幹部中招生)。這就是三年辦成三所學校的由來。
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第一期基建工程是由上海市勞改局(現為監獄管理局)提供2000萬元資金並在所屬青東農場劃地300畝建造一幢四層的教學樓(內有40間標準教室),兩幢五層的學生宿舍樓,一幢公共食堂。基建工程於1984年12月破土動工,要求工程隊伍務必於1985年7月底完工,以保證1985年9月1日開學。為此專門從上海司法學校借調一位副校長耿紅住在工地擔任“總監”,另從上海市監獄管理系統借調一位懂得基建工程的人員擔任監工員,上海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兼局長李庸夫同志每周2次跑工地檢查工程進度。
在開展基建工程的同時,市司法局又指派局紀檢組組長張蘭田同志、局政治部副主任繆曉寶同志、上海司法學校校長楊峰同志和司法局人事科的一些同志,組成我稱為“師資搜尋組”,除在本市政法系統內物色願意從事教育工作的適當人選外,還在全國範圍內搜尋上海社科院政法系60屆和61屆的畢業生(1958年時由華東政法學院、復旦大學法律系、上海財經學院合併為上海社會科學院,有關教師實際上已歸屬各個研究所,並且不再招收本科學生,故60屆和61屆畢業生也就是那個時代全國法律院系的最後兩屆畢業生,接下來的就是直到20世紀80年代初法律院系恢復招生的在校大學生了)。
為此,“師資搜尋組”同志奉司法局領導同志之命先到上海社會科學院查閱檔案,了解這兩批畢業生的分配去向,然後跑遍除西藏、新疆等9個邊遠省區(中央要求內地省市不得到這9個省區去招攬人才)之外的各個省市,走訪有關同志,徵求他們是否願意參與建校的意見,並請他們向其他老同學傳達信息。由於市司法局的強有力地領導與支持,“師資搜尋組”的高效率的工作,在短短的半年時間內就聚集了60名專職教師,其中有48名法學專業教師,其餘為公共課程教師,保證了開學初期的教學需求。這些教師在市區有家的,就暫住在家中;市區無家或住不下的,就住在建院工地中原有的幾間倉庫之中。市司法局還先在市五十四中學租了兩間教師,後再裕德路大菜場二樓租了一層樓面五間房子作為建院籌備組的辦公處,全體教師每周兩次在此集中交流和檢查備課情況。在參加籌備工作後,也在此處走廊一側的一間小房內住了兩個多月。1985年8月上旬全員教工120人全部都搬進第二幢學生宿舍樓內,並將基建工地內原有的一座穀物烘乾機房稍加拆建作為學院領導班子的辦公室,全力準備開學(實際上為了集中財力物力用於改善教學條件和教工住宿條件,學院領導班子和行政處室的辦公地點,都是見縫插針,兩次搬遷,始終未見行政大樓,直至學院“第二次創業”)。
1985年9月1日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隆重舉行開學典禮。經過成人高考錄取的200名政法系統的在職青年學員以及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員會、上海市民政局和市勞改局的主要領導同志,上海市司法局領導班子全體成員,上海市律師協會的正副會長和上海法學界名流等參加大會以示支持。

學院簡介

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創辦於1984年9月1日,是成人高等法律專業學校,學制兩年。1985年9月起招生,學員對象主要是本市政法系統中具備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有5年以上工齡的在職優秀中青年幹部。1985年底,在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內又建立上海法律專科學校,學制3年,從1986年9月起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設定審判、檢察、公安、安全、勞改、律師、司法行政、經濟法等專業。突出勞改法學、經濟法學和行政法學等教學內容。法律專科學校學生還必須經過司法實習。兩校校址在環城鄉野馬浜,與勞改工作警察學校毗鄰,占地17.3萬平方米,院(校)規劃建築面積為6萬平方米,至1986年底已竣工2.5萬平方米,其中,圖書館面積為5000平方米,擁有電化教育設備的教學大樓面積4200平方米。至1987年,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員190人,上海法律專科學校學生240人。共有教職員工200人。還辦有《法學選譯》、《上海政法》等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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