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匯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上海市徐匯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上海市徐匯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是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主管規劃和自然資源工作的部門,業務上受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徐匯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隸屬: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履行本區區域範圍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本市有關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區有關國土空間規劃及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土地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本區國有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時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本區生態保護紅線、文化保護等控制線的劃定和規劃管理,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本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
三、參與編制本區經濟社會發展與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區範圍內的土地利用規劃、單元規劃、詳細規劃及區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參與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對其他專業系統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組織編制本區職責範圍內的各類規劃。
四、負責本區區域範圍內歷史文化風貌區、優秀歷史建築和歷史文物古蹟的規劃管理。負責城市地名、城鄉規劃設計、城市建設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重點地區城市空間形態的城市設計。
五、負責本區區域範圍內建設工程項目規劃土地管理相關工作,對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後到竣工驗收前規劃、土地執行情況實施跟蹤監督。
六、統籌負責本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據國家、本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統籌推進本區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工作。
七、負責指導本區區域範圍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參與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指導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八、組織擬訂並實施本區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本區範圍內土地等國有空間用途轉用工作,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工作。負責政府土地儲備等各類建設用地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區區域範圍內有關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依據國家、本市有關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統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組織編制本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落實有關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組織實施本區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負責各類建設用地管理和土地收回、土地儲備相關工作。
十、負責本區區域範圍內測繪地理信息和基礎測繪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本區規劃和有關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案件。
十二、統籌推進本部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全面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設。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及複議事務辦理工作。
十三、妥善處理人民民眾來電、來信、來訪,協調處理化解安全風險、社會穩定風險,建立常態長效機制。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合作交流、檔案起草、會議會務、安全、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黨務、宣傳統戰、後勤應急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國有資產監管等工作。
二、法規科
負責信訪接待、“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普法教育、法治宣傳工作。組織疑難項目業務討論、局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法律諮詢等工作。
三、城市設計和風貌管理科(地名辦)
組織編制本區區域範圍內的總體城市設計、專項城市設計引導、重點地區城市設計,為規劃編制提供功能組織、空間利用、景觀塑造方面的支撐和依據。負責區域範圍內重要道路景觀風貌設計、綠化景觀和公共空間設計等。承擔本區範圍內歷史文化風貌區、風貌保護街坊的相關規劃研究和編制工作,負責文物保護單位、優秀歷史建築及50年以上建築的相關規劃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本市有關地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本區地名管理、地名規劃編制、地名文化研究等工作,推行地名的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地名檔案。
四、規劃管理科(城市更新科)
負責編制本區範圍內區域發展戰略和國土空間規劃、單元規劃、重要功能區規劃以及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全區公共服務設施、交通和市政基礎設施、綠化、水系等重要專業系統規劃,以及重點地塊的規劃研究等。負責“多規合一”信息平台管理,承擔區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和管理本區城市更行工作,注重區域統籌,調動社會主體的積極性,推動區域功能發展和公共服務完善,實現城市協調、可持續的有機更新。
五、自然資源科
承擔本區有關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本區有關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研究提出本區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負責指導本區各類自然資源權籍調查、確權、登記管理、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等工作。指導本區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開展有關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區自然資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行政審批服務科
組織推動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承擔本區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自然資源管理等相關審批工作。負責城建檔案管理審批、行政審批事項信息統計和管理等工作。負責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查、承辦(或轉辦、督辦)、決定、制證等環節,並集中至區行政服務中心為綜窗受理提供後台支撐和業務諮詢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