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上海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實現本市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重要時期;也是探索建立節能、清潔、循環、低碳的新型生產方式,形成能效提升、監管有效、低碳發展的工業節能降耗減排治污新格局的關鍵時期。科學制定上海市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對提升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培育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深入推進資源綜合利用、確保完成上海市節能減排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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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發展回顧

發展成效

“十一五”時期是上海市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任務艱巨、工作繁重、成效顯著的五年。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的正確指導和大力幫助下,全市工業系統把做好工業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工作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四個率先”建設的重要舉措,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為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有效途徑,狠抓落實、紮實推進,取得積極成效: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累計下降28%,年均下降6.4%,工業用能占全市比重約56%,比“十五”期末降低5個百分點,對我市工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特別是在2010年這一實現我市“十一五”節能目標的關鍵之年,全市工業系統提高認識、強化措施、落實責任,把節能工作“做精、做細、做深、做透”,全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18%,超額完成上海市下達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增加值能耗下降3.6%的年度目標,為確保完成上海市“十一五”萬元GDP能耗下降20%的節能目標做出了突出貢獻。
1、產業結構調整不斷深化。累計實施產業結構調整項目2873項,統計節約標煤合計480萬噸(2010年完成調整項目934個,節約標煤100.07萬噸,調整危化企業67家),涉及水泥、焦炭、普通建材、化工原料、小煉鋼煉鐵、造紙、玻璃、醫藥行業的原料藥和中間體等行業,以及鑄造、鍛造、電鍍、熱處理四大工藝行業和輕工、紡織等部分落後產品。2007年實現鐵合金行業整體退出,2009年實現平板玻璃生產整體退出。調整共涉及產值約1004億元,分流安置職工30.89萬人,涉及工業用地4.64萬畝。對149家危險化學品企業實施了關停或搬遷調整,減少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當量70.4萬噸,有效消除城市安全隱患。
2、能源利用效率不斷提升。組織實施重點節能工程,推動工業爐窯、電機等重點用能設備專項技改,完成節能技改市級獎勵項目804個,節能245萬噸標煤;出台《上海市節能服務機構備案管理辦法》、《上海市契約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辦法》,實施契約能源管理項目800餘個,節能40萬噸標煤;主要產品能效全面提高,外三電廠供電煤耗世界領先,賽科乙烯裝置能耗在全球參評的108家裝置中名列第二,噸鋼綜合能耗、原油加工單位綜合能耗等14個重點產品單耗指標普遍下降。
3、長效管理機制不斷完善。完成修訂並貫徹執行《上海市節約能源條例》,形成市區聯動、多方參與的工業節能管理體系;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創建由產值能耗、用能總量和產品單耗組成的節能指標體系,細化分解區縣、集團工業節能目標;建立財政支持體系,制定產業結構調整、節能技改、清潔生產、契約能源管理等專項扶持政策;實行“批項目、核能耗”制度,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培育節能服務市場機制,建立第三方節能量審核制度和節能服務企業備案管理制度。
4、能效監控手段不斷創新。建立全國首個省級能效監控平台——上海市工業能效監控平台,對663家工業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消費情況、主要產品單耗變動等進行月度監控,並開展預測分析、預警控制工作;推進700多家企業能源審計和300多家企業電能平衡工作,挖掘節能潛力400萬噸標煤,建立重點用電企業電機設備資料庫;強化節能執法監察,推進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節能月報和能源管理崗位(機構)備案制度,開展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高耗能落後機電設備專項監察。
5、清潔生產覆蓋面不斷擴大。推進清潔生產審核,組織10個重點行業、720家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完成各類改造方案3237項,節能119萬噸標煤,減排二氧化硫4000噸,減排COD1294噸;加強清潔生產能力建設,培育4家清潔生產審核機構,開展391家單位、6600多人次清潔生產培訓;推進寶鋼股份、外高橋造船等5家企業創建國家“兩型企業”試點工作。
6、資源綜合利用不斷深入。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出台《上海市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245家企業享受到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大力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深度利用和工業產品再製造工作,冶煉渣、粉煤灰、脫硫石膏等工業固體廢棄物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83%,處於國內領先水平;工程機械再製造和機電產品再製造產業開始形成規模。
7、社會節能推進力度不斷加大。落實節能惠民政策,推廣高效節能燈具2400萬隻、節能空調164萬台,年節電量約14億千瓦時;建成目前國內展示面積最大、展項最全、展示技術最先進的上海科學節能展示館,吸收、培育、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向公眾宣傳普及節能知識;推進節能宣傳教育,每年舉辦節能宣傳周系列活動,表彰節能先進單位和個人,推動建立社會節能監督隊伍;組織開展各類節能培訓270多期、培訓22000多人次。

主要問題

一是能源利用效率需要進一步提升,我市供電煤耗、精品鋼、整車、大型鍛件等產品單耗已達國內外行業先進水平,但極個別企業產品(工序)仍接近或高於國家限額水平;上海市工業綜合能效國內領先,但與已開發國家相比尚有差距。
二是節能環保產業需要進一步培育,上海市缺乏能提供高效運營服務和具有綜合化運作能力的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產業發展缺乏科技、資本等要素的有效配置,科研優勢無法轉化為產業優勢;產業統計體系尚未建立。三是資源綜合深度利用需要進一步挖掘,我市粉煤灰、脫硫石膏等主要工業固廢綜合利用量今後將日趨減少,須探索研究資源綜合利用新領域;電子廢棄物回收網路拆解處置能力相對不足,需進一步健全;工業產品再製造產業亟待規模化、規範化發展。四是節能執法監察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節能地方性強制標準規範比較少,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缺少剛性約束,主要產品單耗指標監控體系需要完善。

“十二五”發展環境和趨勢

“十二五”時期,上海將處於萬元GDP碳排放強度下降、人均排放強度和碳排放總量上升的發展階段,全市用能總量持續增加,建築、交通、生活用能剛性增長。上海的節能目標是單位GDP能耗下降18%和單位GDP碳排放下降19%,工業作為上海市能源消費和碳排放的重點領域,節能目標完成難度仍然極大。
當前,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工作的發展趨勢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節能減排目標對資源能源有效利用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必須加快構建產業結構優、資源消耗小、污染排放少、可持續發展的工業體系。二是提升能效成為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工作的核心任務,因此必須聚焦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重點企業、重點產品,整體提升工業綜合能效。三是節能環保產業已成為實施經濟轉型的重要突破口,因此必須聚焦高端、高效、高附加值節能環保裝備、產品、技術,創新發展節能環保服務。四是節能與綜合利用深入推進需要體制機制創新,因此必須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強化能效監控體系,拓展套用市場機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實現引逼結合、創新發展。
根據對上海市工業發展趨勢的分析和對重點行業、企業的調研,“十二五”期間,通過採取強有力的控制措施,本市工業用能需求淨增量有望控制在600萬噸標煤左右,能源消費彈性係數控制在0.5以下。

“十二五”發展思路和目標

“十二五”指導思想

“十二五”期間,上海工業將積極對接國家工業節能減排專項規劃,聚焦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重點企業、重點產品,以健全工業節能標準體系為基礎,以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高載能行業為重點,以能效提升工程為抓手,探索建立節能、清潔、循環、低碳的新型生產方式,形成能效提升、監管有效、低碳發展的工業節能降耗減排治污新格局。

“十二五”發展原則

1、堅持提高能效與產業發展相結合。實施能效提升工程,聚焦高載能行業節能降耗,整體提升本市工業綜合能源利用效率。培育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推廣套用高端、高效、高附加值節能環保裝備、產品和技術,創新發展節能環保服務業。
2、堅持技術創新與結構轉型相結合。推動建立有利於節能降耗的科技研發、推廣和套用體系,為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提供體制基礎和技術支撐,推動產業結構轉型。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本市工業發展規劃,控制增量、調整存量、淘汰落後,加強節能評估、產業準入,不斷最佳化產業結構。
3、堅持能源節約與污染減排相結合。把節能與綜合利用作為工業綠色低碳發展的主攻方向,從根本上改變高耗能、高污染的增長方式,推進資源綜合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探索建立節能、清潔、循環、低碳的新型生產方式。
4、堅持整體提升與重點推進相結合。在系統推進、整體發展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工作基礎上,找準突破口,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工程,市區聯動,抓大不放小,確保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再上新台階,位居全國領先水平。
5、堅持政府監管與市場導向相結合。強化地方節能標準體系建設,加強工業能效監控管理,完善各項節能促進和約束機制。探索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的市場化節能機制,試點開展能耗總量控制下的節能量交易。

“十二五”發展目標

實現工業節能“一升三降”目標,即:到2015年,工業能源綜合利用效率提高5個百分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2%左右,工業用能占全市用能比重下降至53%以下,工業用能淨增量占全市用能淨增量比重進一步下降。本市高載能行業產品單耗達標率達到95%,不存在高於國家產品能耗限額水平的產品或工序;本市能源加工轉換環節能效提升0.4%,輸送分配環節能效提升0.2%,終端使用環節能效提升6%;實現節能量500萬噸標煤左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核比例達到30%以上;工業固體廢棄物利用率97%左右;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83%以上。本市“十二五”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主要目標如下表。
“十二五”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目標
類別
序號
目標
2015年預計
能效目標
1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22%
2
萬元工業增加值碳排放強度下降率
23%
3
工業能源消費彈性係數
0.5以下
4
高載能行業產品單耗達標率
95%
產業目標
1
節能裝備產品製造業主營收入
280億元
2
節能服務業主營收入
50億元
3
節能技改項目總投資增長率(列入市計畫)
20%
4
契約能源管理項目總投資增長率(列入市計畫)
100%
5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核比例
30%
6
固體廢棄物利用率
97%
7
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
83.4%
管理目標
1
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上報率
100%
2
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崗位(機構)備案率
100%
3
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比例
98%
4
能效對標示範企業數
50家
總量目標
1
工業用能占全市比重
53%

“十二五”發展主要任務

“十二五”期間,本市工業節能要以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為目標,以實施工業能效對標、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能效監控體系建設、節能技改專項、契約能源管理推廣、節能產品惠民專項、清潔生產全覆蓋、資源綜合利用及再製造、能量系統最佳化、低碳工業園區示範等十大能效工程為抓手,確保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2%”的工業節能目標。
工業能效提升十大工程
工業能效對標。制定45項節能技術和管理標準、30項產品單耗限額標準,培育50家能效對標示範企業,加強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
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推進600多家企業電能平衡工作,建成上海市用電設備管理信息平台,加強能效檢測體系建設。
能效監控體系建設。完善工業能效監控平台,重點推進5家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推進10家企業建立可視化監控系統試點,實施50家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線上監控。
節能技改專項。組織推進1335台燃煤(重油)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和800台工業鍋爐(爐窯)節能改造,推廣800萬千瓦高效電動機(含240萬千瓦再製造高效電機),落實12000台S7系列及以下配電變壓器淘汰替換。
契約能源管理推廣。組織實施1000個契約能源管理項目,培育發展150家專業節能服務機構,實現契約能源管理項目投資達100億元以上。
節能產品惠民專項。組織推廣高效空調400萬台、緊湊型節能燈2000萬隻、T5型螢光燈和LED等高效照明產品4000萬隻,推廣套用調光控制及自然光利用等綠色照明技術。
清潔生產全覆蓋。推進2500家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全覆蓋,建設5~10個清潔生產示範園區,推進50個清潔生產示範項目,推廣套用25項共性技術。
資源綜合利用及再製造。推進礦渣微粉、超高純氧化鐵磁性材料、電子廢棄物、冶煉鋼渣等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推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工具機、電機、印表機耗材等產品再製造和再生油利用。
能量系統最佳化。推進鋼鐵、石化、電力等行業餘熱余壓回收利用和能量梯級利用,加強裝置、工藝升級;推進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試點。
低碳工業園區示範。建設10個低碳示範工業園區。重點推廣太陽能發電、集中供熱、分散式供能、高效節能產品裝備和系統節能技術,引導園區企業開展能源審計、碳審計、清潔生產審核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
(一)強化節能標準體系建設,著力推進能效對標達標。按照“領跑一批,提升一批,限制一批”的目標,重點推進“上對標桿、中對管理、下對限額”的三標體系建設。發揮“上標”引領示範作用,鎖定重點產品(工序)單耗,實行產品單耗水平分層梯級管理;強化“中標”監督管理作用,制定一批節能技術和管理標準;突出“下標”淘汰限制作用,制定一批地方產品單耗限額標準。
(二)紮實推進能源審計,切實挖掘節能潛力。按照“分類管理、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推進700家工業重點用能單位和電信行業能源審計工作。推進600多家重點用電企業開展電能平衡工作,建成上海市用電設備管理信息平台。推進能效檢測體系建設,制定上海市能效檢測管理辦法,編制能效檢測技術指南手冊,建立重點耗能設備(系統)能效檢測平台,探索能效檢測新方法、新機制。
(三)培育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推廣節能低碳技術產品。以“高端製造、創新服務、聚焦品牌、提升能效、低碳發展”為重點,繼續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大力發展高端、高效、高附加值節能、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裝備和產品,創新節能、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服務業。編制發布《上海市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上海市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2012-2015)“節能環保”專項實施方案》,研究支持本市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相關政策,建立節能環保產業分類統計體系,出台節能環保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目錄。
(四)大力推廣契約能源管理,組織實施節能技改專項。組織實施1000個契約能源管理項目,節能服務產業產值年均增長20%以上,契約能源管理項目投資達到100億元以上。全面落實工業鍋爐、窯爐、電機系統節能技術改造專項工作,推進1335台燃煤(重油)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和800台工業鍋爐(爐窯)蓄熱、最佳化配風、煙氣餘熱回收等節能技術改造,加速本市存量低效電機的淘汰,推廣800萬千瓦高效電動機(含240萬千瓦再製造高效電機),推進電機系統節能改造。落實12000台S7及以下系列變壓器替換成節能型變壓器工作。推進高載能行業能量系統最佳化示範工程。
(五)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審核,落實重點行業節能減排。在鋼鐵、石化、電力等12個重點行業、2500家工業企業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審核;以嘉定汽車產業園、上海化工區、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為依託,建設5~10個清潔生產示範園區;推進電鍍、醫藥、啤酒、鋼鐵、塗料等行業50個清潔生產示範項目,推廣套用25項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共性技術。
(六)積極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快發展工業再製造。重點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深度利用,推進礦渣微粉產業化示範,加快超高純氧化鐵磁性材料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推進電子廢棄物處置及資源化利用示範,運用電子廢棄物跟蹤處置軟體系統,實現貴金屬提取和廢熱固性塑膠環氧樹脂選擇性剝離。推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工具機、電機、印表機耗材等產品再製造能力的提升,形成較完整的舊件回收、生產製造和銷售體系。
(七)協調推進工業污染防治,促進重點區域綜合整治。以重點行業、重點地區為突破口,加快推進結構調整、布局最佳化和環境整治,切實推進結構減排,緩解地區性環境矛盾。推進鋼鐵行業對現有生產工藝進行升級改造,推進石化化工行業逐步向化工區集中,啟動熱電廠煙氣脫硝;完成金山衛化工集中區環境綜合整治,全面開展寶山南大地區環境綜合整治,以調整危化企業為突破口,調整規劃布局,關閉小化工企業,以開發帶動整治,實現地區環境大幅改善。
(八)開展“兩型”企業創建,推進低碳示範工業區建設。通過“兩型”企業和低碳工業園示範工程建設,推進工業園區熱電冷三聯供、集中供熱、電廠供熱污泥乾化項目,重點推廣太陽能發電、集中供熱、分散式供能、高效節能產品裝備和系統節能技術,引導園區企業開展能源審計、碳審計、清潔生產審核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
(九)積極營造社會節能氛圍,組織節能宣傳展示培訓。以上海科學節能展示館為載體,廣泛深入開展節能低碳宣傳教育,積極倡導節約型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組織好重大節能和低碳主題宣傳活動,評選表彰工業節能減排先進單位和個人。完善上海科學節能展示館展品遴選機制,吸收、引進國內外前沿節能技術、裝備和產品,培育、孵化本地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節能環保研發成果。組織開展節能專項培訓。

“十二五”發展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能效監控體系。完善上海市工業能效監控平台,深化平台指標評價、預測、預警功能,實現與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線上對接;重點推進寶鋼、華誼集團等5家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推進10家企業建立可視化監控系統試點,實施50家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線上監控。聯合各區縣、工業集團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的能耗情況及能效指標監控,推進可覆蓋全市的節能監測監管網路建設。
(二)深化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制度。按照各區縣、各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合理分解“十二五”工業節能目標,完善以產品單耗、產值能耗、能耗總量等指標構成的考核指標體系;市、區兩級工業節能主管部門應當對各自監控的用能單位的節能目標完成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對節能工作先進區縣和企業予以表彰。
(三)推進落實“批項目、核能耗”制度。對審批、核准和備案的各類項目實施前置能源評價制度,開展節能評估和能源審查,禁止高耗能高污染產業和項目進入;完善淘汰落後生產能力退出機制,建立高耗能行業、工藝和設備目錄,對國家規定淘汰期限的用能產品、設備、生產工藝要制定淘汰計畫。
(四)強化節能監察執法。對涉及國家和本市能耗限額標準的重點用能單位進行專項監察;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及能源管理崗位(機構)備案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節能監察;加強對從事節能諮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節能服務機構行為的檢查;監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評制度,抽查其節能評估及審查的落實情況;對享受政府補貼和退稅的各類項目進行核查監管。
(五)加大財政政策扶持力度。對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核、能效檢測診斷等給予一定財政補貼,挖掘節能減排潛力;對節能技改、資源綜合利用及清潔生產中/高費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按總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財政補貼。對節能環保、廢舊資源綜合利用,按照實際節能減排量(資源綜合利用)給予相應的補貼,並逐步擴大補貼面。
(六)完善法規政策體系建設。圍繞《節約能源法》、《上海市節約能源條例》,加快建立健全工業節能制度規範體系,制定工業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節能監察、高耗能落後設備淘汰監管、能源審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修訂節能技改、清潔生產、契約能源管理等專項資金扶持辦法,開展上海市清潔生產等立法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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