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4、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指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實施科技“小巨人”工程;指導高科技園區建設和發展;聯繫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科研機構,推進產學研聯動。
5、負責全區科技、信息化工作管理網路的建設,指導鎮、局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負責科技獎勵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和信息化人才培養、管理機制建設;負責推進科技創業,服務民營科技企業;指導本區技術市場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
6、協助編制科技、信息化專項資金預算;負責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和其它有關科技項目經費的管理;對使用區財力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審核和管理。
7、負責本區技術進步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推動建立科技和信息技術創新機制,建設並管理本區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完善區域創新服務體系;推進套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和信息產業的統計及信息發布。
8、負責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推進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深化社會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套用。
9、負責本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
10、負責本區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套用、管理和法制宣傳等工作;負責地震應急管理、依法行政和抗震設防等工作;負責本區無線電管理工作。
11、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2、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組織協調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共享。
13、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4、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科室的工作關係;起草各種工作報告和檔案;負責會務、人事、財務、文書、檔案、保密、信訪、普法、科技動員、信息動員等工作;負責專項經費協調管理;負責單位內部管理;承辦對外宣傳、公共關係。
綜合管理科:編制全區科技、信息化、智慧財產權、地震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依法指導本區技術市場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科技成果的管理和評審申報工作;科技發展基金的管理;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工作;負責信息化管理辦法的制訂和項目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基礎設施集約化建設;負責管理所屬協會。
科技產業化科:負責全區科技產業化、科技小巨人企業、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科技攻關項目、火炬計畫項目和區科研項目的受理、監管和驗收等;指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實施國家、市級下達的重點科技攻關項目。
產學研推進科:負責聯繫區內各高校和科研院所,推進產學研結合;服務民營科技企業,組織民營科技企業年報統計;實施科技和信息化統計調查;負責全區科技園區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嘉定區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建設管理工作;推進重點新產品計畫的實施。
科普培訓科:負責全區科技、信息化普及和培訓;科普村(居委)、科普基地的創建及科普資源和設施的管理;開展社區科普活動、青少年科技活動、農村黨員和基層幹部的科技和信息化素質培訓;評選表彰優秀科普工作單位和個人;開展信息技術、智慧財產權、地震知識的宣傳普及和培訓工作。
信息化推進科:負責推進全區電子政務整體規劃和建設;負責重點信息化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建設管理;研究、指導和促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信息技術的廣泛套用;組織推進本區公共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發展資金的協調審核;負責本區信息安全工作。
學會諮詢科:負責所屬學會、協會的指導、管理及考評工作;開展學術交流和學術攻關活動;評估科學技術項目;維護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推進科技人才計畫項目;負責農業和公共服務領域科技攻關項目;負責地震應急管理、抗震設防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地震安全評價管理等工作。
智慧財產權管理科:組織實施本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指導本區企業的專利申請,開展本區的專利評獎和申報服務工作;負責管理本區專利技術市場;研究制定本區專利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的戰略;建立專利信息庫,開展智慧財產權軟課題的研究工作。
嘉定區信息中心
上海市嘉定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上海嘉定”政府入口網站編輯部
現任領導
上海市嘉定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陳蘊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