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華僑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華僑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在華僑民族宗教事務方面的常設專門工作機構,受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大會閉會期間,受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人大華僑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辦公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
  • 現任領導林傑
  • 主管部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
工作內容,工作職責,現任領導,

工作內容

市人民代表大會華僑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在市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定有關議案;對屬於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協助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開展立法、監督等工作。

工作職責

(一)依照市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計畫,做好與本委員會有關的立法工作,在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案前,組織對有關法規草案的解讀和調查研究;審議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委會主任會議交付的地方性法規案和其他議案,提出審議意見報告或者審議結果報告。
(二)向市人大或者常委會提出屬於市人大或者常委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
(三)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檢查監督,提出執法檢查報告和常委會執法檢查項目的建議;受常委會主任會議的委託,具體組織實施常委會的執法檢查和工作視察。
(四)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有關專項工作報告的建議;在常委會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前,對有關專項工作進行視察或者專題調查研究,提出初步審議意見和建議。
(五)對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常委會審議執法檢查報告、專項工作報告時提出的審議意見和貫徹執行常委會作出的有關決議、決定的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六)對市人民政府報送市人大常委會備案、由本委員會負責審查的規章提出審查意見。
(七)對市人大代表或者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提出的有關質詢案,根據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決定,聽取受質詢機關對質詢案的答覆,提出答覆情況報告。
(八)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交付徵求意見的有關法律草案,做好修改意見的徵求工作;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有關委員會來滬進行立法調研或者執法檢查。
(九)加強與市人大代表的聯繫,為代表提出同本委員會工作有關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提供服務;認真處理交由本委員會研究處理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並負責答覆代表;根據常委會的要求,跟蹤督辦交由“一府兩院”承辦的、與本委員會工作有關的重點辦理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
(十)負責聯繫市人民政府僑務、民族、宗教事務等主管部門及相關社團組織;聯繫本市區、縣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加強同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的溝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有關委員會的交流。
(十一)辦理代表大會主席團、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主任委員:林傑
副主任委員:田春華 林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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