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醫病證診療常規》是2003年上海中醫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國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中醫病證診療常規
- 作者:劉國華
- 出版社:上海中醫藥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年
- 頁數:470 頁
- 定價:64.0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810107761
內容簡介
本《常規》涵蓋中醫內科、外科、婦科、兒科、眼科、耳鼻喉科、肛腸科、皮膚科、骨傷科、針灸科、推拿科等11個學科。 本《常規》所選病種為常見病、多發病。 本《常規》所列病證,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編制的《中醫病證分類編碼》分類編碼原則進行編碼,以利於中醫病案管理,促進中醫醫療質量的提高。 本《常規》編寫原則是:堅持中醫方向,貫徹中西醫結合的方針;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醫臨床診療術療疾病部分》,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行業標準·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以常見病、多發病為主,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重視臨床診療的實用性。在編寫體例中,從臨床出發,設病名注釋部分,以幫助醫務人員了解國家標準和國家中醫藥管理避行業標準,便於參照施行。 本《常規》的體例結構分診斷依據、證候分類、治療方案、療效評定、病名注釋五個部分。診斷依據、證...(展開全部) 本《常規》涵蓋中醫內科、外科、婦科、兒科、眼科、耳鼻喉科、肛腸科、皮膚科、骨傷科、針灸科、推拿科等11個學科。 本《常規》所選病種為常見病、多發病。 本《常規》所列病證,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編制的《中醫病證分類編碼》分類編碼原則進行編碼,以利於中醫病案管理,促進中醫醫療質量的提高。 本《常規》編寫原則是:堅持中醫方向,貫徹中西醫結合的方針;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醫臨床診療術療疾病部分》,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行業標準·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以常見病、多發病為主,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重視臨床診療的實用性。在編寫體例中,從臨床出發,設病名注釋部分,以幫助醫務人員了解國家標準和國家中醫藥管理避行業標準,便於參照施行。 本《常規》的體例結構分診斷依據、證候分類、治療方案、療效評定、病名注釋五個部分。診斷依據、證候分類、療效評定基本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布的《中醫病診斷療效標準》制定。 治療方案的擬訂堅持“以中為主”,“能中不西”的原則,本著科學求實的態度,對少數疾病的某些階段採用效果顯著的西藥治療。 根據上海市衛生局有關通知的規定,上海市各級中醫醫院及綜合性中醫科在中醫臨床實踐中,原則上應按本《常規》進行診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