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補辦流程指南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辦理地點,辦理費用,

辦理條件

持證人證件損毀的,或者證件遺失並辦理掛失手續後30日內未找回的,可以補辦證件。

所需材料

1、掛失所需材料:
需要出示掛失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填寫《上海市居住證件業務受理單》。
2、補辦所需材料:
需要提供補證人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填寫《上海市居住證件業務受理單》;
證件損毀補辦的,應提供損毀的《居住證》原件。

辦理流程

1、掛失
《居住證》遺失的,持證人應當及時向受理部門辦理掛失手續。掛失分為電話掛失和書面掛失,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形式。可先進行電話掛失,再進行書面掛失;也可直接進行書面掛失。
2、補辦
辦理書面掛失手續後30日內未找回《居住證》的,持證人可向受理部門申請補辦《居住證》;受理部門審核同意的當場出具《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持證人按照《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的要求,向公安部部門辦理領取《居住證》的相關手續。

辦理時間

從受理審核通過之日起計算,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辦理地點

原受理《上海市居住證》申領的同一部門。

辦理費用

證件工本費25元(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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