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園區優勢,領導分工,職能部門,投資環境,基本環境,產業介紹,園區設施,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優惠政策,用地用房政策,資金保障政策,財政扶持政策,人才引進政策,公共服務政策,產業導向,公開指南,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監督方式及程式,
簡介
園區位於上海東北部,長江三角洲前沿,東臨長江黃金口岸,南接上海一城九鎮的金羅店,西連嘉定科技城,北臨漁港太倉市。其東起北蘊川路,西至滬太路,北以新川沙路為界,南至石太路,規劃面積23平方公里。
與園區正式簽約的企業五十多家,外資企業如益美高製冷設備有限公司,松川精密電子有限公司,內資企業如上海屹豐汽車模具製造有限公司等,正處於開工建設和竣工投產階段。僅2005年園區就引進了二十五個項目,其中外資十一家總投資達兩億多美元,分別來自美國、韓國、新加坡、香港等,內資十四家總投資近二十億人民幣,內外資投資比例接近1:1。
園區優勢
園區具有規劃設計理念先進、交通發達、產業集群度高、能源豐富、港口便捷、環境優美、服務體系完善等七大優勢:
a、規劃設計理念先進。園區由新加坡裕廊集團製作園區規劃,由日本野村諮詢與德國羅蘭貝格制定產業定位和發展策略;確立以新型工業化帶動農村城市化為開發理念,以建設中國上海精品鋼延伸產業綜合工業區為開發主題,具有以精品鋼基地和新鎮建設相關聯的專項扶持政策。
b、交通發達。上海市主要交通幹道A20、A30、逸仙路高架、R1、R3、M7等連線園區;園區內以後將形成三縱三橫二環的道路網,與上海市內環 、外環、郊環、軌道交通等主要幹線相連。三條六級以上河道貫通園區,東連長江,西接江、浙。園區距郊環線10公里、外環線15公里、內環線20公里,距鐵路編組站11公里距市中心人民廣場28公里;距浦東國際機場35公里,距虹橋國際機場34公里;軌道交通M1、M3、 M7正規劃向北延伸。
c、產業集群度高。園區毗鄰寶鋼,與上海最大的船舶製造基地長興島隔江相望,園區內設立了上海模具中心,為企業發展提供了先決條件; 園區以高起點規劃、高強度投入、高標準建設、高效率服務,快速、有序規模化的推 進開發建設,努力打造適合企業不斷發展的平台。園區鼓勵發展精品鋼延伸業、金屬裝備業、新材料研發及製品業、電子電器業、流通貿易服務等產業。
d、能源豐富。園區毗鄰華能石洞口電廠、石洞口煤氣廠、原水水庫、西區污水總管等大型能源、市政設施,水資源豐富;積極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可持續發展的科技型、環保型產業,區域內具有研發、生產、加工、服務、貿易等功能。
領導分工
姓 名 | 職 務 | 職 責 |
顧 英
| 園區黨工委書記 | 全面主持黨工委工作。 |
徐林彬
| 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 全面主持管委會工作。
|
楊愛麗
| 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 分管組織、紀檢、宣傳、統戰、工會、共青團、婦聯、人防、人武等工作。
|
徐正康 | 園區黨工委副書記
| 分管政法、綜合治理、安全生產、食品衛生、消防、交通、信訪等工作。
|
蘇子新
| 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 分管綜合經濟、統計、資產經營管理、環保、季節性防汛抗台等工作。
|
管海燕
| 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 分管社會保障、社會事業、教育、市政市容、信息化建設、建築安全、協管機關行政辦公等工作。
|
樊品法
| 園區政法專職幹部
| 協助分管社會穩定工作、協助動拆遷等工作。
|
職能部門
上海寶山工業園區職能部門有:
1、黨政辦公室;
2、組織人事部;
3、計畫財務部;
4、綜治辦;
5、招商部;
6、企業管理部;
7、社會保障部;
8、信訪辦;
9、建設管理部;
10、動遷辦。
園區辦公地址:上海市寶山區豐翔路1409號,郵編200444。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投資環境
基本環境
供水:700mm管道,上海市自來水公司供水,取自長江水源,水質優良。
供電:3.5萬伏變電站1座,規劃再建2座3.5萬伏變電站。
供氣:700mm管道,上海市煤氣公司供氣。
雨水:園區各地塊埋設雨水管道;並建有泵站,分別排入蘊藻浜、新搓浦河等。
污水:800mm管道,分流制排污,納入上海西區污水總管。
通訊:裝機容量10萬門程控電話局已開通運營。
道路:幹路24—40米,支路24米,道路總長28.5公里,道路密度每平方公里6.55公里。
以上管線均敷設至規劃紅線。
地塊自然標高:3.7—3.8米,道路標高:4.0—4.5米。
產業介紹
總部經濟區:占地25.88萬平方米,規劃建築面積45萬平方米,計畫引進200~300家內、外資集團總部
電子、半導體及相關產業
新材料、納米技術產業
汽車配件
機電產品及精密機械製造
其它符合城市特色的產業
園區設施
基礎設施
園區緊鄰華能石洞口電廠、石洞口煤氣廠、月浦水廠、西區污水總管等大型市政基地,水資源豐富。現有220kv變電站一座,35kv變電站2座,並將建設220kv變電站1座,110kv變電站5座。園區提供“九通一平”基礎設施。
配套設施
園區正在建設完善的配套設施,包括投資服務中心、金融服務中心、納米科技園、標準廠房、郵局、電信局、消防中心等。此外,周邊地區生活配套設施有賓館、別墅、公寓、國際學校、遊艇碼頭等。
優惠政策
園區鼓勵國內外投資者按照二、三產業行業精品或著名品牌,外向型和出口加工型的企業,高投入、高產出、高科技的三高產品,具有現代工業、現代商業、現代流通、現代服務性質的項目要求,投資建設於園區。園區特別誠招符合以下四個標準的海內外企業:
1、符合園區產業發展的要求和條件;
2、年銷售收入至少在一億美元以上;
3、總部或總公司雇員人數在300人以上;
4、在除本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地區設有分公司或辦事處。
園區會同有關部門承建一門式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
上海寶山工業園區內高科技外商投資企業,名牌企業可享受國家級、市級開發區優惠政策。
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從獲利年度起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
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凡當年出口產品的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減半交納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舉辦的先進技術企業,依照稅法規定免徵減企業所得稅期滿後,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可延長三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外商從園區內企業分得利潤再投資於本企業或在園區興辦新企業,可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國內各高科技企業進入園區,參照上述優惠政策。
用地用房政策
對先行進入符合條件的企業用房用地,實行特別優惠的價格。園區內用地指標由區保證供應。
資金保障政策
(1)設立財政扶持基金,用於對基地建設的貼息和科技人才的獎勵。
(2)寶山區中小企業擔保基金優先對園區內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財政扶持政策
園區內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企業,可享受國家、上海市有關的優惠政策。
園區內的納米技術項目從認定之日起三年內,由寶山區政府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扶持。
對園區內經認定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納米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自認定之日起五年內,由寶山區政府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扶持。
人才引進政策
園區內的企業可以完全自主決定對科技人員、經營管理者的分配方式和分配額度。
外省市來滬從事納米技術成果項目轉化的科技人員、海外留學生、經營管理者,可優先列入區高新技術風險基金的資助計畫。
對引進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遷入、就學,區有關部門優先辦理,並免交城市建設費。
對引進的高層次、關鍵人才,由園區提供低租金或零租金的住房,對引進後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可適時以房屋的產權進行獎勵。
公共服務政策
建立園區服務機構,對企業、機構的開辦或遷入,實行“一門式”服務。在項目審批和辦證、辦照中簡化手續,提高效率,使投資者降低初始成本。
產業導向
園區具研發、生產、加工、展示、貿易、培訓和服務等功能,主要吸納精品鋼延伸,裝備製造、新材料、流通貿易服務等產業;鼓勵高科技產業、行業精品、知名品牌、外向型和出口加工型企業入駐。鼓勵企業發展和生產高科技、高附加值、可持續發展的科技型、環保型產品。
金屬製品 汽車零配件、模具、不鏽鋼製品、金屬包裝製品
儀器儀表 工業自動化儀器儀表、汽車用儀器儀表、電工儀器儀表、光學儀器、環保專用儀器
電氣機械 變電器/輸配電/開關、電線電纜、變壓器、汽車/建築/工業技術及其它日用電器
普通機械製造業 起重運輸設備、通用零部件、軸承製造業、金屬切削工具機、冷藏設備
專用設備製造業 工程機械、建築機械、塑膠工業專用機械、印刷機械、包裝機械
新材料 新型金屬材料、建築材料、高科技材料、防空和國防用材料
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寶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結合園區實際,制定寶山城市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
園區管委會主動公開信息的主要內容
園區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包括:
1、園區管委會及其工作機構的領導名單;
2、園區管委會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3、園區管委會工作規則及其它規範性檔案;
4、園區管委會重點工作;
5、關於園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數據;
6、園區管委會實事項目;
7、園區管委會人事任免;
8、其它主動公開的事項。
具體信息可參見《寶山城市工業園區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公開的信息,可通過寶山區入口網站、寶山城市工業園區入口網站、園區信息公開查閱點等方式查閱。
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1、受理申請機構
園區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查閱的機構為園區管委會信息公開查閱點。
辦公時間為:8:30-11:30,13:30-16:30(節假日除外)
地址:真陳路1000號(園區信息公開受理點)
郵政編碼:200444
2、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根據國家《條例》和上海市《規定》申請政府信息,應提出書面申請,信息公開申請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
(二)明確的信息內容,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信息的檔案名稱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徵描述;
(三)獲取公開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
申請人查閱信息需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也可在園區信息公開查閱點申請或在寶山區入口網站、寶山城市工業園區入口網站中自行下載。申請人也可通過上述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寶山區入口網站或寶山城市工業園區入口網站下載並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受理機構電子信箱。
3、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後,將進行登記。並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覆:
(一)屬於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申請內容不屬於本規定的信息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有關情況。
(四)申請公開的信息屬於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但本機關未製作或者獲取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不存在。
(五)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於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屬於本機關公開;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公開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六)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可以部分公開及其獲取方式和途徑;對不予公開的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七)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可以予以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並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八)申請內容不明確,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告知申請人在合理期間內補正;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
(九)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複向本機關申請公開同一信息,已經作出答覆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複處理。
需延期答覆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4、依申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1)檢索費
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並通過紙張、磁碟、光碟等介質提供信息的,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數收取檢索費。檢索工作包含信息搜尋、審查、編輯等。檢索費收費標準為每件5元。
(2)複製費
1)、複印費(含紙張),黑白複印費的收費標準為A4紙每頁0.2元;A3紙每頁0.4元。彩色複印費的收費標準為A4紙每頁1.00元;A3紙每頁2.00元。
2)、列印費(含紙張),黑白列印的每頁A4紙為0.50元,彩色列印的每頁A4紙為0.60元。
3)、磁碟每張3元。
4)、光碟每張2元。
(3)郵寄費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郵政局規定的資費
標準計收。
(4)遞送費
按照市場價格計收。
主動公開的信息,應申請人要求所發生的複製、郵寄、遞送費用可參照上述收費標準執行。
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園區管委會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