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經貿局是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政府的直屬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制定全縣工業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組織實施工業發展戰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杭縣經貿局
- 地點:上杭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組織機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參與全縣國民經濟目標的研究,擬定及編制中長期規劃;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國民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貫徹實施與監督檢查工貿經濟方面的綜合性經濟法規和政策;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四)制訂並組織實施冶金、電力、石化、建材、醫藥、機電、輕紡、流通和飲食服務業等行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和管理舊貨流通、實物租賃業、拍賣業;負責典當行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
(五)根據國家確定的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規劃和公布的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實施項目的管理和監督,納入全縣投資總體計畫;貫徹執行國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抓好國家制訂的工商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實施與監督;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並實行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拓展國際市場。
(六)研究、組織實施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商品市場體系,指導發展連鎖經營、物流業、電子商務等現代行銷方式工作,組織貫徹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政策;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
(七)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內外貿政策和進出口政策,制訂並實施促進全縣工商企業擴大出口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工商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外貿貨運和推動企業自營出口工作。
(八)負責企業工作,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擬定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法規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制定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立,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負責工商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九)參與研究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全縣企業技術進步的目標規劃、編制、下達和實施技術改造,指導企業技術創新;負責組織申報市級限額以上的技改項目;組織實施新產品開發、“產學研”聯合開發、“五新”項目推介工作;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受縣政府委託,管理縣安全生產監督局。
(十一)負責全縣“菜籃子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縣城市副食品生產供應,制訂全縣“菜籃子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編制蔬菜、肉食品等年度產銷指導性計畫。推進蔬菜、副食品生產基地產銷改革,協調解決“菜籃子工程”建設有關問題。
(十二)負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領導幹部的政治思想、考核、任用以及參與國有參股企業領導的考核、推薦和監管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職工思想道德建設、企業文化建設。
(十三)負責駐杭部隊支前和軍供的協調服務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抓好機關效能建設;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檔案、督查督辦、保密等工作;起草局內重要檔案;組織協調各項政策調研工作,為決策提供參考意見;負責機關後勤工作。
(二)人教股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培訓及人才信息工作管理;組織開展職業經理培訓和認定;負責協調企業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國有企業經營者和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評審。
(三)計財股
負責編制局機關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核算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並監督資金使用;管理局機關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指導、監督、檢查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對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
(四)經濟運行股
分析、監測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總量平衡;建立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並組織實施,組織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全縣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發展規劃;推動企業加強行銷和質量管理工作。
(五)企業股
對各種類型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研究提出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協調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研究提出發展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政策措施,指導實施企業規模類型劃分標準和認證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企業管理。
(六)電力股
負責制定電力工業行業規劃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行業管理、行政執法與監督;提出近期電力運行綜合調控目標組織實施;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監督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規範電力市場運行秩序;參與電力價格的制定、整頓、調整和改革工作;指導電網改造和節約用電、安全用電工作。
(七)市場流通股
培育、發展和完善商品市場體系,維護商品市場秩序的法規政策;監測分析全縣商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整;負責組織全縣重大商品交易活動管理;負責組織落實重要商品指令性計畫的指標分配、國家訂貨和產需銜接;做好全縣重要商品市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制定全縣商品流通行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範,實施行業技術標準,指導商品流通體制改革,組織行銷方式改革;組織重要商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發放;負責物資、石油化工、醫藥、舊貸流通、實物租賃業、拍賣業等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典當行的政策法規,負責典當行市場準入、退出管理以及行業日常業務管理,指導和管理典當行業自律組織;負責酒類管理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
(八) 企業投資發展服務中心
做好企業投資與發展過程中的信息和政策諮詢服務;為企業和投資者提供行政審批事項全程導辦代辦服務;幫助企業和投資者協調解決投資、生產、經營等方面的有關事宜;承擔縣政府交辦的有關發展環境建設綜合、協調工作。
(九)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檢查和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支前軍供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搞好戰備物資的儲備和供應;會同有關部門協助保障駐杭和赴杭部隊後勤供應工作;扶持駐杭部隊發展農副業生產;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雙擁共建工作,動員社會力量支持部隊做好軍事鬥爭準備;協調有關部門搞好軍事設施的保護、保密等工作;協調解決軍地糾紛,為部隊提供服務;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十)縣副食品基地辦公室(縣牲畜屠宰管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制定扶持城市副食品生產和發展的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城市副食品生產扶持資金和風險基金;負責全縣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關係人民生活重要商品(肉、糖、菜等)的市場調控儲備;指導並組織實施早餐工程;研究、分析、預測副食品市場需求情況,掌握市場動態和價格信息供領導決策;指導新品種的引進,新技術的推廣,發展基地的綜合經營,發揮龍頭作用,推動全社會種養業的發展,實現副食品結構的調整和社會供需總量平衡;做好副食品方面的統計工作。
(十一) 縣散裝水泥發展推廣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政府發展散裝水泥的方針、政策,編制本縣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本縣散裝水泥的發展工作進行全面管理,組織推廣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做好散裝水泥信息交流、業務培訓、統計報表及宣傳推廣工作。
(十二)縣直機關人武部
負責轄區內民兵預備役的組織建設、軍事訓練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軍政素質;協同部隊、武警搞好軍警聯防,完成戰備執勤任務;組織民兵配合公安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保持社會穩定;負責轄區內的兵役登記、徵兵工作和退役軍人的預備役登記統計工作;負責轄區內的戰爭動員潛力調查,戰時負責實施兵員動員和帶領民兵參戰、支援前線等任務;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退役軍人的接收安置、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和擁軍優屬工作;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