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司法局是上杭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杭縣司法局
- 地點:上杭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工作職責,機構設定,性質,
機構簡介
上杭縣司法局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的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管理監督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指導管理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及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機關及司法所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規定管理司法局幹部隊伍。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監督、管理全縣的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管理監督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
(四)指導管理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及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司法行政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機關及司法所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規定管理司法局幹部隊伍。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政工股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群工作、先進模範人物、先進典型的評選和宣傳表彰工作;負責縣司法行政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縣司法行政機關錄用、調進人員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及局機關目標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股(縣依法治理辦公室)
貫徹落實依法治省、治市、治縣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決議和工作計畫;負責擬定依法治縣領導小組文稿;收集了解依法治理工作情況,總結推廣依法治理典型經驗;承擔領導小組的其他工作;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宣傳工作;指導縣、鄉各行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普法工作者的法制培訓。
(三)秘書股
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綜合性文稿和報告的起草,研究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信訪、統計、保密、文書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建設;管理局機關行政、國有資產和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四)基層工作管理股
負責管理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對全縣“1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建設和“148”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的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性質
非盈利性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