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書請免發取諸國士息

臣聞古者聖君,與日月齊其明,四時等其信,是以戮凶無重,賞善無輕,怒若驚霆,喜若時雨,恩不中絕,教無二可,以此臨朝,則臣下知所死矣。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上書請免發取諸國士息
  • 創作年代:三國
  • 作品出處:《全三國文》
  • 作者:曹植
作品正文,作者簡介,

作品正文

受任在萬里之外,審主之所以授官,必己之所以投命,雖有構會之徒,泊然不以為懼者,蓋君臣相信之明效也。昔章子為齊將,人有告之反者,威王曰:「不然。」左右曰:「王何以明之?」王曰:「聞竟子改葬死母;彼尚不欺死父,顧當叛生君乎?」此君之信臣也。昔管仲親射桓公,後幽囚從魯檻車載,使少年挽而送齊。管仲知桓公之必用己,懼魯之悔,謂少年曰:「吾為汝唱,汝為和,聲和聲,宜走。」於是管仲唱之,少年走而和之,日行數百里,宿昔而至。至則相齊,此臣之信君也。
臣初受封,策書曰:「植受茲青社,封於東士,以屏翰皇家,為魏藩輔。」而所得兵百五十人,皆年在耳順,或不逾矩,虎賁官騎及親事凡二百餘人。正復不老,皆使年壯,備有不虞,檢校乘城,顧不足以自救,況皆復耄耋罷曳乎?而名為魏東藩,使屏翰王室,臣竊自羞矣。就之諸國,國有士子,合不過五百人,伏以為三軍益損,不復賴此。方外不定,必當須辨者,臣願將部曲倍道奔赴,夫妻負襁,子弟懷糧,蹈鋒履刃,以徇國難,何但習業小兒哉?愚誠以揮涕增河,鼷鼠飲海,於朝萬無損益,於臣家計。甚有廢損。又臣士息前後三送,兼人已竭。惟尚有小兒,七八歲已上,十六七已還,三十餘人。今部曲皆年耆,臥在床蓆,非糜不食,眼不能視,氣息裁屬者,凡三十七人;疲瘵風靡,疣盲聾者,二十三人。惟正須此小兒,大者可備宿衛,雖不足以御冠,粗可以警小盜;小者未堪大使,為可使耘Θ穢草,驅護鳥雀。休候人則一事廢,一日獵則眾業散,不親自經營則功不攝,常自躬親,不委下吏而已。
陛下聖仁,恩詔三至,士子給國,長不復發。明昭之下,有若日,保金石之恩,必明神之信,畫然自固,如天如地,定習業者並復見送,ㄙ若晝晦,悵然失圖。伏以為陛下既爵臣百寮之右,居藩國之任,為置卿士,屋名為宮,冢名為陵,不使其危居獨立,無異於凡庶。若柏成欣於野耕,子仲樂於灌園;蓬戶茅牖,原憲之宅也;陋巷簞瓢,顏子之居也;臣才不見效用,常慨然執斯志焉。若陛下聽臣,悉還部曲,罷官屬,省監官,使解璽釋紱,追柏成、子仲之業,營顏淵、原憲之事,居子臧之廬,宅延陵之室。如此,雖進無成功,退有可守,身死之日,猶松、喬也。然伏度國朝終未肯聽臣之若是,固當羈絆於世繩,維繫於祿位,懷屑屑之小憂,執無已之百念,安得蕩然肆志,逍遙於宇宙之外哉?此願未從,陛下必欲崇親親,篤骨肉,潤白骨而榮枯木者,惟遂仁德,以副前恩。(《魏志·陳思王植傳》注引《魏略》)

作者簡介

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國譙(今安徽省亳州市)人,出生於東陽武,是曹操與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為陳王,去世後諡號“思”,因此又稱陳思王
曹植是三國時期曹魏著名文學家,建安文學的代表人物。其代表作有《洛神賦》、《白馬篇》《七哀詩》等。後人因其文學上的造詣而將他與曹操曹丕合稱為“三曹”。
其詩以筆力雄健和詞采畫眉見長,留有集三十卷,已佚,今存《曹子建集》為宋人所編。曹植的散文同樣也具有“情兼雅怨,體被文質”的特色,加上其品種的豐富多樣,使他在這方面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南朝宋文學家謝靈運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獨占八斗”的評價。《詩品》的作者鐘嶸亦贊曹植“骨氣奇高,詞彩華茂,情兼雅怨,體被文質,粲溢今古,卓爾不群。”[2]王士禎嘗論漢魏以來二千年間詩家堪稱“仙才”者,曹植、李白蘇軾三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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