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上古秘史是類似山海經”的神怪小說,著者不詳。
文章自開天闢地始,至夏啟建國終,幾乎囊括了我們如今所知的所有上古傳說,可以之為傳世之書。......
內容
且說帝嚳即位數年,四海之內無不臣服,只有一個共工國,不肯歸附。原來那共工國在冀州地方,那地方有兩個大澤,一個叫大陸澤在東面,一個叫昭余祁澤在西面,都是汪洋無際的。
所以那地方的人民十分有九分住在水面,以船為家,熟悉水性,性情又非常之兇猛,在中國上古史上面很有重大關係,若不把它從頭敘明,讀者一時決不能了解。
卻說伏羲氏的末年,這個冀州地方出了一個怪人,姓康名回,生得銅頭鐵額,紅髮蛇身,想來亦是一位天降的魔君來和人民作對的了。那康回相貌即如此怕人,性情又非常兇惡,當時他地方上的人民就推戴他做了首領,號稱共工氏。他即做了首領之後,霸有一方,常帶了他兇猛的人民來爭中原,要想做全中國的大皇帝。他們既然熟悉水性,所以和他人打起仗來總是用水攻,因此附近各國都怕他,差不多都聽他的號令。這康回就此稱霸於九州,因為擅長用水的原故,自以為得五行之中的水德,一切官制,都用水來做名字,亦可謂一世之雄了。誰知道偏偏有人起來和他對抗,那和他對抗的是什麼人呢?是伏羲氏的妹子,號叫女媧氏。那女媧氏生在承注山地方,雖則是個女子,但亦是個極奇怪的人。她的相貌尤為難看,牛首蛇身而宣發。她的本領又極大,一日之中可以有七十種變化,要變一種甚么就是甚么,真可說是我們中國千古第一個英雌了。她在伏羲氏的時候,卻已做過一件極重要之事,就是制定嫁娶之禮。
原來太古時,男女之間豈但是交際公開,自由戀愛,簡直是隨意的匹配。女子遇到男子,無一個不可使他為我之夫;男子遇到女子,亦無一個不可使她為我之妻。弄到後來,生出一個子女,問他究竟是誰生的,他的父親究竟是誰,連他的母親自己亦莫名其妙。老實說一句,當時的人民和豬狗畜生大約總差不多呀!女媧氏看到這種情形,大大的不以為然,就和伏羲氏商量,要想定一個方法來改正它。伏羲氏問道:“你想定什麼方法呢?”女媧氏道:“我想男女倆個配做一對夫妻,必定使他們有一定的住所,然後可以永遠不離開。不離開,才可以不亂。現在假定男子得到女子,叫作有室,女子得到男子,叫做有家,這家室兩個字。就是一對夫妻永遠的住所了。但是,還是男子住到女子那邊去呢?還是女子住到男子這邊來呢?
我以為應該女子住到男子這邊來。何以故呢?現在的世界還是草茅初啟,算不得文明之世。第一,要能夠謀衣食;第二,要能夠抵抗仇敵。將男子和女子的體力比較起來,當然是男子強,女子弱。那么男子去供給女子,保護女子,其勢容易。女子去供給男子,保護男子,其勢煩難。而且女子以生理上不同的原故,有時不但不能夠供給男子、保護男子,反必須受男子的供給與保護。既然如此,那么應該服從男子,住到男子那邊去,豈不是正當之理嗎!所以我定一個名字,男子得到女子叫作娶,是娶過來;女子得到男子叫作嫁,須嫁過去。大哥,你看這個方法對嗎?”伏羲氏道:“男女倆個成了夫妻,就是室家之根本,盡可以公共合意,脫離他們現在的住所,另外創設一個家庭,豈不是好?何必要女的嫁過去,男的娶過來,使女子受一種依靠男子的嫌疑呢?”
女媧氏道:“這層道理,我亦想過,固然是好的,但是有為難之處。因為有了夫妻,就有父子,那做父母的,將子女辛辛苦苦養將大來,到得結果,兒子、女兒尋了一個匹配,雙雙的都到外邊另組家庭,過他的快活日子去了,拋撇了一對老夫妻在老家裡,寂寞伶仃,好不悽慘呀!萬一老夫妻之中再死去一個,只剩得一個孤家寡人,形影相弔,你想他怎樣過日子呢?
況且一個人年紀老了,難免耳聾眼瞎,行動艱難等情形,或者有些疾病,全靠有他的子女在身邊,可以服事他,奉養他。假使做子女的都各管各去了,這老病的父母交付何人?講到報酬的道理,子女幼時不能自生自養,全靠父母撫育,那么父母老了,不能自生自養,當然應該由做子女的去服事奉養,這是所謂天經地義,豈可另外居住,拋撇父母不管呢!”
伏羲氏道:“照你這樣說起來,子女都應該服事父親,奉養父母,這是不錯的。但是,女子既然嫁到男家,那么她的父母哪個去服事奉養呢?難道女子都是沒有父母的嗎?”女媧氏道:“我所定這個法子,亦是不得已的法子,因為各方面不能面面顧到,只好先顧著一面,所謂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較取其輕呀!況且照我的法子做起來,亦並非沒有補救的方法,因為那女子的父母,不見得只生女兒不生兒子的,假使有兒子,那么女兒雖去嫁人,兒子仍舊在家裡服事奉養,何愁沒有人呢!
如果竟沒有兒子,那么亦可以使男子住在女子家裡,不將女子娶過去,或者女子將父母接到男子家中去,或者將所生的兒女承繼過來,都是個補救之法,不過是個變例罷了。”伏羲氏道:“你所說男子必定要娶,女子必定要嫁,這個道理,我明白了。
但是在那嫁娶的時候,另外有沒有條件呢?”女媧氏道:“我想還有三個條件。第一個是正姓氏,第二個是通媒妁,第三個是要男子先行聘禮。”伏羲氏道:“何以要正姓氏呢?”
女媧氏道:“夫妻的配合是要他生兒育女,傳種接代的,但是同一個祖宗的男女卻配不得夫妻,因為配了夫妻之後,生出來的子女不是聾就是啞,或者帶殘疾,或者成白痴。就使一時候不聾不啞,不帶殘疾,不成白痴,到了一兩代之後終究要發現的:或是愚笨,或是短命,或是不能生育。所以,古人有一句話叫作‘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真是歷試歷驗的。細細考察起來,大概是血分太熱的原故。所以我說,第一要正姓氏,凡是同姓的,一概禁止他們相配,大哥你看錯不錯?”
伏羲氏道:“不錯不錯。那第二個條件通媒妁,又是什意思呢?”
女媧氏道:“這是鄭重嫁娶的意思。我看現在男女的配合實在太不鄭重了。他們的配合,可以說全是由於情慾的衝動,而沒有另外的心思。男女的情慾本來極容易衝動的,青年男子的情慾尤其容易衝動,他們既然因情慾衝動而配合,那么一經配合之後,情慾衝動的熱度漸漸低落,就不免冷淡起來了,久而久之,或者竟兩相厭惡起來了。大凡天下的事情,進得太快的,退起來亦必定極快,結合得太容易的,分散起來亦必定極容易。所以那種自由配合的夫妻,自由離異的亦是很多很多。
夫妻配合,原想他組織一個永遠的家庭,享受永遠之幸福的。
如若常常要離異,那么永遠之家庭從何而組織,幸福從何而享受呢?所以,我現在想出一個通媒妁的方法來;媒是謀劃的意思,妁是斟酌的意思。男女兩個,果然要嫁要娶了,打聽到或者看見到某處某家有一個可嫁可娶之人,那么就請自己的親眷朋友或者鄰里,總要年高德劭,靠得住的人,出來做個媒妁,先商量這倆個人到底配不配,年紀如何,相貌如何,性情如何,才幹如何,平日的行為如何,一切都斟酌定了,然後再到那一方面去說。那一方面,亦如此請了媒妁,商量斟酌定了,大家同意,然後再定日期,行那個嫁娶乏禮,一切都是由兩方媒妁跑來跑去說的,所以叫做通媒妁。照這個方法,有幾項好處:一則,可以避免男女情慾的刺激。因為男女倆個自己直接商量,雖則各個都有慎重選擇的意思,但是見了面之後,選擇慎重的意思往往敵不過那個情慾的衝動,急於求成,無暇細細考慮也是有的。現在既然有媒妁在中間說話,那媒妁又是親眷、朋友、鄰里中年高德劭靠得住的人,那么對於男女兩個的可配不可配,當然仔細慎重,不至錯誤。這是一項好處。二則,可以避免奸詐鬼蜮的行為。男女自己配合,兩個果然都是出於誠心那也罷了,最可怕的其中有一個並不誠心,或是貪她的色,或是貪她的財,或竟是貪圖一時之快樂。於是用盡心機,百般引誘,以求那一方面的允許。青年男女有何見識,不知不覺自然墜其術中;即或覺得這個事情有點不妙,但是觀而之下情不可卻,勉強應允也是有的。到得後來,那個不誠心的人目的既達,自然立刻拋棄;那被拋棄的人當初是自己答應的,自己情願的,旁無證人,連冤枉也沒有處叫。自古以來,這種事情不知道有多少。假使經過媒妁的商量斟酌,這種奸詐鬼蜮技倆當然不至發生。這是第二項好處。三則,可以減少夫妻的離異。男子出妻,女子下堂求去,夫妻倆個到得萬萬不能同居的時候出此下策,亦是無可如何之事。但是,如果可以委曲求全,終以不離異為是。因為夫妻離異,究竟是個不祥之事呀!不過人的心理都是厭故而喜新的,雖則嫁了娶了,隔了一晌,看見一個漂亮的人,難免不再發生戀愛;既然發生戀愛,當然要捨去舊人,再去嫁他娶她了。自古以來,夫妻因此而離異的著實不少。如果嫁娶的時候,限定他必須要通媒妁,那么就有點不能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