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縣創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縣工作方案

為紮實推進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及浙江省食品安全縣創建工作,進一步提升我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縣(市、區)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6〕28號)精神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市縣標準(試行)》(浙食安委〔2016〕8號)要求,決定自2016年起到2017年用兩年時間創建成為浙江省食品安全縣。

檔案內容
一、總體思路
以保障公眾食品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開展創建工作,落實政府屬地責任,督促監管部門依法履職,倒逼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加快形成“上下統一、責任明晰、運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監管、符合實情、科學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推動食品安全整體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水平和民眾滿意度“四個明顯提升”,形成全縣上下機制完善、管理科學、成效顯著的創建工作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縣政府統一負責領導和部署創建工作,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統籌兼顧,管扶並重。既要堅持標準做好“規定動作”,又要主動創新突出亮點工作,使我縣食品安全監管模式、機制、措施更加契合當前食品安全監管新要求。同時,積極引導和扶持食品生產經營者,促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食品行業提升發展,進而提高我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社會共治,民眾滿意。充分調動社會公眾、行業協會、民眾組織、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和資源,多措並舉、社會共治,全方位、多層次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並把社會認可、民眾滿意作為食品安全城市評價的最終衡量標尺,按照考核評價標準,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力戒形式主義,讓民眾真正滿意。
三、創建標準
(一)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完善。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和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落實監管所需的人、財、物投入;監管執法實現全覆蓋,食品安全重點問題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食品安全狀況總體良好。食品安全工作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糧食及糧食製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製品、水產品、乳製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
人群的主輔食品安全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近3年內沒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食品安全事件。
(三)食品安全公眾滿意度較高。民眾及社會各界對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認可度高,對食品安全現狀狀況總體滿意度達68%以上。
具體標準根據《浙江省食品安全市縣標準(試行)》執行(見附屬檔案)。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部署階段(2016年8月底前)。制定我縣創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縣工作方案,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成立相應組織,確定具體聯絡人員,以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圍繞創建目標任務和各項指標,建立督查、檢查、考核、通報機制,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三)中期推進階段(2017年3月至5月)。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開展自查自評,縣食安辦將根據浙江省食品安全縣創建工作的階段性安排,適時開展督查,採取隨機抽查、暗訪複查、台賬核對、委託第三方滿意度測評等方式,確保各項創建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同時迎接省、市食安委對我縣創建工作的中期評估。
(四)鞏固提升階段(2017年6月至12月)。對照我縣中期評估結果和省、市食安委對我縣中期考核評估情況,結合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自查自評情況,進行查漏補缺和鞏固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裡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在縣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創建工作,將創建工作納入重點工作,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確保創建各項工作有力推進。
(二)強化監督指導。縣食安辦要結合相關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採取明查暗訪、現場推進和督查通報等方式,加大督查指導的力度。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推動高標準、高起點開展創建,健全監管體系,提升監管能力,確保監管實效。
(三)加大政策激勵。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充分保障創建工作投入,突出重點,整合資源,加強檢驗檢測、風險監測、宣傳教育、基層監管站所和鄉鎮(街道)食安辦規範化建設,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科學監管能力。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食品安全縣創建工作和監管重點項目建設。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可結合創建工作實際制定獎勵辦法,對創建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嚴格創建工作管理,接受各界監督,抓實抓細,務求實效,嚴防形象工程。要充分利用傳統及新興媒體媒介,加大創建工作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公眾對創建工作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重點和創建標準等的知曉度,廣泛凝聚社會共識。要注重對監管成效、特色做法、典型事跡的總結,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進一步推動形成全社會重視、參與、監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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