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局

三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工作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制定本轄區人口與計畫生育規定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簽定計畫生育責任狀,負責各部門、鄉鎮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各項指標的考核與評估,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門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局
  • 職責: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下屬單位,工作規則,

主要職能

三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工作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制定本轄區人口與計畫生育規定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簽定計畫生育責任狀,負責各部門、鄉鎮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各項指標的考核與評估,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醫學鑑定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避孕藥具的管理、發放;負責避孕介於全程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實施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負責照顧再生一孩審批和人民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的建設,負責計生系統專職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編報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對計畫生育經費的各項開支和基層的經費投入及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和監督;負責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職責:組織、協調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局領導提供依據;負責起草檔案、報告;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綜合信息、機要保密、文書檔案、車輛調配、機關後勤事務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人口發展問題的專項調查;發布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
(2)規劃統計科
職責: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各鄉鎮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指導實施;負責人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對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負責全縣人口計生系統計算機套用與開發的管理;指導、管理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3)政策法規科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調查研究有關部門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全縣計畫生育信訪工作;負責違法生育對象的社會撫養費徵收和管理,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案件;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4)流動人口辦公室
職責: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並建立信息公告、數據共享、協作協管制度;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制度的規範建設;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的檢查考核工作;負責流動人口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查驗、發放、統計工作。
(5)計生協會辦公室
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的計畫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及人口和計畫生育方案;依法維護民眾在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權利,促進實現男女平等;向育齡民眾,青少年、兒童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務;發揮會員帶頭,宣傳、服務、監督和交流作用,動員和組織廣大民眾參與計畫生育,扶貧開發、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調社會力量,為民眾提供生育、生產、生活服務,幫助解決實行計畫生育的實際困難;協調組織社會各部門重視支持計畫生育工作,有效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質,密切黨群幹群關係,促進安全團結和計畫生育工作順利開展。
(6)宣傳科
職責:研究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公益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和單位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制定黨政領導幹部人口理論教育工作,協調新聞單位採訪與報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全縣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下屬單位

三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的有屬單位有三門縣計畫生育指導站。職能是:組織制訂和實施全縣計畫生育宣傳技術工作總體規劃;貫徹落實有關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規劃、規範和指導;協助縣計生局,協同有關宣傳單位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民眾性宣傳活動,對基層計生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服務,配合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管理髮放各類避孕藥具,會同有關部門對避孕藥具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工作。辦公地址:三門縣滄海路63號。

工作規則

(一)局機關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領導全局工作,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各科、室、站負責人負責本科、室、站工作,科、室、站副職協助科、室、站長(主任)工作;
(二)局長外出期間,委託一名局班子副職代行局長職責;
(三)局班子成員按照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
(四)局辦公室主任在局長和分管局長領導下,負責處理局機關的日常工作;
(五)局各科、室、站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各項工作負總責,要圍繞全局中心工作,結合本部門業務,積極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做到月初有工作計畫,月底有工作小結。涉及全局性的工作,由局領導牽頭,有關科室參與,共同完成。各科、室、站負責人要嚴格要求本科、室、站工作人員盡職盡責,秉公執法,刻苦學習,勤奮工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要建立嚴格、規範的工作程式,形成良好的機關工作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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