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

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

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根據《中共河南省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門峽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53號),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馮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
  • 外文名:Sanmenxia Financial Work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馮鐸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完善地方金融監管工作機制,推動監管創新,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省授權的地方金融行業的監管,規範經營範圍,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加強防控金融風險,提升防控風險能力。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和全市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牽頭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聯絡省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及其駐市分支機構;引進市外金融機構入駐三門峽,推動市內金融機構“走出去”;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三)促進全市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統籌推動全市企業上市(掛牌);協調上市公司重組、兼併和再融資工作;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協調期貨市場發展。
(四)牽頭負責地方金融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
(五)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監督管理;強化對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管。
(六)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工作;配合省駐市金融監管部門做好屬地金融監管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市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防範處置地方金融機構風險;牽頭處置地方金融風險事件。
(八)負責全市地方金融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地方金融大數據監測體系,加強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方金融監管的問責機制。
(九)負責全市地方金融行業人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地方金融行政執法監督,指導縣(市、區)金融工作部門法治建設;研究分析金融形勢、金融政策,提出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和網路安全工作,承擔入口網站、公眾號建設和技術維護;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幹部教育工作;指導地方金融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銀行保險科(地方金融機構協調科)。擬訂全市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駐市銀行業、保險業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對接合作;組織推進全市銀行業、保險業機構的設立和改制工作;指導、協調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發展、重組及重大事項;擬訂全市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發展和監管的相關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配合省駐市金融監管部門做好全市銀行業、保險業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金融業評價指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三)資本市場科。擬訂全市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統籌推動全市企業上市(掛牌),協調推動上市公司重組、兼併和再融資工作;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協調服務期貨市場發展;擬訂全市區域性股權市場、權益類交易場所發展和監管的相關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配合省駐市金融監管部門做好證券、期貨、基金行業的監管工作;承擔三門峽市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融資擔保科。負責擬訂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的發展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協調推動行業改革和發展,實施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的審核報送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市、區)金融工作部門相關業務工作。
(五)地方金融監管科。負責擬訂全市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的發展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協調推動行業改革和發展,實施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負責全市典當行的審核報送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地方金融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地方金融大數據監測體系,加強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負責全市地方金融監管數據的收集、整理和研判。
(六)金融穩定科(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處置;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組織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實施舉報獎勵制度;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證券、非法保險和非法外匯買賣活動,協調反洗錢、反假幣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控網際網路金融風險;負責信訪穩定工作;承擔三門峽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三門峽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現任領導

馮鐸,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
劉瑞鋒,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樊軍輝,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段迎暉(女),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長
張建康,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二級調研員。
段保明,三門峽市金融工作局二級調研員。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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