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諫之義

三諫之義

三諫之義,指事君之正道。成語解釋:作為人臣,在君主有過失,國家有危亡的時候應該站出來進諫。如果建議不被接受,就一再進諫。但是,進諫人遇到剛愎自用的君主,不但自己的意見不被接受,還可能招來殺身之禍。這種情況下,進諫人就不必堅持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諫之義
  • 外文名:Sanjianzhiyi
  • 拼音:sān jiàn zhī yì
  • 釋義:事君之正道
  • 用法:賓語、定語;書面語
  • 出處:《公羊傳·莊公二十四年》
出處,典故,示例,

出處

公羊傳·莊公二十四年》:戎將侵曹,曹羈諫曰:“戎眾以無義,君請勿自敵也。”曹伯曰:“不可。”三諫不從,遂去之,故君子以為得君臣之義也。何休注引孔子曰:“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此之謂也。”

典故

春秋時期,北方的戎國將要侵略曹國,曹伯想親自去迎敵。曹羈進諫說:“戎國人最不講道義,國王您不能親自去迎戰。”曹伯說:“不行”。曹羈進諫三次之後,盡到做臣子的道義之後就離開。後來,曹軍被戎狄打敗。

示例

東漢·王充《論衡·程材》:案世間能建蹇蹇之節,成三諫之義,令將檢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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