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

為進一步促進中醫醫院保持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2012年5月28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以國中醫藥醫政函〔2012〕94號印發《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該《核心指標》分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核心指標2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
  • 類型:檔案
  • 發布時間:2012年5月28日
  • 相關:三級中醫醫院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通知,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通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三級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和民族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的通知
國中醫藥醫政函〔2012〕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
進一步促進中醫醫院保持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做好中醫醫院評審工作,我局組織制定了《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和《三級民族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下載)。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各地在工作過程中有何意見或建議,請及時聯繫我局醫政司。
附屬檔案:1.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
2.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
3. 三級民族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

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2012年版)
一、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
根據《中醫醫院評審暫行辦法》,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結論分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醫藥服務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綜合服務功能”350分。三級甲等中醫醫院、三級乙等中醫醫院和不合格中醫醫院劃分標準如下:
(一)三級甲等中醫醫院應滿足以下條件:
1.總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於該章總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指標全部符合要求。
(二)三級乙等中醫醫院應滿足以下條件:
1.總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醫藥服務功能部分核心指標符合要求數≥10;綜合服務功能部分核心指標符合要求數≥8。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評審結論即定為不合格:
1.總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醫藥服務功能部分核心指標符合要求數<10或綜合服務功能部分核心指標符合要求數<8。
二、《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核心指標
《標準》及細則中將最基本、最重要,若未達到要求勢必影響特色優勢、中醫臨床療效、醫療質量與患者安全的指標,列為核心指標,具備否決作用。核心指標及要求如下:
(一)中醫藥服務功能部分核心指標
核心指標一:科室綜合考核目標中有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和提高中醫臨床療效的相關指標。
核心指標二: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占執業醫師總數的比例≥60%;或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占執業醫師總數的比例未達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長超過了5個百分點。
核心指標三:醫院和臨床科室命名符合規定,不得有神經科(中心)、神經內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風濕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稱。外科二級分科應命名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現其他命名。
核心指標四: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診療方案基礎上,科室制定至少3個以上常見病及中醫優勢病種中醫診療方案,並體現醫院本科室臨床實際和特色,診療方案基本要素齊全。所抽查的2個臨床科室的6個病種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醫診療方案數量≥4個。
核心指標五:非藥物中醫技術治療人次數占門診總人次數的比例≥10%。
核心指標六:中藥處方(飲片、中成藥、院內製劑)處方數占門診總處方數的比例超過60%。中藥飲片處方數占門診總處方數的比例超過30%;或比例在10%以下,但較上年度增長超過了7個百分點;或比例在10%-20%,但較上年度增長超過了5個百分點;或比例在20%-30%,但較上年度增長了3個百分點。
核心指標七: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診療方案基礎上,科室制定本專科優勢病種和常見病種中醫診療方案,並體現醫院本科室臨床實際,突出中醫藥診療方法的綜合運用,診療方案基本要素齊全。所抽查的2個重點專科6個病種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醫診療方案數量≥4個。
核心指標八:重點專科診療方案在臨床中得到套用。所抽查的2個重點專科的6份運行病歷中,執行中醫診療方案的病歷數≥4份。
核心指標九:建立中藥飲片採購制度,採購程式符合相關規定,供應商資質齊全並對其定期評估。
核心指標十:科室開展中醫護理技術項目數符合要求,所抽查的3個科室,每個科室開展中醫護理技術項目數≥2項。
核心指標十一:門診走廊、候診區和住院部走廊宣傳中醫藥知識,使用中醫病名和中醫術語,並與所在科室的中醫藥特色相結合。中藥候藥區宣傳中醫藥相關知識。評審該項指標得分≥17分。
核心指標十二:具有提供“治未病”服務的平台,健康狀態辨識及其風險評估區域、健康諮詢與指導區域、健康干預區域、輔助區域等區域定位明確。
(二)綜合服務功能部分核心指標
核心指標一:醫院的功能、任務和定位明確,保持適度規模,醫院編制及實有床位數均≥400張,科室設定、每床建築面積、人員配備和設備、設施符合三級中醫醫院基本標準。
核心指標二:加強急診檢診、分診,落實首診負責制,及時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核心指標三:在診療活動中,嚴格執行“查對制度”,至少同時使用姓名、年齡兩項等項目核對患者身份,確保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核心指標四:建立手術安全核查、風險評估制度與工作流程。
核心指標五:制定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控制管理規範與程式,實施監管與改進。
核心指標六:藥事管理組織下設抗菌藥物管理小組,人員結構合理、職責明確。對醫務人員進行抗菌藥物合理套用培訓及考核。
核心指標七:醫院有優質護理服務規劃、目標及實施方案,有推進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評激勵機制。
核心指標八:在國家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診療護理規範的框架內開展診療活動。
核心指標九:由具備資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為患者提供診療服務,不超範圍執業。
核心指標十:急救、生命支持系統儀器設備始終保持在待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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