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腳踏車運動協會

三河市腳踏車運動協會

三河市腳踏車運動協會於2011年8月,由三河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三河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組織。協會核心以腳踏車運動文化為主,積極倡導全民健身低碳環保綠色出行的理念,推動腳踏車運動的普及和發展,同時對外宣傳和樹立三河人民的良好精神風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河市腳踏車運動協會
  • 外文名:Sanhe Cycling Association
  • 簡稱:三河自協
  • 英文縮寫:SCA
  • 協會會長:劉春水(老K)
  • 協會副會長:少帥影音
  • 常務副會長腳踏車行秀才
  • 秘書長:星語
協會簡介,協會架構,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三河市腳踏車運動協會於2011年8月由三河市主管部門三河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三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組織。協會核心以腳踏車運動文化為主,積極倡導全民健身低碳環保綠色出行的理念,協會為廣大車友提供一個更好的活動平台,車友們以三河的名義、以三河自協的名義不但能夠在本地開展活動,也能夠在協會的正確組織和引導下走出三河,到全國各地參加活動,在強身健體的同時對外宣傳和樹立三河、燕郊人民的良好精神風貌。
三河市腳踏車運動協會
協會參加廊坊七運會

協會架構

協會會長: 劉春水(老K)
三河市腳踏車運動協會
協會會長 老K
協會副會長:少帥影音
協會常務副會長:秀才
協會秘書長:星語
協會理事:剛才、阿輝、飛揚、零下三度、24、濤子、駱駝、UCC老齊、老男孩、小福星、玥靚、美麗人生、pipi猴、閃耀、玉觀音、小馬、幽蘭。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社會團體名稱:三河市腳踏車運動協會。(以下簡稱三河自協)。
第二條 本會是由腳踏車愛好者自願組成的,屬專業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貫徹《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團結本市廣大愛好者,開展賽事,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三河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協會登記管理機關三河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辦公地點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鎮華冠小區。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國家體育方針政策,對全市腳踏車運動進行指導。
(二)協助市體育局組織參加各類腳踏車運動賽事和舉辦相關活動。
(三)組織腳踏車運動經驗交流及學術研究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單位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遵守本會的各項規定。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宣傳本會工作,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一)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的;
(二)觸犯國家法律,受刑事處罰的;
(三)個體言行對本會名譽造成重大損毀的。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選舉和罷免理事;(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四)決定終止事宜;(五)制訂或修改本會會費標準;(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時間不超過1年。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八)領導本會機構開展工作;(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十)決定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第二十一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二)組織協調能力強,在業界有較大影響,民眾基礎好;(三)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60歲,秘書長為專職;(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4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參與有關重要活動;(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五)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第二十六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三)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一)會費;(二)捐贈;(三)政府資助;(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會按本《章程》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會費標準的制訂或修改,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半數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方可生效。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會費標準須在10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並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提交由具備資質的會計中介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本會章程修改,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本會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會經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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