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桓專魯

三桓專魯事件:三桓是指季孫氏孟孫氏叔孫氏;起於魯莊公時代(前693年——前662年)。魯桓公有四個兒子——魯莊公(姬同)、慶父、叔牙和季友,嫡長子魯莊公繼承魯國為魯國國君,在其往年想改變“一繼一及”(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輪換進行)的傳統繼承法,不把君位傳給弟弟慶父而傳給自己的兒子公子斑,遭到慶父和叔牙的反對。魯莊公死後,進而引發魯國內亂,叔牙被季友毒死,慶父自殺,季友立魯莊公庶子公子申為國君,是為魯僖公。

內亂平息後,季友掌政,魯僖公把汶陽(今山東泰安西南)之田和費(今山東費縣)賞賜給他;又根據季友的意見讓公孫敖繼承慶父的家業,稱孟孫氏,以郕(今山東寧陽東北)為封邑,立叔牙三子公孫茲為叔孫氏,以(今山東東平東南)為封邑,因為三家都是魯桓公的後代,後人稱之為“三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桓專魯
  • 發生時間:公元前 693年
  • 發生地點魯國(今山東省南部,還包括河南、江蘇、安徽三省數縣)
  • 主要人物:季友、魯僖公、公孫敖、公孫茲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結果,社會評價,

事件背景

魯是諸侯中貫徹周禮最徹底的國家(文獻說“周禮盡在魯”),從西周到春秋,魯國一直由公族執政。公族是國君的同族。分封制度下,嫡長子繼承君位,其餘諸子做大夫。國君的大家庭稱公室。大夫及其子弟是公室的同族近親,所以稱公族。
春秋初年,魯國因為繼承問題發生內亂,慶父、叔牙、季友幾個兄弟為爭奪君位而互相殘殺,使公室的力量遭到削弱。
魯莊公是魯桓公的長子。魯莊公晚年,想改變魯“一繼一及”(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輪換進行)的傳統繼承法,不把君位傳給弟弟慶父而傳給自己的兒子公子斑,遭到 慶父和叔牙的反對。魯莊公死,季友假託君命毒死叔牙,奉公子斑即位。慶父不甘心,派人刺殺了公子斑。魯人立魯莊公庶子啟方,是為魯閔公。不久,慶父又派人害死魯閔公,自己逃亡莒國。後來,季友另立魯莊公庶子公子申,是為魯僖公。魯僖公即位後,以重金賄賂莒國把慶父送回魯國治罪。慶父自知死罪難逃而自殺,魯的內亂至此才得以平息。

事件經過

內亂平息後,季友掌政,魯僖公把汶陽(今山東泰安西南)之田和費(今山東費縣)賞賜給他;又根據季友的意見讓公孫敖繼承慶父的家業,稱孟孫氏,以郕(今山東寧陽東北)為封邑;立叔牙三子公孫茲為叔孫氏,以(今山東東平東南)為封邑;因為三家都是魯桓公的後代,後人稱之為“三桓”。
前609年,魯文公死,公室又發生了殺嫡立庶的政變,文公庶子魯宣公即位。這時慶父、叔牙、季友的後人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乘機以各種手段收買人心,招徠人才,在各自的封地內修築城邑,擴張勢力,並以此為根據地控制魯國的收權,勢力越來越大。尤其季孫氏的季文子,從宣公即位起即當政,後來完全掌握了魯國的軍政大權。
魯襄公十一年(前562),魯國“作三軍,(三恆)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即把國家軍隊改編成三軍,季孫、叔孫、孟孫各統轄一軍,三桓完全掌握了國家的軍權。魯昭公五年(前537),三桓又進一步瓜分軍權,把三軍改為二軍,但分成四股,實行“四分公室”;季孫氏分兩股,獨掌一軍,並控制著魯國大權,叔孫氏,孟孫氏各得一股,合掌一車。車賦由三家徵收,但徵收的軍賦只是象徵性地向公室繳納點,其餘由三恆按四股分。這樣,魯國的土地、人口、軍隊就完全被三桓瓜分了,公室在經濟上只能依靠三家的貢納來維持,魯君成了徒有虛名的宗主。

事件結果

後來,魯昭公受不了季恆子的欺凌,聯合一些貴族襲擊季孫氏,結果三桓聯合起來把他趕出國都,由季孫氏代行君政,魯昭公到死也未能回國。魯哀公也想藉助國外的力量除去三恆,結果也被三桓趕走。進入戰國時期,到魯悼公時,“魯如小侯,卑於三桓之家“,三桓已經完全控制了魯國。

社會評價

三桓內部也發生過多次家臣叛亂奪權的事件。隨著三桓專權的發展,陪臣(大夫家裡的家臣)也像三桓專魯那樣瓜分大夫的權力。像季孫氏的家臣南蒯、陽虎,叔孫氏的家臣豎牛,孟孫氏的家臣公斂處父等都相繼在季孫、叔孫、孟孫家族中專權,甚至發生叛亂。這就是所謂的“陪臣執國命”。這是當時宗法制度被破壞和政權不斷下移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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