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晦日偶題

《三月晦日偶題》是北宋詩人秦觀創作的一首七言絕句。詩首先從節令上著手,說自然界的風物,隨著季節的轉換而不斷更新,而痴心兒女何苦要對春天苦苦留戀;三四句從反對痴心兒女對春天的逝去而傷心遺憾上著手,指出對繁花的凋謝不需要抱恨,接下來的夏天,樹木蔭濃,同樣令人高興。詩一反舊例,沒有悲傷的情調,卻是順其自然,豁達通變。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三月晦日偶題》
  • 創作年代:北宋
  • 作品出處:《淮海集》
  • 文學體裁:七言絕句
  • 作者:秦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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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三月晦日偶題
節物相催各自新,
痴心兒女挽留春。
芳菲歇去何須恨,
夏木陰陰正可人。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①晦日:農曆每月最後的一天。
②節物:各個季節的風物景色。
③兒女:這裡泛指男女。
④芳菲:香花芳草。
⑤何須:何必,何用。
⑥可人:稱人心意戀贈。

白話譯文

節令風物不斷遞換,烏妹諒變化常新;痴心兒女,你們為什麼要苦苦地挽留春天?那五彩繽紛的花朵凋謝又有什麼可恨?夏天的樹木,濃密蔥綠,不拜汗承境也一樣使你合意歡心!

作品賞析

文人傷春,似乎是永恆的主題,春風春雨,落花垂柳,引起過多少詩人感嘆。三月晦日,是春天的最後一天,更難免激起詩人無計留春住的愁思。唐詩人賈島有首著名的《三月晦日贈劉評事》詩云:“三月正當三十日,風光別我苦吟身。共君今夜不須睡,未到曉鐘猶是春。”表現的就是濃重的惜春情緒。秦觀這首絕句,與賈島詩一樣,也是通過議論,表達春將逝去時的感想。但秦詩一反舊例,沒有悲傷的情調,卻是順其自然,豁達通變。
詩富有哲理,蘊含“理趣”。“三月晦日”,即暮春三月的最後一天,過了這天,意味著時令進入夏季。春去的傷感,對於情感敏銳的人而言,不言而喻。春去的傷感,對於情感敏銳的人而言,不言而喻。擔端敬但這首詩,卻反其道而行之,寫出了新意。“節物相催”,是自然規律,非人力所能為。因為新陳代謝,是自然運行的鐵的規律!但那些“痴心兒女”卻想“挽留春”,不欲讓春歸去。這樣寫足了人們對春將逝去時的悵惘之感。為詩的後兩句翻出新意,做了充分的鋪墊。後兩句,反振一筆,如異峰突起,醒人耳目。繁華似錦(“芳菲”)的春天歸去,沒有什麼值得留戀的。那“陰陰”的“夏木”同樣“可人”,詩人的樂觀、豪放、豁達,躍然紙上!
詩是說理,指出了對春天的逝去的兩種不同看法,強調應該順其自然。推而廣之,詩人也是在闡述自己的處世觀:人生是處在不斷地轉換之中,好的可以變壞,禍福相倚。因此,當你失去了什麼時,不要過分抱憾,要正視現實,知足常項櫃遙樂。春天有春天令人留堡姜坑疊戀的地方,夏天也有夏天使人 合意的所在;順境有順境的快樂,逆境何嘗不可磨鍊人,使人步入順境。通過這詩,我們充分理解到詩人寬廣的胸懷,並從中得到勉勵。宋人的說理詩,雖然常常有陳腐惹人生厭的地方,但也不乏像這首詩一樣有積極意義的作品。

作者簡介

秦觀(1049-1100)字少游,一字太虛,號淮海居士。揚州高郵(今江蘇高郵市)人。北宋詞人,與黃庭堅張耒晁補之合稱“蘇門四學士”。元豐八年(1085年)進士,初為定海主簿、蔡州教授,元祐初蘇軾薦為秘書省正字,兼國史院編修官。哲宗時請榆料“新黨”執政,被貶為監處州酒稅,徏郴州,編管橫州,又徙雷州,至藤州而卒。其散文長於議論。生平詳見《宋史》卷四四四。有《淮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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