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掌置。各級主官屬下掌管文書的佐吏。《文獻通考》卷六十三:“蓋古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上自三公及御史府,下至九寺五監以至郡縣皆有之。”隋、唐以前,因為長官的親吏,權勢頗重。魏、晉以下統兵開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常參機要,總領府事。習鑿齒曾為桓溫的主簿,時人曰“三十年看儒書不如一詣習主簿”。此為主簿權勢最盛之時。隋、唐以後,主簿是部分官署與地方政府的事務官。隋、唐三省六部不設主簿,惟御史台、諸寺等署有之。唐諸州以錄事參軍取代主簿。南宋中葉後,御史台也不設主簿。元諸寺、監、院有關人員,或稱主簿,或改稱典簿,縣主簿簡稱為簿。明、清太僕、鴻臚二寺及欽天監稱主簿,太常、光祿二寺及國子監稱典簿,縣署則仍稱主簿
。均系低級之事務官。尊稱為三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