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觀世音像高一尺四寸,文殊橡高一尺二寸,面俱向南,而意思實時時照觀世音。獨普賢像高一尺二寸,面正向如觀世音然,而呋坐磐石則如文殊。普賢與文殊二大菩薩所坐石崖,比觀世音坐,俱稍下三四寸,俱相去一尺九寸。羅漢等像俱高六七寸,有行立起伏不同。觀音坐出石崖一尺三寸,文殊普賢坐,出石崖一尺一寸。佛有玲瓏山石覆罩其頂,俱出崖三尺四寸,直至橫斷崖遂止,高處直頂穿山穴,石崖自東來,至正中亦遂止。觀世音旁有善財執花奉獻。崖又稍斷,復起一陡崖,轉向正中坐,坐文殊師利。又自西斜向東,連生兩崖:一崖建塔,一崖坐普賢。即此三坐。上方,迢遞逶迤,或隱或現,或續或絕,俱峻險古怪,則羅漢等往來其間。用心如意塑出,用上好顏料裝成,即有賞;不則明告佛菩薩,即汝罰也。
時有眾僧共見,曰:“崖上菩薩,法身莫太小么?”和尚曰:“只有山藏人,未有人包山。”後菩薩像出,和尚立視良久,教處士曰:“三大士總名菩薩,用處亦各不同。觀音表慈,須面帶慈容,有憐憫眾生沒在苦海之意。文殊表智,凡事以智為先,智最初生,如少男然,面可悅澤豐滿,若喜慰無盡者。普賢表行,須有辛勤之色,恰似諸行未能滿足其願。若知此意,則菩薩真身自然出現,可使往來瞻仰者頓發菩提心矣。豈不大有功德哉!不但爾也,即汝平生塑像以來,一切欺天誑人之罪,皆得銷隕矣。”時有一僧對曰:“也要他先必有求懺悔之心乃可。”和尚呵之曰:“此等腐話,再不須道!”處士金姓,眇一目,視瞻不甚便,而心實平穩可教。像之面目有些不平整,和尚每見,輒嘆以為好,豈非以其人乎,抑所嘆在驪黃之外也?眾僧實不知故。因和尚歸方丈,即指令改正。和尚大叫曰:“叫汝不必改,如何又添改也?”金處士牙顫手搖,即答云:“非某甲意,諸人教戒某也。”林時亦在傍,代啟和尚曰:“比如菩薩鼻不對嘴,面不端正,亦可不改正乎?”和尚欣然笑曰:“爾等怎解此個道理,爾試定睛一看:當時未改動時,何等神氣,何等精采。公有神則自活動,便是善像佛菩薩者矣,何必添補令好看也。好看是形,世間庸俗人也。活動是神,出世間菩薩乘也。
好看者,致飾於外,務以悅人,今之假名道學是也。活動者,真意實心,自能照物,非可以肉眼取也。”
適居士楊定見攜寶石至,和尚呼侍者取水淨洗,因置一莖草於淨幾之上,取石吸草,以辨真不。蓋必真,乃可以安佛菩薩面頂肉髻也。乃石竟不吸草。和尚乃覺曰:“寶石不吸腐草,磁石不引曲針,自古記之矣。快取一莖新草來投之!”一投即吸。和尚喜甚,曰:“石果真矣!此非我喜真也,佛是一團真者,故世有真人,然後知有真佛;有真佛,故自然愛此真人也。唯真識真,唯真逼真,唯真念真,宜哉!然則不但佛愛此真石,我亦愛此真石也。
不但我愛此真石,即此一粒真石,亦惓惓欲人知其為真,而不欲人以腐草誣之以為不真也。
使此真石遇腐人投腐草,不知其性,則此石雖真,畢竟死於腐人之手決矣。”
佛像菩薩坯胎已就,處土長跪合掌而言曰:“請和尚看安五臟!”和尚笑曰:“且住!
我且問爾,爾曾留有後門不?若無門,即有腹髒,屎從何出?所以你們愚頑,未達古人立像之意。古人立像,以眾生心散亂,欲使之睹佛皈依耳。佛之心肝五臟,非佛罔知,豈是爾等做得出也!且夫世之塑神者,必安五臟,穿七孔,何也?為求其靈而應也,庶幾祈該福,祈免禍得免禍也。此世人塑神事神之本意也。若我與諸佛菩薩則不然。若我以諸佛菩薩為心,則吾心靈,眾僧若以諸佛菩薩為心,則眾僧心靈。借佛菩薩像以時時考驗自己心靈不靈而已。
靈則生,不靈則死。是佛菩薩之腹髒常在吾也。”處士又曰:“某日開光,須用活雞一隻刺血點目睛,和尚曰:“我這裡佛自解放光,不似世上一等魍魎匠、魑魅僧巧立名色,誑人錢財也←且去用心妝出,令一切人見之無不生渴仰心,頓舍深重恩愛苦海,立地欲求安樂解脫、大光明彼岸,即爾塑事畢矣,我願亦畢矣。無多言!再無多言!”故至今未安五臟,未開光。
然雖未開光,而佛光重重照耀,眾僧見之,無不渴仰。
至五月五日,和尚閒步廊下,見莊嚴諸佛菩薩及韋馱尊者像,嘆曰:“只這一塊泥巴,塑佛成佛,塑菩薩成菩薩,塑尊者成尊者,欲威則威,欲慈則慈,種種變化成就俱可。孰知人為萬物之靈,反不如一泥巴土塊乎!任爾千言萬語,千勸萬諭,非聾即啞,不聽之矣←然哉,人之不如一土木也!”懷林時侍和尚,請曰:“和尚以人為止,人聞之必怒;以土比人,人聞之必以為太過。今乃反以人為不如土木,則其以和尚為胡說亂道,又當何如也?然其實,真不如也,非太過之論也。記得和尚曾嘆人之不如狗矣,謂狗終身不肯背主人也。又讀孫堅《義馬傳》、曾嘆人之不如馬矣,以馬猶知報恩,而人則反面無情,不可信也。今又謂人更土木之不如,則凡有情之禽獸,無情之上木,皆在人上者,然則天亦何故而生人乎?”“噫!
此非爾所知也。人之下者,禽獸土木不若,固也;人之上者,且將鹹若禽獸,生長草木,又豈禽獸草木可得同乎?我為下下人說,不為上上人說。”林復請曰:“上下亦何常之有?記得六祖大師有云:“下下人有上上智’,有上智則雖下亦上,‘上上人有沒意智’,沒意智,則雖上亦下。上下之位,固無定也。”“噫!以此觀之,人決不可以不慎矣。一不慎即至此極,頓使上下易位。我與子從今日始,可不時時警惕乎!”沙彌懷林記。
作者簡介
李贄(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學家,
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贅,號宏甫,又號卓吾,又別號溫陵曙上等。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不應會試。歷任共城知縣、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麻城。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雜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被誣,下獄,死在獄中。著有《
焚書》《
續焚書》《藏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