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空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牽頭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和責任。負責擬訂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擬訂全縣房地產業發展計畫和促進全縣房地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
(四)負責房屋產權交易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房屋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負責房屋產權面積測繪成果審核工作。指導全縣住房租賃市場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技術標準、定額,監督管理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執業,負責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本級國家投資的房屋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擬訂全縣建築業發展規劃、建築市場規範和促進建築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負責全縣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及套用工作。
(七)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執行建設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法規政策、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八)承擔勘察設計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檔案的審查批覆、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備案。承擔工程消防審查工作。貫徹執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規範。
(九)負責推進並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節能減排和牆體材料革新的工作。負責“四新”技術(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下同)推廣與套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智慧城市建設工作。
(十)負責擬訂城市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督促協調城市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負責城市公用事業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城鎮供水、節水、排水、燃氣、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城市公用配套設施建設管理。負責市政公用事業行業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城建檔案驗收備案和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督促、指導村莊和各類重點(示範)鎮的建設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審核、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鄉鎮場鎮建設管理工作。督促、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及質量管理、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鄉村建築風貌提升工作。
(十四)承擔全縣物業管理工作指導職責。負責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查詢、核算和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擬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政策措施。負責擬訂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年度計畫。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十六)負責擬訂城區市容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制度和標準規範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城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和建築垃圾的收運處置體系規劃建設、運行管理和費用徵收。負責城區道路揚塵治理工作。
(十七)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維護工作。負責擬訂市政設施的規劃管理維護等相關技術性檔案,編制市政設施的年度項目維修維護計畫。負責環衛設施、城市照明、景觀亮化項目方案審定及驗收。負責對城區道路橋樑、廣場隧道、照明設施、城市家具等市政設施運營維護。推進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擬訂城區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商店招牌設定技術規範和城區戶外公共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方案,並監督實施。
(十九)負責擬訂行業安全管理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白蟻防治工作。指導城鎮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應急管理。
(二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承擔經縣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二)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
1.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深化審批事項改革、簡化備案事項辦理、改進行業管理、支持行業發展、創新服務方式、建立容缺機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2.加強城市安全管理。強化建築施工、城鎮燃氣、市政設施、城鎮老舊危房、行業消防等各方面安全監管,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確保城市運行安全。
3.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原由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交由縣住建局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二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水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水利局負責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計畫,主管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縣住建局負責指導城市采水、管網輸水和用戶用水的節約用水工作。
2.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住建局負責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以及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核、項目開工及開工後的質量監督和建設進度,項目建設施工中的有關組織協調工作。其中,由國家出資項目的調概以縣發展和改革局為主,縣住建局配合。
內設機構
三台縣住建局城市建設與管理股
承擔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維護、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負責擬訂城市建設項目的建設時序,編制年度建設計畫,並負責組織、督促和指導城市建設項目(含 PPP 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擬訂燃氣、城市供水、排水管理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負責實施。負責對挖掘城市道路的監督和管理。擬訂城區環衛工作規劃、標準、 制度,並監督考核。負責市政設施(城市道路、橋樑、河道、路燈等)、城市雕塑的行業維護管理工作。 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擬訂城區戶外廣 告設定規劃、商店招牌設定技術規範和城區戶外公共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方案並監督管理。負責本系統文明衛生城市創建工作。負責本系統承擔的城市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推進數位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設。
三台縣住建局辦公室
承擔本系統日常黨務政務事務綜合協調。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 要、檔案、宣傳(意識形態)、督察督辦、信息、保密、安全保衛、精神文明、脫貧攻堅、政務接待和後勤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任務的分解和督辦。負責辦理領導批示件。負責工會、青年、婦女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機關政府採購項目、服務類項目招標工作。承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 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 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工作,指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作。組織 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
三台縣住建局村鎮建設管理股
承擔全縣村鎮建設監督管理事項。 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審核、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鄉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推進重點(試點)鎮、特色小城鎮建設。指導農村居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以及危舊房、土坯房改造。加強鄉村建築風貌引導,推廣使用農房通用設計圖集。 負責村鎮建設管理所業務培訓。負責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 負責鄉鎮場鎮規劃區內房屋產權產籍。負責村鎮建設的年報工作。 負責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三台縣住建局政策法規股(信訪辦公室)
承擔本系統依法行政、 法治建設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法律學習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案件的法制審核、聽證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權力清單、 責任清單的清理、動態調整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行政應訴和其他訴訟案件。負責本系統聘請法律顧問協調管理工作。負責信訪和民眾工作,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負責政風行風熱線辦理、網路理政與輿情監控的辦理及督辦考核工 作。指導責任單位規範信訪辦理業務。
三台縣住建局建築業管理股(安全生產管理股)
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承擔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監督管理、以及住建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事項。 負責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建築業企業和建設監理企業資質核准或審核。負責建設領域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指導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依法履職,參與建築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對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負責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工程造價執業監督管理。負責施工契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本級政府管理的建設工程造價。負責國家投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處理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的投訴,負責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負責建築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對施工現場禁止攪拌預拌混凝土和砂漿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起重機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建檔案驗收備案和城建檔案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城區道路揚塵治理工作。
三台縣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監管股(房屋徵收和住房保障股)
負責房地產業發展和規範市場監督管理、房屋交易和產權管理、物業管理、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事項。擬訂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計畫和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安居工 程、舊城更新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政策和年度計畫。負責房地產開發監測分析。負責監督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經營活動和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負責審核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房現售備案及相關糾紛調處。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負責商品房契約登記備案及註銷、存量房交易契約網簽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綜合驗收。負責城鎮住房體制改革。負責房屋交易、 租賃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負責房地產業、房屋交易和租賃的統計工作。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工作。負責新建住宅竣工後專營設施設備移交的監督。負責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白蟻防治工作。指導城區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三台縣住建局勘察設計股
承擔勘察設計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建築節能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檔案的審查批覆、施工圖設計檔案(包括消防、技防工程)審查備案、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及抗震加固監督管理。負責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工作。負責建築節能業務培訓,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推進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發展和建築產業現代化。指導建設行業“四新”技術推廣套用和備案管理。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新建民用建築結合配建人防地下室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等項目的設防審查、建設管理。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的執行情況。
三台縣住建局財務股
承擔本系統財務資金、資產管理事項。負責擬訂年度資金收支部門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人民防空項目年度支出計畫。負責各類非稅收入的管理。 負責本系統財務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各專項資金的爭取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住建領域統計及上報工作。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負責本系統內部門預算涉及經濟活動的審計評價和內部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監督。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和社會保險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 王 波
黨委委員、園林中心主任 伍幫權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曾雲華
黨委委員、副局長 黃小明
黨委委員、副局長 羅 江
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吉生輝
副局長 陳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