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縣舊城改造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原縣舊城改造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城市拆遷、舊城改造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起草有關舊城改造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報縣政府審議通過後負責組織實施。
(三)根據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規定舊城改造範圍,研究制定舊城改造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參與舊城改造區域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的審查。
(五)根據三原縣城總體規劃,負責舊城改造範圍內規劃建設有關行政管理等手續的核准。
(六)協調相關部門負責舊城改造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搞好舊城改造區域內基礎設施建設。
(七)負責組織實施舊城改造項目的計畫、管理、招商、開發資格準入、房屋和土地補償評估等工作。
(八)負責舊城改造資金及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管理舊城改造檔案。
(九)負責舊城改造範圍內的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指導全縣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工作,會同考核辦對承擔舊城改造任務的相關單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十)負責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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