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九卿制決策體制是指中國秦朝統一“六國”後,實行的中央集權的決策體制。秦王朝的中央機關設有三公九卿等官職。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總管政治、軍事、監察等事務;九卿指治栗內史(國家財政)、延尉(司法)、典客(民族事務)、奉常(宗廟禮儀)、郎中令(皇帝侍從)、少府(皇家財政)、衛尉(宮庭警衛)、大仆(皇帝車馬)、宗正(皇家宗族事務)。
“三公九卿”管理決策體制在歷史上沿用了800年之久。其間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與調整。主要是縱向集權、橫向制約,即一方面逐步限制和縮小丞相權力,直至廢除丞相;另一方面,是逐步強化監督檢查體制,完善制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