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邊境旅遊辦事指南

三亞邊境旅遊是由三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受理、審批簽發並製作。

事項名稱,申辦條件,申辦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辦理依據,收費標準,

事項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邊境旅遊專用)

申辦條件

1、來自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大陸居民及台灣居民;
2、從事邊境旅遊服務的。

申辦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邊境旅遊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薄;
3、未滿十六周歲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本人和監護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薄以及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如戶口薄不能證明監護關係則還需提交監護證明材料;
4、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台灣居民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辦理程式

三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受理、審批簽發並製作。

辦理時限

3日(特殊情況5日)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收費標準

出入境通行證一次出境或一次入境有效20元;多次出入境有效(100元){國家特價局、財政部價費字164號}、{公安部 公境出22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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