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涉外華僑港澳台人員離婚登記

三亞涉外、華僑、港澳台人員離婚登記是由市民政局受理。

受理機構,承諾期限,辦理視窗,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依據,

受理機構

市民政局

承諾期限

1個工作日

辦理視窗

民政局審批戰獄辦11-12號視窗
辦公地址: 三亞市新風街259號市檔捉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星期五 上午8:30-12:00

辦理條件

1、雙方自願,並達成離婚協定; 2、雙方均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3、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姜笑匙 4、雙方的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申報材料

1:內地居民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的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的有效護照或閥拘拜海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好的離婚協蜜晚道議書(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樂糊拔辯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一式三份,要求用電腦列印,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再共同簽署)
4: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

辦理依據

1:《婚姻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387 號 《婚姻登記條例》已經2003年7月30日國務院第棄訂棄1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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