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土地儲備開發中心

定期向社會發布本市經營性土地使用權供求信息、市場行情和指導價格,做好招商引資工作,為境內外投資者提供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土地儲備開發中心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根據三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市編字〔2005〕40號)精神,將三亞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從國土環境資源局劃出並更名為三亞市土地儲備開發中心,現就市土地儲備開發中心機構、職能、編制問題通知如下:
一、三亞市土地儲備開發中心(下稱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該中心在市土地儲備委員會的領導下實施土地收購、儲備等職能,為土地經營性工作機構。
二、該中心根據職能需要內設辦公室、綜合策劃科、開發整理科、收購儲備科,其主要職能是:
(一)依照市政府土地儲備委員會的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負責土地儲備的各項具體工作。
(二)根據土地利用和城市總體規劃要求,擬定土地收購儲備和出讓計畫,並報市政府土地儲備委員會批准後執行。
(三)依市下達的年度及中長期計畫,編制列入土地儲備計畫的土地資源的調查、統計和整理土地專項規劃。
(四)依照有關規定對國有存量土地及其他需要儲備的土地進行拆遷和儲備。
(五)對收購儲備的土地進行符合規劃的整理和出讓前的合理利用。
(六)籌措運作土地儲備的資金。
(七)負責公開出讓土地底價的測算評估。
(八)監督土地出讓金交財政專戶。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核定中心事業編制14名,其中單位領導職數為1正1副,科室領導職數4名。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1、負責所有檔案的簽收、登記、分轉、督促催辦、報送工作。
2、負責組織草擬中心工作計畫、總結、請示、報告、通知及其它有關檔案;審核以中心名義發出的文稿。
3、密切各部門工作關係,加強協作配合,做好銜接協調工作。
4、負責擬定中心的規章制度,組織監督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5、負責中心黨支部、中心行政的印章管理及使用。
二、儲備科
1、根據土地儲備工作的中長期計畫,制定年度土地儲備工作計畫。
2、負責土地儲備的各項前期工作,包括完善征地手續、實地調查、費用測算、收儲方案制訂等。
3、籌措運作土地儲備專項資金。
4、負責組織已儲備用地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5、根據年度土地儲備工作計畫,並依照土地儲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擬儲備用地的徵收、拆遷和收購等收儲工作。
三、綜合科
1、根據《三亞市城市總體規劃》、《三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認真制定土地儲備工作的中長期計畫。
2、組織收集經營性土地使用權供求信息、市場行情和指導價格等信息,做好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為境內外投資者提供服務。
3、負責組織儲備用地各項內業手續的辦理工作,包括辦理儲備用地土地性質變更手續、《儲備土地權益證》等。
4、負責辦理融資工作的各項手續。
四、開發科
1、負責儲備用地出讓前的臨時出租等合理利用的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對儲備用地進行符合規劃的整理和基礎設施建設。
3、負責組織做好已儲備用地的巡查、修建圍牆等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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