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牛婚姻制

七牛婚姻制,過去貴州青瑤一種婚俗。清同治以前,青瑤盛行姑舅表婚制,姑家女兒必須嫁給舅家兒子,造成人丁不旺,後允許外甥女外嫁,但娶她的人家,上戶得交給其舅家牛9頭,中戶交8頭,下戶最低也要交7頭,故稱。因代價過高,一般人無力承擔。同治二年(1865)廢,並規定若舅家娶外甥女,罰牛8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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