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條底線,是2013年在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舉辦的“網路名人社會責任論壇”上,由網路名人達成共識,提出網友遵守的七條原則。
基本介紹
具體內容,詳細闡述,提出背景,參與人員,提出原因,
具體內容
詳細闡述
一是法律法規底線。
二是社會主義制度底線。
三是國家利益底線。
國家利益高於一切是每一個公民的應為之舉。網際網路沒有國界,但網民有國界。對於那些以民主、自由的外衣試圖顛覆我政權的行為,要與之作堅決的鬥爭。愛國是最基本的信仰,我們應當自覺地堅守。
四是公民合法權益底線。
公民合法權益底線是網路世界每一個網民公平、權益必須得到保證的要求。網路為公民合法權益維護打造了一個嶄新的平台,我利用這個平台,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我們也應該警惕某些人利用這個平台維護自己的非法權益。
五是社會公共秩序底線。
網路雖然給了個人很大的空間和自由度,但它並不是沒有任何約束的公共場所,不能認為這裡沒有互相監督和道德約束,可以隨心所欲。網路與現實是互動的,網上不道德問題不僅影響網路的文明建設,而且會直接影響現實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所以,營造風清氣正的公共秩序,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
六是道德風尚底線。
人是社會性的群體,只要有人的活動參與,就要受到人類社會各種道德倫理的約束,決不能藉口網路世界的虛擬性、匿名性、相對性而漠視或否定網路道德。我們要努力強化網路主體的道德責任,提高對網路行為和網路文化的是非鑑別力,自覺抵制不良網路文化侵蝕;要依靠網路主體的理性、信念和內心自覺來自律。
七是信息真實性底線。
對於信息而言,最忌諱的就是虛假信息。虛假信息跟真實信息在一起,魚目混珠、魚龍混雜,蒙蔽了人們的雙眼,影響了人們對於信息真實性的判斷。在一個傳播多元的時代,無論是政府機構、大眾媒體還是公民個人,所要做的是,共同抵制虛假有害信息、特別是惡意謠言的傳播,大力倡導真實、文明的信息交換和流通,這是網際網路時代的底線,也是人類文明持續健康向前發展的要求。
提出背景
2013年7月,加“V”的音樂人吳虹飛因發布“炸建委”的微博被罰行政拘留10日,在網路上引起廣泛的關注。一條假訊息,一旦由網路名人發出,危害則大大增加。為此,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舉辦了“網路名人社會責任論壇”,以化解社會的戾氣,釋放正能量。
參與人員
提出原因
網路平台表達意志須尊重法律
2013年7月21日,女歌手吳虹飛在微博上發言:“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 的建委……還有我想炸的人是完全無節操的所謂好人。我才不會那么傻告訴你他的名字,等他炸沒了上了新聞你們就知道了。”
儘管她在20分鐘內即刪除了這條微博,但隨後還是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0日,於2013年8月2日釋放。
這一事件也為在網際網路上發言的大V們敲響了警鐘。
“有些人動不動就進行人身攻擊、污衊他人、進行無根據的猜測和指責,或者任意在網路上捏造事實、編織謊言、傳播謠言,對他人進行惡意人身攻擊。”長期研究網路傳播的武漢大學教授瀋陽在接受《法制日版》記者採訪時介紹說,新浪微博社區管理中心在2013年五六月曾進行過一次統計,已經處理超過18萬起不實信息、人身攻擊等類微博,“這個量挺大的,證明某些網民已經養成了一種不好的習慣,口無遮攔”。
但根據相關法律,網路言論任意侵害他人權利的,可能構成犯罪,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網路言論一旦越過法律底線,至少可能涉嫌三種罪名,即侮辱罪、誹謗罪、誣告陷害罪。
隨著微博的出現,網路社區已經引入了一些管理機制,法律法規這條底線也更加清晰。”瀋陽強調,任何人在利用網路平台表達自己的意志時,均應尊重法律和事實,否則,以侵犯他人人身或人格權為基礎的言論必然要以受到刑罰為代價。
憲法所規定的內容當然是底線
在“七條底線”中,“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國家利益底線”格外引人關注,如何理解和遵守?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底線,可以從兩個方面分析:“一方面是從憲法上說,這是憲法所規定的,當然是底線,如果突破這個底線,那就是違法了;另一方面,從整個國家、老百姓來看,這個制度是有利的。”
謝春濤認為,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建立60多年了,其實際效果在國家建設和發展中,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已經充分顯現出來。“這些年政治社會穩定,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綜合國力不斷上升。本身就說明了這個制度的優越性。所以如果從真正對國家、老百姓負責任的角度說,就應該遵守這條底線。”
謝春濤同時也提出,遵守這個底線並不是說這個制度就是完美無瑕的,具體方面還要不斷地改革。但他認為討論某些具體的不足,和堅持這條底線的界限是很清楚的,可以討論具體問題,但不應該突破底線。
“在網際網路上,我們可以看到,有些人並不是批評某些具體的問題,他就是想突破這些底線。這種情況是比較複雜的,有些人有某種政治意圖,有些人則可能是發牢騷,缺乏理性。”謝春濤說。
在堅持國家利益底線問題上,謝春濤的態度樂觀。
“我們是這個國家的國民,國家好對每個個人來說都是好的,如果要出問題,我想大家也沒有什麼好處。可以看到,絕大多數人這個意識是有的。比如在釣魚島的問題上、在南海問題上,網路上的輿論就看得很清楚,大多是從維護國家利益出發的。”謝春濤說。
他認為,這一條底線,不僅僅限於大陸的中國人,只要作為中華民族的一員,在這個問題上都應該有共識,都應該堅守這條底線。
謾罵攻擊會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要細數被網路言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例子,可以舉出很多。中部某地級市的一名司法局局長張青(化名),就被類似的問題困擾多年。
幾年以前,一篇題為《市司法局官商勾結為騙職工巨款,瘋狂合演設騙、行騙、保騙、報復連續劇》的網帖開始出現在網路論壇上。此後幾年,類似標題的網帖鋪天蓋地的出現,內容直指張青。
發帖人稱,在2006年市司法局與某開發商“合作開發的一個職工住房項目”中,“官商勾結,關係工程設騙局,為將職工數百萬購房款騙到手,演繹了一場紛繁複雜、波浪翻滾的設騙、行騙、保騙、報復連續劇”。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在發帖人向有關單位實名舉報後,當地紀委對張青進行過多次調查,審計部門安排對張青所在的司法局進行過兩次審計,均未發現問題。而該局近10名幹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均表示願意為張青的清白作證。
然而,這一切結論均未能說服發帖人。時至今日,指責張青的網帖仍隨處可見。“我個人名譽、單位名譽都受到極大的損害。”張青無奈表示。
“我們現在常常看到這樣的現象,某個人說了一句話,大家就開始去人肉搜尋他,這顯然會侵犯被‘人肉’者的隱私。如果他本身不是一個公共事件的當事人,只是一個私人糾紛,你發動去謾罵、攻擊、‘人肉’,就會侵犯他一系列合法權利,比如表達權、隱私權、名譽權。”瀋陽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瀋陽說,一些嚴重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言論,甚至會造成十分嚴重的後果。“英國就發生過很多網民罵一個小女孩的事情,最終導致小女孩自殺了,這是非常激烈地、極端地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如果超出了當事人的承受能力,後果會很嚴重”。
造謠傳謠衝擊社會公共秩序
網路“謠言”因其傳播迅速、範圍廣等特點,導致現實中的社會公共秩序一次次地受到嚴重衝擊。發生在2011年的“搶鹽風波”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2011年4月1日,網友“漁翁”度過了十天的治安拘留期後,重歸自由。
這名浙江省杭州市某數碼市場的普通員工,於2011年3月15日10點多,在自家電腦上敲下一段不到50個字的訊息,發在了幾個QQ群上。超乎他想像的是,在此後的短短几個小時之內,這條訊息夾雜著人們對核輻射的恐慌不脛而走。
一天以後,北京、廣東、浙江、江蘇等地發生食鹽搶購現象。據官方分析,造成食鹽搶購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嘯造成核泄漏,民間盛傳含碘物品可以預防核輻射,造成部分民眾盲目搶購囤積碘鹽;另一方面,民眾擔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後買不到沒有污染的食鹽了,所以瘋狂搶購囤積,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機提價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發布訊息稱,已查到“謠鹽”信息源頭,並對始作俑者“漁翁”作出了行政拘留十天,罰款500元的處罰。
類似對社會公共秩序造成傷害的謠言事件還有很多:“蛆橘事件”讓全國柑橘嚴重滯銷;地震謠言令山西數百萬人街頭“避難”;響水縣“爆炸謠言”引發大逃亡致4人死亡……
“網路言論對現實公共秩序產生衝擊的途徑,就是把線上的情緒擴散到線下。捏造一些事實後,線上下進行動員,這個危害性非常大。”瀋陽說。
瀋陽認為,要堅守公共秩序這條底線,關鍵還是要回到理性平和的軌道上來。一方面對網路傳播的言論要有理性判斷,另一方面不傳播鼓勵暴力的言論。
網路不能成為損害道德風尚平台
2012年11月24日,江蘇教育電視台綜藝節目《棒棒棒》請到了以暴露著稱、紅極一時的干露露以及其母親和妹妹。在節目錄製現場,干露露等三人在與觀眾互動問答環節中產生分歧,繼而用極其污穢、骯髒的語言,謾罵觀眾及隨後採訪她們的媒體記者。
這段節目最終沒有播出,但是卻因為被發布到網路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陳昌鳳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她在看到干露露事件的新聞時,對媒體的表現感到十分難過,“媒體客觀上給了這些醜惡內容以炒作的平台和機會”。
她所稱的媒體,大多來自網路平台。而一家傳統媒體的表現,則得到了她的讚賞。
“在該段節目錄製前的十幾分鐘裡,一家媒體正在採訪干露露。當話題開始轉向辱罵與攻擊時,這名記者主動終止了這場採訪。在事後發表的記者手記中,有這樣的表述:我們的文章應該對外傳達什麼?是真善美還是假醜惡,我想,我們的媒體一定選擇的是前者,即使不對後者進行鞭韃,我們也不會為這些人提供展示其瘋狂、謬誤、可笑、醜陋形狀的平台。 ”陳昌鳳回憶。
傳統媒體可以選擇終止採訪,電視媒體也可以選擇不播出,但是網路平台要做出這樣的選擇,卻十分困難。事實也證明,最終此類有傷道德風尚的內容,大多通過網路平台進行了傳播。
不止於此。“在微博當中傳播黃色圖片、肆意侮辱網友、爆粗口,包括一些實名認證的人。”瀋陽說。
他認為,隨意有損社會道德風尚的言論得到傳播和網路這一特殊平台有關,其危害也因此更大。“因為有公共傳播性,儘管只有少量人這么做,但影響還是挺大的。在微博里你罵一句,你的冬粉就全部收到了,一轉發就幾百萬上千萬的人看見了。所以這條底線是一定要堅守的”。
網際網路應努力追求信息真實性
“幫助轉吧!求你了!李盟盟21歲,河南開封縣陳留四中學生,今年高考565分。因縣招辦失職把她的志願申請鎖在柜子忘了提交,造成任何大學都上不成。李盟盟是農村孩子,為供其上學妹妹輟學打工,父親打工摔斷了腿。你的一次轉發也許就能幫她改變命運!試試能否創造奇蹟!”
2013年的7月6日早上,擁有167萬微博冬粉的某位著名演員,在其實名認證微博上發出了這樣一條訊息。這條微博至少被轉發31266次,評論5725次。
2010年的夏天,高考考了565分的李盟盟,因河南省開封縣招生辦工作人員的失誤,未能成功報上志願,幾乎已失去上大學的機會。此事被放到微博上後,引起數十萬網友關注、呼籲,並最終獲得解決。
李盟盟因此而被稱為“被微博改變命運的女孩”。但那時候的微博,在中國才剛剛興起不久。3年發酵,微博用戶早已不是當年的體量。這種變化體現在如今已經大三的李盟盟身上,則是這個當年曾扭轉她命運的工具,如今已成為她正常生活里最大的一個騷擾。
在李盟盟事件得到解決後的三年里,幾乎每到高考報考季,相同的求助信息就會被瘋狂的轉發。儘管大部分網友在轉發這條微博時,是抱著善意助人之心的,但因其失去了真實性這一基礎,它只能對當事人的生活造成無盡的干擾。
“真實性是最起碼的,如果是突破真實這個底線,無論出於什麼目的,話說得再漂亮,都不能接受。”謝春濤說。
參與了8月10日座談的優酷土豆執行長古永鏘在論壇上提出,網際網路是一個追求真實、負責任的平台,但網際網路的傳播、轉發、分享越來越快,一些信息尤其是不良信息很容易被放大。“這種情況下,我們每一個人在網際網路上,除原創的信息要負責任外,分享、傳播、轉發都要負責任。”古永鏘說。
瀋陽認為,媒體微博、機構微博應該承擔起更大的責任,儘可能地核實信息後再發布,不要把微博認為信息真實性要求沒有這么高,因為微博的信息和傳統類信息是互通的;政府部門也要加強信息公開。
“謬誤通常比真相更甜美誘人。”闢謠網站“謠言粉碎機”負責人袁新婷此前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對守住真實性底線做了恰如其分的評價,“我們的敵人並非謠言本身,而是人云亦云的思考方式,是不加反思的生活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