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論法,耆那教哲學或然論的七種判斷形式。即:(1)有,肯定判斷;(2)無,否定判斷;(3)有、無(亦有亦無),肯定判斷和否定判斷的結合;(4)非有非無, 不可言;(5)有、不可言,第一種判斷形式和第四種判斷形式的結合;(6)無、不可言,第二種判斷形式和第四種判斷形式的結合;(7)有、無、不可言(亦有亦無亦不可言),第三、四種判斷形式的結合。這七種判斷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能成立。因此,每種判斷前面必須冠以“或許”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