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軍事預算案,德意志帝國建立初期擴充軍隊的預算法案。1871年德意志統一後,俾斯麥政府為把普魯士軍事體制推向全德以加強統治,決定擴充帝國軍隊。1874年首次提出為期七年(1875—1881)的軍事預算法案。規定:把常備軍從36.7萬人增加到40.2萬人;軍費開支從原來的27084萬馬克增加到31893萬馬克。1874年4月該法案在帝國議會被通過。1880年和1887年,俾斯麥又先後提出第二和第三個《七年軍事預算案》,均被帝國議會通過。到1895年,德國常備軍人數已增至46.8萬人,推動並加速了德國軍國主義的形成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