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及含義
七宗罪屬於人類惡行的分類,並由13世紀神道會神父聖多瑪斯·阿奎納列舉出各種惡七罪宗
行的表現。天主教教義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額我略一世的見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重大’在這裡的意思在於這些惡行屬於原罪,例如盜賊的貪婪源於欲望。 這些惡行最初是由希臘神學修道士龐義伐草撰出8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分別是
貪食、
好色、
貪財、
傷悲、憤怒、懶惰、自負及驕傲。龐義伐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驕傲為甚。懶惰在這裡是指‘精神上懶惰’。 六世紀後期,教宗額我略一世將那8種罪行減至7項,將自負歸併入驕傲,懶惰歸併入傷悲,並加入妒忌。他的排序準則在於對愛的遺背程度。其順次序為:驕傲、妒忌、憤怒,傷悲、貪婪、貪食及好色。較後期的神學家如聖多瑪斯?阿奎納則對這個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見。
七宗原罪詳解
相對於七宗罪,天主教列出了七德行(謙卑,溫純,善施,貞潔,適度,熱心及慷概)。 ‘重大惡行’與不可饒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談。 但丁在神曲里根據惡行的嚴重性順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為:
好色
不合法禮的性慾,例如通姦。(但丁的標準是‘過份愛慕對方’,而這樣便會貶低了神對人們的愛)。
貪食
浪費食物,或是過度放縱食慾、酗酒或屯積過量的食物(但丁的觀點是‘過份貪圖逸樂’)。
貪婪
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為之貪婪(或是以但丁的觀點,貪婪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
懶惰
懶惰及浪費時間 懶惰被宣告為有罪是因為: 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補缺失 因應該的事情還沒有做好,對自己是百害而無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從但丁的神學觀念上去看,懶惰是‘未能全心愛上帝,未能全副精神愛上帝,未能全人之心靈愛上帝’-具體來說包括懶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滿足及無責任心。
憤怒
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適當(邪惡的)感覺,復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賦與的權力以外,行使懲罰他人的意欲亦被歸作憤怒(但丁描述為"loveofjusticepervertedtorevengeandspite")。
妒忌
因對方所擁有的資產比自己豐富而心懷怨怒(但丁說:‘Loveofone'sowngoodpervertedtoadesiretodepriveothermenoftheirs’)。
驕傲
期望他人注視自己或過度愛好自己(因擁有而感到比其他人優越)(holdingselfoutofproperpositiontowardGodorfellows;Dante'sdefinitionwas"loveofselfpervertedtohatredandcontemptforone'sneighbor")。 各種罪行其實環環相扣,andvariousattemptsatcausalhierarchyhavebeenmade。例如驕傲(過度迷戀自己)其實暗示了貪食(過份消耗或浪費食物),其餘各種罪行亦有相同的連繫。每種罪行其實在表現出自視比神更重要,因而未能全心全意全神地投入去愛神。
與惡行相呼應的惡魔
1589年PeterBinsfeld把每種罪行配對各個惡魔,whotemptedpeoplebymeansoftheassociatedsin.根據Binsfeld的分類,其配對如下:
Lucifer:驕傲
Mammon:貪婪
Asmodai:好色
Satan:憤怒
Beelzebub:貪食
Leviathan:妒忌
Belphegor:懶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