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殺人武器

教育七大殺人武器其實只是七句話,這七句話卻威力巨大:“要聽話”用來殺自由;“要孝順”用來殺獨立;“就你跟大家不一樣”用來殺個性;“別整天琢磨那沒用的玩意兒”用來殺想像力;“少管閒事”用來殺公德心;“養你這孩子有什麼用”用來殺自尊;“我不許你跟他/她在一起”用來殺感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七大殺人武器
  • 內容:要聽話”用來殺自由
  • 內容:“要孝順”用來殺獨立
  • 內容:就你跟大家不一樣”用來殺個性
  • 內容:少管閒事”用來殺公德心
基本內容,教育理念,

基本內容

●“要聽話”用來殺自由
●“要孝順”用來殺獨立;
●“就你跟大家不一樣”用來殺個性;
●“別整天琢磨那沒用的玩意兒”用來殺想像力;
●“少管閒事”用來殺公德心;
●“養你這孩子有什麼用”用來殺自尊;
●“我不許你跟他/她在一起”用來殺感情。
七大殺人武器使用頻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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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曾有網友發過此類帖子。一眾網友在回覆中驚呼“一語道破天機”“就是這么被殺過來的”,還有網友幽默地表示“我基本被殺死了”。記者隨機調查部分學生及市民,發現這“七大殺人武器”在生活中出現頻率極其高。
曾有人說過,別人家的孩子是永遠無法戰勝的對象。鄰居家的孩子們常被如此數落:“你瞧人家成績多好,再看看你自己,像什麼話!”
這樣的事例在生活中很常見。在調查中,多數市民的回應均十分淡定。“常有的事,都聽(說)習慣了。”
多數厭惡少數理解
對於這七句話,市民們作何反應?記者採訪中聽見兩種聲音:一種認為這樣不好,對孩子是一種傷害;還有一部分人認為這是老一輩的教育方式,可以理解。
已進入社會工作的陳先生回憶起學生時代總覺得十分壓抑。“我有個表妹,學習成績非常好。我一直都被父母念叨學習不如自己的妹妹,當時很討厭聽到那樣的話。”陳先生說,“也因為這樣,爸媽常常會限制我的自由,不允許我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另一種聲音則更偏向理解。上述李某的鄰居之一在接受採訪時就表示,自己沒有出現過任何逆反心理。“我覺得他(指李某)的確是個很優秀的人,而且自己身上也有不足之處。所以即使我父母說再多,我也沒有不滿,努力就是了。”
然而,能理解的終歸只占少數。大多數人在聽到這“七大殺人武器”時都反感不已。

教育理念

仔細研究這“七大殺人武器”,不難發現,這大都源於父母愛護孩子的心理,或是為了避免麻煩,或是想讓孩子好好學習。然而,這種“愛護”對孩子是否有好處,有待商榷。
在海口市瓊山僑中的一位黃老師看來,現在的孩子被父母保護得太過,以至於很多事情不能獨立解決,碰到遺失飯盒這種小事都要找老師。對比自己的學生時代,黃老師覺得現在的學生嚴重缺乏獨立性。
黃老師還提到,每逢開家長會,許多家長並不關心孩子的平時表現,只看成績單。“這就相當於否定了孩子在其他方面的努力。孩子的辛苦,家長看不到”。
“七大殺人武器”已是中國教育常態,但這與當下培養全面發展人才的目標相牴觸。就如一位網友所說的那樣:我愛我的父母,我知道那是他們那個年代的教育思想,那是他們那個年代的愛,但是我會用新的方式來教育我的下一代。
廣西13歲少女殘殺同學 “七大殺人武器”不要對孩子說
一名未滿13歲少女,尚在就讀國小六年級,因不滿同班同學比自己長得漂亮,遂懷恨在心,將其約至自家殺害,並砍斷頭顱、手臂裝入袋中。近日,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被告人父母賠償原告各項費用10.8萬元。
法院判決書顯示,13歲的周某在南丹縣裡湖瑤族鄉仁廣國小讀書,與不滿13歲的覃某是六年級同班同學,平時兩人關係比較好,且兩家都是同一條街 上的鄰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學們喜歡與周某玩耍,並曾議論她長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對周某心生嫉妒並懷恨在心。
判決書顯示,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請周某到家中玩耍,周某到覃某家中後,兩人在家中看電視時,覃某乘周某低頭玩手機之際,用木凳砸 周某頭部並至其暈倒。因害怕周某醒後告訴老師和家長,便從家中找來菜刀、啤酒瓶、割紙刀、剪刀等兇器,對周某行兇,至周某當場死亡。後覃某還將周某頭顱、 手臂砍斷,裝進塑膠袋,並清理案發現場血跡。
廣西公安機關認定被告覃某故意殺人,因其作案時未滿十四歲,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決定對覃某收容教養三年。周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訴訟,廣西南丹縣人民法院判處,覃某父母已賠償原告1萬元前提下,還需賠償原告共9.8萬元。周某父母不服,提起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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