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計財科,人事勞資科,政策法規科,森林經營管理科,森林資源管理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室,地理位置,
部門職能
(一)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
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
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退耕還林工作。擬訂全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擔市政府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年度森林採伐限額、林木採伐計畫,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全市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木材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承擔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和設立木材檢查站的審批工作。指導、協調解決林權爭議調處,查處林業行政案件。編制、審定全市各區及有林單位森林經營方案。審批國有林場分類經營方案。指導、監督全市更新造林工作。審批森林採伐更新調查設計並檢查驗收。指導公益林、商品林培育、管護工作。核發整車運輸證明。指導林業貯木場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級木材市場建設和木材銷售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組織全市野生動植物調查、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全是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負責徵用占用濕地資源的審批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負責土地沙化程度和發展趨勢監測,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六)監督檢查全市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監督實施林業產業省級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七)承擔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維護森林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市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監督農村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組織擬訂非國有林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撲火、草原撲火工作。承擔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森林公安隊伍、裝備建設和綜合管理。指導全市森林資源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等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
(九)監督管理市級林業基金和其它資金。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林業重點建設項目。組織、協調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組織申報林業項目貸款貼息資金。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及重點工程運行監測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天然林保護工程。負責項目基地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工程質量。
(十)指導、監督全市林木種苗工作。依法憑證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運輸等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檢疫工作。負責指導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檢疫工作。核發森林植物檢疫證書。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的建設。監督檢查林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管理市森林公安局的黨政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訪接待、資產管理;負責公文起草、安全保衛、保密及信息檔案管理;負責機關車輛、後勤等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目標責任制的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
計財科
負責全局的計畫、財務和審計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林業發展戰略,編制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林業生產計畫和基本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林業統計工作;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年度審計計畫,上報年度審計報表和資料;指導監督林業基金和其它資金的管理與使用;負責各專項資金和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審核局直屬單位的會計決算;負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人事勞資科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作;調查和預測林業人力資源,擬定林業人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指導林業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林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科技發展及林業教育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林業法律、法規、規章,承擔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局執法人員和執法監督人員的資格審查,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市政府有關林業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申報工作,負責法律諮詢工作。擬定全市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負責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木材經營、加工單位,木材檢查站和木材運輸的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由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和設立木材檢查站的審批工作;負責林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查處林業行政案件;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濕地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指導和監督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
森林經營管理科
組織編制全市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和《森林分類經營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國有林場主伐、撫育伐、人工林透光等伐區作業的調查設計及調查設計的審核、審批工作,監督檢查作業質量;指導分類生態公益林、商品林、經濟林及其它特種用途林的培育、管護;負責林區的公路管理;組織國有林場更新造林、封山育林、速生豐產林等營林生產的調查設計及其審核、審批工作;承擔市政府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監督、指導全市的造林綠化工作。
森林資源管理科
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的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林木採伐計畫,經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檢查伐區作業調查設計;負責森林採伐和新成林驗收工作;負責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防火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負責撲滅森林火災的調度指揮和森林火災的調查及評估工作;負責森林防火專業隊伍培訓、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森林防火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承辦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林區人民武裝工作。
黨群工作部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室
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