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詩社是詩詞愛好者自願參加的專業公益性社團。本社團結廣大會員從事傳統詩歌楹聯理論學習、創作實踐、文化傳播,為傳承發揚民族詩歌文化遺產,建設民族精神文明而努力工作。
本社以哈爾濱市市花為象徵,並取百花齊放之意,命名為丁香詩社。
丁香詩社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繼承民族優秀詩歌傳統,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創作研究方針,努力創造精神文明成果,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服務。
丁香詩社的理論研究、創作實踐和其他有關活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面向現實、面向大眾、面向青年、面向未來、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原則。
丁香詩社成立於2010年5月5日。隊伍不斷壯大,在冊全國各地會員曾經達到一百二十餘人。會員創作活躍,截止2013年6月31日,累計在中華詩詞論壇丁香板塊發表交流作品近兩萬首(不含社外詩友作品)。出版了社刊《九十九束丁香》已經出版了兩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丁香詩社
- 對象:詩詞愛好者
- 性質:專業公益性社團
- 成立:2010年5月5日
詩社職能,詩社大事記,丁香詩社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會員,第三章 組織,第四章 獎懲,第五章 附則,詩社理事會,詩社領導,
詩社職能
丁香詩社是詩詞愛好者自願參加的專業公益性社團。本社團結廣大會員從事傳統詩歌楹聯理論學習、創作實踐、文化傳播,為傳承發揚民族詩歌文化遺產,建設民族精神文明而努力工作。
本社以哈爾濱市市花為象徵,並取百花齊放之意,命名為丁香詩社。
丁香詩社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繼承民族優秀詩歌傳統,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創作研究方針,努力創造精神文明成果,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服務。
丁香詩社的理論研究、創作實踐和其他有關活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面向現實、面向大眾、面向青年、面向未來、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原則。
丁香詩社成立於2010年5月5日。隊伍不斷壯大,在冊全國各地會員曾經達到一百二十餘人。會員創作活躍,截止2013年6月31日,累計在中華詩詞論壇丁香板塊發表交流作品近兩萬首(不含社外詩友作品)。出版了社刊《九十九束丁香》已經出版了兩期。
詩社大事記
2010年5月5日,丁香詩社在網上成立,並在《中國詩詞文學論壇》開設版面,萬華出任首席版主。
2010年6月初,黑龍江省楹聯家協會開辦《聯雨文風論壇》,丁香詩社整體轉移到《聯雨文風》。
2010年6月19日,應《中華詩詞論壇》邀請,丁香詩社在該壇《詩社展台》開設版面,徐景波任首席版主。
2010年8月15日,丁香詩社版面從《中國詩詞文學論壇》退出。
2010年9月起 為了激勵版主履行職責的積極性,丁香詩社從2010年9月份開始對版主業績進行考核。
2010年12月31日 丁香詩社累計發帖將近五萬,躋身中華詩詞論壇二十強版塊。
2011年2月-5月 為了繁榮傳統形式詩歌創作,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繼承創新,增進詩誼,提高詩藝,丁香詩社成立新歌詞推進隊,開展每周一曲新歌填詞活動。活動持續兩個月余,總計產生 十二個新歌詞體裁,七十餘首新歌詞作品,其中小城故事大獲成功。豐富了詩歌創作體裁。
2011年3月-6月 丁香詩社成立一周年徵集賀詩活動自三月十二日發起,收到各方詩友一百二十人發來的各類賀詩、賀詞、楹聯等,總計一百八十一首(幅)。
2011年6月19日 丁香詩社入駐中華詩詞論壇一周年!同一天丁香詩社在中華詩詞論壇發帖數達到十一萬帖!次日日發主題帖數量突破了五十帖。
2011年7月 丁香詩社多位詩友參加哈爾濱濕地採風活動,共創作各體裁作品四十七首。一葉輕舟獲得二等獎
2011年7月 丁香詩社社刊《九十九束丁香》第一期,由黑龍江美術出版社出版。
2011年8月5日 丁香詩社論壇發主題帖數量超過一萬帖!
2011年11月14日 《青山 紅葉》欄目進入丁香版面。
2011年12月31日 丁香詩社入社詩友達一百零七人,累計發表作品9997首。
2012年1月3日 信水流舟、秋之寒、百萬雄師榮任丁香版主。
2012年2月21日 發布請至今未參加過交流的社友歸隊的公告。對自詩社成立以來,一直未參加詩社交流活動的八名社友予以公告,要求限期報到。
2012年2月22日至3月31日 丁香詩社、滄浪詩社聯合舉辦丁香~滄浪三月友誼賽詩活動共得到參賽作品五言詩及浣溪沙令487首。
2012年2月24日 丁香版主、寧波象山著名詩人漁樵客,從天津到冰城順訪詩友。首版寒梅齋主人做東,在小華梅飯店設宴歡迎漁樵兄和他的朋友。席間分韻,後得詩24首。
2012年3月10日 梅翁應邀赴大慶參加臥龍詩社活動。會上兩社結成友好詩社關係,兩社社長分別兼任對方詩社顧問,並將進一步增進多種形式的社際交流。
2012年3月12日 臥龍詩社社長劉英明先生(仄仄平平)榮任丁香詩社顧問。
2012年3月13日至4月15日 詩社組織丁香詩社會員在網上投票提名丁香詩社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
2012年4月9日 齊魯吟壇首版楚家衝來冰城,時關東詩陣首版耐寂軒主亦在呼蘭。梅翁做東,諸友再聚天天漁村。
2012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為紀念詩聖杜甫誕辰1300周年;紀念中華詩詞論壇建站十周年;紀念丁香詩社建社兩周年,丁香詩社、滄浪詩社舉行第二輪互動。拆吳文英《探芳信》詞為韻。做五言詩或詞。共得五排五古38首,詞84首
2012年4月20日 在網上投票選舉丁香詩社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產生正式代表31人。
2012年5月20日 社長梅翁一行三人,應邀赴大慶參加臥龍詩社活動。聚會席間眾詩友作口占七排聯句一首。
2012年6月10日 社長梅翁一行三人,應邀赴吉林白城訪問四匹狼,與白城當地詩友進行深入交流。
2012年6月14日至2012年6月19日 丁香詩社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在網上召開。會議由第一屆理事會做了工作報告,表彰了2010-2011年度模範會員,修改並發布了新版《丁香詩社章程》,選舉並產生了第二屆理事會。
2012年6月19日 丁香詩社第二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在網上舉行。會議選舉產生了詩社領導及名譽社長,聘任了11人的顧問團,於6月19日當天圓滿結束。
2012年7月1日 丁香詩社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二屆理事會答謝酒會,在哈市鑫鵬酒店舉行。哈市蕭鄉詩社、哈詩詞研究會、哈市青山一社、青山二社、紅葉詩社、北國詩社、祥雲詩社、北社、大慶臥龍詩社、省市詩協、聯協領導、大慶詩協、吉林省詩協領導到會致賀。
丁香詩社章程
丁香詩社章程(修改)
(2012年6月19日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性質)丁香詩社是詩詞愛好者自願參加的專業公益性社團。本社團結廣大會員從事傳統詩歌楹聯理論學習、創作實踐、文化傳播,為傳承發揚民族詩歌文化遺產,建設民族精神文明而努力工作。
本社以哈爾濱市市花為象徵,並取百花齊放之意,命名為丁香詩社。
第二條 (宗旨)丁香詩社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繼承民族優秀詩歌傳統,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創作研究方針,努力創造精神文明成果,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服務。
第三條 (原則)丁香詩社的理論研究、創作實踐和其他有關活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面向現實、面向大眾、面向青年、面向未來、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活動方式)丁香詩社活動主要採取現代網際網路方式進行。以同有關網站論壇建立協作關係的方式開展日常理論研究和創作實踐成果交流;通過建立QQ組團進行社務溝通聯絡;通過收取會費、自願集資、接受資助和捐贈等方式取得經費,不定期編輯出版發行會員作品集。
第五條 (內部關係)丁香詩社的理論研究和創作實踐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以本社名義組織的活動,由負責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會員的個人活動,由會員個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丁香詩社涉及重大社會影響的活動,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集體討論後決定。未經集體討論決定的,由發起人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丁香詩社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成員,應當經過選舉產生。
第六條 (外部關係)丁香詩社以本社名義對相關社團建立聯繫,開展有關協作。
本社不干預會員以個人身份與詩詞界朋友建立聯繫、開展有關協作。在不違背本章程的前提下,會員可以同時參加其他詩詞社團。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成為丁香詩社會員:
(一)愛好傳統詩歌,有一定的詩歌基礎知識和習作能力;
(二)承認並原意遵守本社章程;
(三)提供三至十首原創詩歌作品,並經審查認為合格;
(四)有條件進行網路交流;
(五)經過會員兩人介紹;
(六)按期交納會費。
申請入會,應當經會員小組會議討論,經小組半數以上會員同意,填寫會員登記表,經理事會確認後生效。
建社籌備期間發起人等原始會員不需要履行前款程式,但應當填寫會員登記表。
自願參加本社而暫不具備詩歌創作研究能力的,可先吸收為預備會員,經過本社統一組織的培訓,基本達到入社條件後再履行入社程式。
第八條 (權利)會員有下列權利:
(一)社內的選舉權;
(二)社內職務的被選舉權;
(三)參加培訓活動的學習權;
(四)在社區域網路絡媒體發表創作、研究成果權;
(五)在社區域網路絡媒體評價其他會員作品權;
(六)其他會員優秀作品推薦權;
(七)個人優秀作品被推薦權;
(八)共同成果收閱權(以最惠價格取得本社統一編輯出版發行的作品集);
(九)對本社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監督權;
(十)對會員處分不當的申訴權;
(十一)本社規定會員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義務)會員有下列義務:
(一)參加本社活動;
(二)支持理事會及其工作機構的工作;
(三)開展日常創作實踐和理論研究,向本社使用的媒體提供成果;
(四)參與本社組織的全社性創作、研究和競賽活動;
(五)接受本社統一組織的知識培訓;
(六)接受本社組織的業績考核;
(七)承擔本社交給的事務性工作任務;
(八)30日以上不能參加網路交流的,應當向理事會請假;
(九)被選舉、聘任為本社管理職務的會員還應當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章程;
(十一)本社規定會員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組織
第十條 (會員小組和分社)本社視會員人數設立會員小組,每組人數在20-30名會員之間為宜,會員人數超過50人而不分設的,可改建為分社。會員小組(分社)會議行使下列權利:
(一)討論小組對本社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的議案並做出決議;
(二)選舉和免除會員代表;
(三)選舉和免除本小組(分社)組長(社長);
(四)討論決定本小組活動方案;
(五)聽取審議組長(社長)年度工作報告;
(六)討論決定本小組(分社)其他重大事項。
會員小組(分社)會議每季度最少舉行一次,由組長召集主持。
第十一條 (會員代表)會員大會選舉的會員代表,參與本社最高決策工作。
會員代表名額,由理事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會員代表的產生,先在會員小組內自由推薦,產生的候選人名單,由會員公小組與理事會溝通後付諸選舉,按名額從得票多者依次確定代表,差額落選的,作為候補代表,在會員總數增加後,相應依次遞補為正式代表。
會員代表有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並受本組會員委託,向本社理事會提出工作意見或建議。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為本社最高權力機關。會員代表大會任期二年。代表名額出缺或因會員總數增多,屆內可經履行本章程規定的程式增補。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秘書處承擔會務工作。
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以下職責:
(一)聽取、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並做出有關決議;
(二)討論決定製定或修改本社章程;
(三)選舉和免除理事會;
(四)匯集會員代表關於本社發展的議案;
(五)其他需要會員代表大會行使的職能。
第十三條 (理事會組織)理事會實行有記名投票選舉,候選人名單由上屆理事會提出後付諸選舉,落選者作為候補理事,理事出缺或規模擴大時按本章程規定依次遞補。理事會成員名額,根據會員總數規模確定。理事會任期二年,成員連選得連任,但最多不超過三屆。
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本社工作由理事會主持開展。理事會選舉產生社長1人,視會員總人數設副社長若干人,理事若干人。
理事會由社長主持,副社長協助,社長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時,可以指定一位副社長代理工作,理事按分工開展工作。
理事出缺且無候補理事時,經理事會集體討論同意,可以增補代理,增補的代理理事,在下次會員代表大會上追認。
第十四條(理事會職責) 理事會組織執行會員大會決議,主要承擔以下工作:
(一)決定召集會員代表大會,並組織起草會議檔案;
(二)討論修改本社章程(草案)
(三)討論修改理事會工作報告(草案)
(四)審議本社工作機構設定方案;
(五)審議決定任免本社工作機構負責人;
(六)審議決定本社各項工作制度,其中需要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提出初步意見;
(七)審議批准理事會工作機構擬制的全社性重大活動方案;
(八)授權社長辦公會或者社長處理有關緊急事務;
(九)聽取社長、副社長、秘書長、秘書處的工作報告;
(十)發展會員,並考核會員業績,管理會員檔案,定期統計制表在社內公布;
(十一)組織會員培訓活動;
(十二)組織會員參加本社在相關媒體上舉行的創作研究競賽活動;
(十三)組織會員參加相關網路的創作研究交流;
(十四)評論會員作品,從中選拔推薦優秀作品在相關媒體上交流;
(十五)組織編輯出版發行本社集體創作、研究成果;
(十六)與相關社會組織合作,組織開展傳統詩歌普及工作;
(十七)其他需要理事會審議決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常務理事會)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主持開展本會日常工作。
常務理事會由社長、副社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第十六條(秘書處) 秘書處是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日常事務工作機構,由秘書長主持,設副秘書長若干人,在社長領導下,承擔理事會的具體工作事務:
(一)受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委託,發布公告、通知;
(二)承擔代表大會、理事會會務;
(三)組織全社性創作研究活動;
(四)承擔本社內部組織和對外聯絡工作;
(五)與其他詩詞團體建立聯繫,開展交流;會同各會員小組考核會員人員的業績;
(六)管理理事會成員、各部負責人、會員組長和會員代表檔案;
(七)組織各會員小組登記會員,編輯會員登記表,管理會員檔案;
(八)定期編輯公布會員統計表;
(九)組織定題材、體裁的階段性創作活動;
(十)定期統計報告各小組會員創作業績;
(十一)定期匯總編輯發布全社精華作品;
(十二)組織詩歌、楹聯理論研究活動,組織精華作品賞析活動,組織古代名作賞析活動;
(十三)組織長短結合的預備會員和新會員培訓活動,組織收集作業,安排點評、討論;
(十四)承擔全社成果編輯部日常工作,編制年度出版計畫,組織編輯、出版、交流、發行會員集體創作研究成果,制定相關費用來源方案;
(十五)提出網路視窗發展計畫;以本社名義在各大論壇建立視窗;
(十六)承擔本社組織的普及工作,與各級教育組織建立聯繫,探討多種形式的傳統詩歌普及活動。
第四章 獎懲
第十七條(獎勵)本社會員在創作、研究和社務工作中成績優異,經會員小組推薦、秘書處考核、理事會討論通過,可以給與相應的榮譽稱號,具備條件並且本人自願的,安排承擔本會適當的管理職務。
榮譽稱號分為成果榮譽和個人榮譽兩類。成果榮譽為分為金獎、銀獎、銅獎三級,在本會大型活動中產生;個人榮譽分為模範會員、功勳會員、特勛會員三級。模範會員稱號按年度產生,名額不得超過會員總數的5%;功勳會員稱號給予本社建設發展中有較大貢獻、任期屆滿本人自願退出管理崗位的會員;特勛會員稱號給予本社建設發展中有重大貢獻、因年齡、健康等原因不能再參加本社管理工作的會員。
第十八條(處罰)會員在本社活動中違反本章程,由會員小組會議寄予警告,三次警告無效的,撤銷會員身份。
有10名以上會員反映本社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理事會發現本社管理人員較長時間無故不履行職責的,由組聯部開展調查,情況屬實的,經理事會討論後寄予警告,三次警告仍無改正的,按程式免除職務,情節嚴重的,撤銷會員身份。
被撤銷會員身份的人,不得重新入社。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解釋權) 本章程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生效) 本章程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詩社理事會
關於發布丁香詩社第二屆理事會名單的公報
丁香【2012】公字8號
經丁香詩社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二屆理事會,名單(21人,按姓氏筆畫為序)如下:
王 松(女) 王卓平(女) 王福生 雲鵬珍(女,蒙古族) 馮宗孝 劉國際 劉曉旭 劉景蘭(女)
朱孔彬 楊香森 張明艷(女) 陸玉梅(女) 陳海洋 陳繁華 周天慧 姜立憑(女) 賀乃文 徐景波
顧勤元 崔廣禮 龔志華
丁香詩社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
2012年6月19日
詩社領導
丁香詩社第二屆理事會社長、副社長、秘書長名單的公報
丁香【2012】公字9號
經丁香詩社第二屆理事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第二屆社長、副社長、秘書長,名單公布如下:
第二屆社長名單
徐景波
第二屆副社長名單(4人,按姓氏筆畫為序)
王卓平 劉國際 劉曉旭 陳繁華
第二屆理事會秘書長名單
劉國際
丁香詩社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秘書處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