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瑩(丁瑩事件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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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北京朝陽區危險駕駛事故案受害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丁瑩
10月26日中午12時左右,北京朝陽區某路口,一輛超速行駛的奧迪車連撞路口等候紅燈的車輛,導致七車連環相撞,最終一死四傷。其中,28歲的死者丁瑩算是天降橫禍,連環相撞的車輛之一砸中正常過綠燈的她,無辜遇難,而身後更是不平靜。
根據北京交警通報以及新京報的採訪,奧迪駕駛員練某經檢測後,沒有酒駕沒有毒駕,他自稱撞上第一輛車後,就懵了云云,不知道後來發生什麼事。媒體最新拿到的外圍視頻路線顯示,連某撞車前超速行駛沒有任何剎車。丁瑩校友更披露,此前練某已經連闖幾個紅燈。
韶華正好的丁瑩成為一樁危險駕駛事故中的受害者,這種無辜人被卷進愚蠢罪行中的事情特別讓人憤怒。悲痛且不忿的丁瑩家屬及其對外經貿大學的校友已經發動起來,陳述事實,尋求目擊者,蒐集證據,撫慰家屬,進行各種力所能及的幫扶,更在社交媒體上發聲呼籲。
丁瑩校友團的統一公告顯示,他們認為練某肇事的動機不能被敷衍而過,應當有負責的交代,給予可信任的真相。校友團之所以這么想,是因為他們從丁瑩遇難後的一系列反常現象,感覺到了深切的不安。
這些現象包括但不限於,事情過去將近十天,關於練某進行危險駕駛的定性尚且沒有明確說法,以至於輿論中出現了駕駛員被掉包了等傳聞,引發了丁瑩校友及輿論的嚴重關切。
當然,也有許多種看似講得通的理由,可以解釋丁瑩遇難後的這些反常現象。比如,警方辦案肯定有一個程式,需要必要的時間弄清楚事實,暫時不下結論是謹慎的表現。畢竟將練某定為交通肇事罪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差異巨大,警方不得不慎重行事,以策周全。
至於丁瑩事件上的輿情管理,也許是社會事件在輿論空間裡所受的習慣性“待遇”,是輿情反應的常規使用。可退一萬步講,儘管事件處置與輿情處置是丁瑩事件中不得不面對的情況,一旦兩者不能協調——如事件處理落後輿情發展,輿情壓制降低事件能見度,就會引起反彈。
丁瑩是獨女,父母沉浸在喪女悲痛中難以任事,由校友出面主持公道在情在理。現階段,團結校友、依靠校友,校友團站出來鐵肩挑正義,已經成為不少事件中的維權方式。然而,單靠校友還不夠,主持人間公道與維護公平正義畢竟有區別、有分工,責任部門也得跟上。
練某畏罪,推說不知道,或找任何理由都無改其犯罪情節與嚴重程度。僅就法條而言,相較於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上更嚴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丁家已經借校友公告表達了訴求,一是徹查事件,回應諸多疑點,給予死者公平公正,也告慰生者;二是希望得到合理的民事賠償,安頓丁瑩父母老年生活。無論是這些訴求,還是校友提出這些訴求的理性方式,都不過分,理應受到尊重,不必人為製造對立矛盾。
一個無辜年輕人死於某些人輕狂至極的放縱行為中,這已經是第一重憤懣;遇難者得不到“法律無外乎人情”的尊重,家屬與關注者被迫積蓄冤屈感受,體驗人間不公,這是第二重憤懣。丁瑩身後好在有校友撐腰,假如沒有呢?丁瑩事件演化至今,竟然演變有懸疑,需要公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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